未能達到目標
現代的社會中有許多人將相信原罪的信仰視作不合時,而且認為對於這種罪性的察覺會有害於一個人的精神健康。這種看法有消除道德約束的傾向,結果公眾的道德觀念亦隨之墮落。美國心裡學會的前任會長摩勒曾論及佛洛德的心裡學怎樣促成這種破壞道德的觀點,說:
「這半世紀以來我們大部分的心理學家均依附著佛洛德的學說……認為病人實際上一直都太良善了;他的內心充滿了衝動,特別是情慾和仇視的衝動,而他一直都在不必要地抑制著這些衝動。我們告訴他,因為健康就在於將這些衝動發泄出來。」由於企圖破壞對罪的察覺,根據摩勒博士所說,心理學家們亦已撇棄了道德的約束,結果人格混淆的情形日益普遍和令人羞辱受挫。
雖然世俗的智士否認罪性的存在,罪卻是一個不容輕視的真實問題。它所牽涉的比僅是破壞道理律法更為嚴重。它破壞了一個人與造物主之間的關係,因為罪就是違反上帝的律法。在希臘文它是hamartia,這個字含有,迷失的意思,譬如迷失了路,未能做到某些事,迷失了個人的要點或誤入歧途。在希伯來文中罪這字亦含有相似的意思。耶和華上帝已立下公義的標準作為他的受造物的完美的目標。迷失或未能達到這個目標便稱為罪。罪可以分成兩種——從遺傳得來的罪及我們個人所犯的罪。
遺傳性的罪引致我們身體機能的成為不完美以及每個人最終所遭遇的死亡。關於這種罪,上帝的道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這一人亞當乃是全人類的共同祖先。由於他故意未能達到完全順服上帝的目標他犯了罪而使自己陷入不完美的狀況。他在罪中所產生的兒女遂承受了他由罪而得來的缺陷。因此,他的後代中沒有一個不受到他的罪的影響。
另一種罪乃是由於我們個人未能達到上帝所訂的目標,他的公義標準而帶來的結果。由於生來便是不完美,我們無法達到這目標,但是我們應該以它為我們追求的鵠的,並藉著服從上帝的律法,盡量接近這個目標。這樣的努力表明了我們對公義的愛好。我們若懇切地渴望遵行耶和華眼中看為對的事,當我們違犯了他任何的律法時,便會感覺心如刀割。我們會懊悔我們所行的錯事而誠懇地祈求上帝寬恕,並且不再重蹈覆轍。上帝會以基督所獻的贖價遮掩我們的罪而不與我們斤斤計較。由於我們悔改的態度,他會寬恕我們。
可是耶和華並不會寬恕那些經常犯過,以至習以為常的人。這樣的人無意思亦不願努力達到上帝所訂的目標。他甘願違反上帝的律法,表明了他對公義並不愛好亦為自己所犯的罪不感到羞愧悔悟。他的良心已變成麻木而看不出他在上帝面前所行的惡事有什麼不對。論到這樣不法的人,聖經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約翰一書3:4,8)那個成為魔鬼的邪惡屬靈生物從其犯罪的開始便故意地違背上帝的律法。他顯然已扼殺了一切罪惡的感覺而將上帝宣布為罪惡的事鼓吹成令人喜愛渴望的東西。故意犯罪的人便表現了他的態度。
我們不能期望上帝寬恕那些不肯承認有罪的人和不願祈求他寬恕的人。否認罪的存在乃是一種自欺的行為。一個人拒絕承認上帝的律法並不能就廢除了上帝的律法;當一個人違犯這些律法時亦不能算為無罪。正如一個法官不能因為一個人不承認自己所違反的法律便判他為無罪一樣。上帝也不會判一個違背他律法的人無罪。聖經說道:「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識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8,9。
那些自知有罪並向上帝懺悔,求他寬恕的人會得著上帝的寬恕。這樣一個人表現出他願意服從上帝律法的正當態度。由於他表現出正當的心靈態度,他的罪並不會引致他的滅亡。縱使他可能因亞當遺傳下來的罪而「自然地」死亡,他也有復活的希望。但是那些毫不尊重上帝的律法並且對罪懷著與魔鬼一般的態度的不法之人卻不然。因為他對於違背了上帝的律法毫無犯罪的感覺,他既不後悔也不努力尋求得著上帝的饒恕。這種犯罪的行為已使他的良心喪盡,所以他對於所作的惡事都麻木無知。上帝不會紀念這樣的人。「義人的紀念被稱讚,惡人的名字必朽爛。」——箴言10:7。
不論是佛洛德的心理學或其他破除道德約束的頹敗想法,人若聽從這種道理會為自己帶來嚴重的危險。它乃是罪與死亡的途徑,不是生命的途徑。「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拉太書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