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恆之王的公義律法乃是真理
「公義和公平是你寶座的根基;慈愛和誠實行在你前面。——詩篇89:14。
1.「法律」這個字在今日怎樣受到懷疑?
「法律」這個字在今日正受到懷疑。犯法者在街上橫行,毫不恐懼他們會因所犯的罪行受罰。市民見到女子受襲擊和無辜的行人受毆打而坐視不救因為害怕連累自己。由於少數抗議者、暴動者和不滿現實的人拒絕服從執法人員行使職權,各種公眾服務陷於停頓而令致千千萬萬的市民受苦。鑑於世界的領袖們屢被暗殺,許多人覺得今日沒有任何人是安全的。在有些國家裡這種發展導致更嚴格的政府管制和軍法的施行,若干寶貴的人權亦被剝奪。
2,3.上帝的律法正怎樣受到攻擊?這引起了什麼問題?
2 不但人為政府的法律正受到攻擊,更嚴重的是,造物主上帝的宇宙法則也受到懷疑,因為許多人覺得根本沒有較高的律法存在。學校將完全未經證實的進化學說向學生灌輸,而教師則不敢提出異議。這個學說否認一項基本的真理,即不但物質的東西(所謂的「大自然」)受宇宙法則所支配,道德的關係亦然。但是進化的學說卻主張一切均受機遇——盲目的力量——所支配。
3 世上是否沒有任何穩定的東西可供我們倚靠呢?宇宙有沒有一個最高法庭,由一位高於人的立法者將一個堅定穩固的法律基礎賜給人類,而這個法庭會以一種正當的方式司法和執法,從而制止人類走向無政府狀態呢?的確有,而這篇文章正是為了一般奉公守法的人而發表的。我們在傳道書5:8讀到:「你若在一省之中見窮人受欺壓,並奪去公義公平的事,不要因此詫異,因有一位高過居高位的鑑察,在他們以上還有更高的。」羅馬書8:21則說:「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榮耀的自由]。」
上帝的律法必定會執行
4,5.上帝的道德律法像管制自然界萬物的法則一樣必定會執行嗎?
4 有些律法是對每個人均同樣執行的,無論我們喜歡與否。例如一個人若從十層樓跳下,他必定會墮下而使自己大受傷害。我們將此稱為萬有引力定律。人若違反這條律法便會迅速而自動地受到制裁或處罰。萬有引力定律是否造成不便呢?不,我們若要留在地球上就必須有這樣的一條律法。唯有違反這條定律才會帶來災害。
5 道德律法的作用方式也與此類似,雖然並非總是產生如此立即的效果。舉個例來說:聖經說凡恨弟兄的就是殺人者。(約翰一書3:15)事實是,教人仇視屬於其他信仰、國籍或種族的人的主張實際促成了無數的殺人事件,在戰爭中甚至造成集體的大量屠殺。同樣地,犯姦淫者雖然並非總是立即受到報應,卻永不會因此而情況有所改善。反之他會受到道德律的制裁,例如身染惡疾、產生畸形的兒女、家庭破裂、失去快樂、惹起憎恨等,有時甚至導致謀殺事件。遵守道德的律法是否一種負累及導致不快樂的無理限制呢?抑或違反這些律法才為人招惹煩惱呢?答案所顯示的必然結論是:聖經的律法乃是真理。它們是有實際功效的。
6.上帝的律法對人類具有什麼效力?
6 這些原則乃是創造萬物、隱形而至高的上帝的律法的一部份。萬物均在他所制定的律法範圍之內運行而受其支配。正如使徒行傳17:28論及上帝說:「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他所生的。』」上帝對以色列人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這乃是一條影響到每一個人的原則。(申命記8:3;馬太福音4:4)每逢造物主發出一個命令,這便成為宇宙中一條無法廢棄的律法了。他在以賽亞書55:10,11說:「雨雪從天而降。並不返回,卻滋潤地土,使地上發芽結實,使撒種的有種,使要吃的有糧;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發它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
上帝的道是可靠的指南
7.我們若跟從上帝的道,這對於我們服從他的律法一事會有什麼影響?
7 為了人類的益處,造物主耶和華上帝說過許多話;這些說話都記錄在他的道聖經裡。這道所說的一切均將耶和華的個性的一部份顯示出來。藉著『更新我們的思想』而從上帝的觀點——合乎事實和現實的觀點——去看各事,我們可以與他更相似同時也發覺他的律法更易於跟從。(羅馬書12:2)對我們說來按照他的律法而生活會愈來愈成為一件自然的事,正如耶穌的情形一般。當耶穌在地上作一個完美的人時,由於他對耶和華的愛戴,對他說來甚至發生任何與上帝的律法背道而馳的念頭也是一件不自然的事。(馬太福音16:21-23)憑著耶和華通過耶穌基督給予我們的幫助,我們在現今可以逐漸進步;將來在上帝的王國統治之下,當我們在身心方面進至完美地步之後,我們就不會像羅馬書7:21-25所描述一般被有罪的肉體將我們拉往錯誤的方向了:「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上帝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上帝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8.我們應該確知自己的宗教是怎樣的?為什麼?
8 耶和華是個愛好律法和真理的上帝。耶穌說:「上帝是一個靈體,敬拜他的人必須以心靈和真理敬拜他。」(約翰福音4:24,《新世》)宗教若要成為一個可靠的指南就必須是真理。所以,一種生活方式或崇拜方式與真理和事實不符,跟從它的人就會有可悲的收場了。箴言16:25警告我們說:「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既然一個人的生活方式會由他的真正信仰所決定,他若想成功就必須跟從真理。
忤逆是煩惱的根源
9,10.上帝在起初為人作了什麼安排?亞當由此受到過份的約束嗎?
9 聖經的記載告訴我們第一個人亞當被造時具有完美的身心,住在一個完美的樂園裡,一切屬靈和物質的需要均獲得滿足,也有適當的工作供他從事。(創世記2:7-9,15;申命記32:4)當時有宇宙的律法使一切受造物保持平衡。亞當也獲悉這律法。
10 上帝賜給亞當的律法有任何害處嗎?既然亞當有希望成為上帝對全人類的代表,上帝豈不有權為亞當的屬人權柄定下若干限制嗎?上帝對亞當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17)路加福音16:10告訴我們:「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亞當是否受到過度的約束呢?絕不然。禁止他吃某棵樹的果子的律法可以考驗亞當對萬物的設計者和控制者是否順服,以及亞當是否承認他的創造者和立法者擁有統治宇宙的主權。
11.什麼為亞當及他的家人帶來艱辛?
11 那末究竟什麼為亞當帶來艱辛及為他的家人和後代帶來許多痛苦呢?服從上帝的律法嗎?絕不然,反之其咎在於亞當決定按照他自己的意思行事。他變成了一個不受控制的叛徒。他要享有絕對的自由;甚至上帝也不能吩咐他做什麼。他離開了真理之道。——創世記3:17,23,24。
洪水之前的反叛
12.(甲)洪水之前的人須對他們自己的行徑負責嗎?(乙)為什麼他們會無惡不作?
12 在伊甸園外出生的該隱和亞伯都知道這件事。他們可以看見樂園,同時也知道他們不敢進入園裡,因為有基路伯拿著「四面轉動發火燄的劍」把守著園的入口。他們也知道曾有什麼事發生,正如我們今日從創世記一書所獲悉一般。不但該隱和亞伯知道這件事,洪水之前所有的人都知道,因為有1656年的一段時間他們可以看見這個園子,但卻不得其門而入,直至後來洪水來臨將這園子沖去為止。他們不用全靠口頭的傳授才知道關於人類的起源和歷史的真理。他們可以親眼看見這些事的證據。他們之離棄正道並不是因為他們缺乏認識真理的機會,反之是因為他們對上帝無法無天。雖然面對歷史的事實,他們仍然堅要照他們自己的意思行事。他們悍然如此行,結果陷入各種各式的敗行中。(創世記6:5,11-13;羅馬書1:24-32)至高的立法者並沒有沉睡,反之他毅然採取行動為他們帶來突然的末日。
13.關於上帝的律法,我們可以從結果看出什麼?
13 上帝所訂的道德律則和他的公正措施有為洪水以前的人帶來艱辛嗎?遭殃的是什麼人呢?聽從上帝的話的人抑或無法無天的叛徒呢?以認識事實真相的機會而言,挪亞並不比其他的人佔優勢。但是他相信上帝的自然律則,並且謹守遵從。由於這緣故他救了自己和七個家人。我們的確可以為挪亞的順服深感慶幸。——創世記8:1,16-18;彼得前書3:20。
人類獲得一個新的開始
14.洪水之後地上的情況如何?困難如何再度產生?
14 渡過洪水之後,挪亞既是上帝的交通途徑,遂立即使家人開始從事正確的崇拜。(創世記8:20,21)他們的後代知道以往蔑視真理的人均遭受毀滅的懲罰。但是隨著人口的漸增,有些人開始不顧已知的事實而要獨斷獨行。按照上帝對挪亞所下的命令,過了相當時間之後他們便應該像「先驅」一般遷往未經開發的地區墾荒和居住,正如我們在創世記9:1讀到:「上帝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這本是一件樂事,同時可以使上帝的公義律法在全球各地確立起來。但是忤逆和反叛再次抬起頭來。當時的人不想僅為了遵從立法者的命令就撇下舒適的家園而另起爐灶。他們遂找尋脫身之計。(創世記9:7,19;11:4)他們發現投入寧錄手下是個辦法。寧錄是一個與耶和華作對的叛徒,聖經論及他說:「他炫耀自己是個與耶和華作對的強悍獵者。因此有一句俗語說:『正如寧錄是個與耶和華作對的強悍獵者。』」——創世記10:9,《新世》。
15,16.跟從寧錄的人為什麼會步入歧途?使他們不快樂的究竟是什麼?
15 洪水之後的這些叛徒懷著一種獨立自主的精神。他們以為自己可以獲得絕對的獨立,但他們其實卻淪為寧錄,一個腐敗邪惡、野心勃勃的政客,手下的奴隸。上帝擊潰了他們的陰謀而迫使他們分散各地,由此使那些緊守純真崇拜的人得以保持潔淨。創世記11:5-9告訴我們:「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作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作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城了。因為耶和華在那裡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別。」但是分散的人卻將他們的忤逆態度而非上帝的律法散佈到世界各地。
16 究竟什麼使這些人不快樂呢?在他們起來反叛上帝之前的一百五十年期間,上帝的律法是否使他們蒙受損失呢?什麼造成了世上的分裂和仇恨,並使謬誤的崇拜及對上帝的錯誤觀念散佈全球呢?絕不是上帝的律法。反之罪魁再次是那些忤逆不忠地背棄他的律法的人。
17.試舉出幾個例證說明閃的後代中一些忠心的人所遵守的崇高道德標準。
17 但是在洪水之後並非地上所有的家族都換上這種不良的精神。挪亞的兒子閃的後人繼續持守真理而寄望於上帝所應許的一位拯救人類的「後裔」來臨;關於這位「後裔,」上帝在創世記3:15預言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誠然,這些人並非在生活上完美無疵,因為他們都是有罪的亞當的後裔;但是他們卻服從上帝。他們仍然說著原始的語言和保持正當的生活方式。他們遵守上帝禁止殺人的律法(創世記9:6),他們也知道淫亂(創世記34:2,31)、通姦(創世記38:24)、偷竊(創世記31:30-32)和綁架(創世記42:21,22)是與上帝的公義原則不符的。他們對別人的權利十分尊重,並且不堅持自己的權利以致達到引起紛爭或衝突的地步。(創世記13:5-11;26:15-31)其他的人又如何呢?我們讀到他們崇拜偶像,將人視為英雄以及他們所建立的強大國家的衰敗。上帝容忍迦南人達好幾世紀之久,直至最後他們變成如此腐敗,如此偏離上帝的律法和充滿惡疾以致住在他們附近也成為一件危險的事,於是上帝遂下令將他們從地上清除。(創世記15:16)所以誰是對的和誰遭受損失呢?誰得益較大呢?究竟什麼為人帶來負累呢——服從上帝的律法抑或獨斷獨行?
18.律法的約對以色列人有什麼裨益?
18 後來,上帝由於對他朋友亞伯拉罕的愛,他將亞伯拉罕的後代在律法的約之下組織成以色列國。這有為他們帶來艱辛或災害嗎?上帝通過摩西先知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使他們保持團結合一,並且保護這個國家不致犯拜偶像和獻人為祭等惡行及各種污穢的淫行;因此律法也成為他們健康的一個保障。——出埃及記19:1至20:17。
為什麼猶太的領袖們拒絕接受耶穌
19.什麼使以色列國在公元70年遭受毀滅?
19 後來以色列的首都耶路撒冷城在公元70年遭受毀滅,但這場災禍因為他們謹守上帝的律法而帶來的嗎?絕不是!反之由於他們不願受律法約束而堅要離棄律法,他們終於招致這樣的惡果。這使他們拒絕接受他們的祖先仰望已久的後裔。他們拒絕接受耶穌基督,說:「除了該撤,我們沒有王!」(約翰福音19:15)但是這些猶太人真的想在該撒的法律之下安份守己地渡日嗎?絕不然!他們其實是深具國家主義思想的叛亂分子;他們想推翻羅馬的統治而獨立。這種態度最後使他們的聖城耶路撒冷在羅馬人手中遭受徹底的毀滅。
20.(甲)基督怎樣使猶太領袖們大失所望?(乙)當時懷著什麼態度最為有益?
20 耶穌基督來到猶太人當中,但他並沒有成為一個功勳顯赫的英雄以滿足他們那國家主義的願望。反之成為一個性情溫和的人;他吩咐他們要安份守己,奉公守法而等待上帝除去人間的不平。據馬太福音22:21報導,他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這是軟弱愚蠢的途徑嗎?事實證明誰失策呢?耶路撒冷陷落時有1,100,000個猶太人被殺,97,000人被賣為奴,以致奴隸市場供過於求而沒有買家。(申命記28:68)他們的可悲情況應該歸咎於上帝嗎?猶大地區裡一些聽從基督的吩咐的人又如何呢?歷史記載透露當他們看見耶穌所預言的毀滅行將臨到耶路撒冷之上時,他們便聽從他的警告在公元70年之前逃到基列的山上。(路加福音21:20,21)他們得以從死裡逃生而繼續推行他們的工作。但是蔑視上帝的律法的國家主義者和叛亂分子在那裡呢?
21.我們可以為第一世紀的猶太人辯護,聲稱他們沒有充分的機會認識真理嗎?為什麼?
21 第一世紀的猶太人並非沒有機會認識真理。誠然,他們的領袖將他們引入了歧途。但是施洗約翰在公元29年來到向他們發出有力的呼籲,促請他們歸向上帝及遵守他的律法。留意約翰的話的人都很容易看出耶穌基督是誰。為什麼呢?因為律法提出數以百計的證據標明他便是基督或彌賽亞。一個人並不需要盲目地輕信才可以接納他。例如你可以將彌迦書5:2和馬太福音2:5,6,以賽亞書7:14和馬太福音1:22,23;創世記49:10;耶利米書23:5,和使徒行傳2:30-36;以賽亞書61:1-3和路加福音4:16-21比較一下。
22.猶太人若遵守上帝的律法便會有什麼結果?
22 在公元前1513年,猶太人從埃及獲得拯救,然後渡過紅海受浸歸入摩西;他們若遵守上帝的律法便可以被帶到基督那裡,在他的領導之下作上帝的子民。(哥林多前書10:1,2;申命記18:18,19)耶穌基督便是整部律法所指向的真理。猶太人若聽從他的教訓,他們便不致遭受毀滅了。歸於他領導之下的人都沒有失去他們的快樂。
為什麼耶和華見證人如此快樂
23.耶和華見證人對律法的看法如何?我們應該為此而可憐他們嗎?
23 今日耶和華見證人承認有服從律法的必要。他們首先服從上帝的律法,因為這是至高的。他們也承認他們必須服從地上各國政府的法律,除非這些法律直接與上帝的律法衝突。正如我們在羅馬書13:1讀到:「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使徒行傳5:29告訴我們這些基督徒說:「我們應當服從上帝底權柄,過於服從人。」(《新修》)再者,他們也跟從上帝的原則在家庭裡承認丈夫是一家之主;他們都服從家庭的律法。(哥林多前書11:3;彼得前書3:1-6)我們是否應該因此而可憐他們呢——因為他們不參加暴動、示威、政治陰謀和反叛?不;剛相反,人人都看出他們是一群快樂的人。
24.服從上帝的律法對耶和華見證人有什麼影響?
24 時常有人問耶和華見證人,「究竟什麼使你們這麼快樂呢?你們逐家逐戶向人傳講你們的信息,許多人對你們均表示不歡迎;你們也風雨不改地照常出去工作。我真是感覺大惑不解。」上帝對這些基督徒所訂的律法是不是一個沉重的負累呢?沉重的負累會使人感覺快樂嗎?他們之所以快樂乃是因為上帝的律法是真理和對人有益的。上帝的律法從沒有使任何服從它的人不快樂。
25.服從上帝的命令對亞伯拉罕有什麼影響?
25 例如亞伯拉罕,上帝曾吩咐他將愛子以撒獻上作祭物。你也許會說:「這一定使亞伯拉罕不快樂了。」但是亞伯拉罕知道服從上帝的律法是從不會帶來壞結果的。他知道上帝必定會「賞賜那尋求他的人。」(希伯來書11:6)結果如何呢?上帝為亞伯拉罕預備了一個祭物去代替他的兒子,而且亞伯拉罕在證明了自己的順服之後成為地上最快樂的人之一及享有一些最大的祝福。——創世記22:1,2,9-18。
真正的自由
26.服從上帝的律法的人在目前享有什麼自由?
26 既然『公義和公平是上帝寶座的根基,慈愛和誠實行在他前面,』今日服從上帝的律法的人可以免去無數的煩惱憂傷。他們認識真理,而真理則使他們得以自由,正如耶穌在約翰福音所說一般:「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他們並沒有被人的應許所騙倒。反之他們勇敢地正視事實。他們擺脫了對死亡的恐懼以及偽宗教對死亡的錯誤見解所造成的憂傷。他們的家庭團結一致和充滿快樂。他們沒有因為在世人的種種派系紛爭中支持任何一方而招惹麻煩。為什麼呢?不是因為他們不想有一個較好的世界。他們也像其他的人一樣須要忍受世上的苦難所帶來的許多艱辛。但是他們知道上帝的王國會永遠帶來一種真正令人滿意的情形。他們知道目前的情形只是表示這個事物安排的末日將至而已。這無疑是個好消息。
27.在人為政府的法律之不受到不平待遇的人應該怎樣行?
27 人人都知道在人為的政府之下人類受到許多不平的待遇。在人的政府之下許多人的確有表示不滿的理由。在另一方面,沒有人可以真正說他曾由於服從上帝的律法而蒙受不公平的損失。與其擅自企圖建立一個較好的政府,覺得今日的世界不平的人應該像耶和華見證人一樣行,那便是,轉而跟從上帝的律法。他們若如此行,即使他們仍生活在一個不義的制度之下,他們也會變成像耶和華見證人一樣快樂。聖經說:「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箴言10:22。
28.企圖以不法手段爭取自由的人有什麼遭遇?
28 企圖以不法手段爭取自由的人其實變成愈來愈受困囿,因為事事均對他們不利。他們受領袖所支配,而這些野心家,時常為他們招惹很大的麻煩。他們被捲入敵視、仇恨、分爭、衝突和挫折的漩渦中。他們為種族、政治、國家和宗教的爭論而黨同伐異。他們的組織彼此意見不合而分崩離析。他們正走向聖經所預言的情形,那便是,人人都「彼此揪住,舉手攻擊。」——撒迦利亞書14:13。
29.服從上帝的律法的人為什麼和怎樣享有其他的人徒然追求的自由?
29 跟從上帝的律法的人卻享有最大的自由,因為上帝的律法是為了適合人的需要而制定的。上帝使服從他律法的人因此而得益。羅馬書8:28指出這件事實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助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忠實的人會尊重他們,只有憎恨上帝的人才會憎恨他們。他們得以避免那些但求取悅自己的人所遭遇的痛苦紛爭。在他們中間存有真正而非勉強促成的合一。由於彼此相愛,他們當中所有種族國籍的人都能夠團結一致地和睦共處。他們一同來到上帝面前為他服務;他們甚至沒有想到彼此之間的這些差別。由於他們愛上帝和服從他的律法,他們自然能夠保持團結。
你的信仰決定你的為人
30.新聞作家在評論耶和華見證人的良好道德時忽視了什麼要點?
30 有些新聞作家論及耶和華見證人說:『他們的信仰可能莫明其妙,但是他們卻發現了一種使他們成為最優秀的公民的生活方式。他們堪作我們的模範和榜樣。』這樣的言論多麼自相矛盾!一個人的信仰豈不是可以決定他的為人嗎?理想主義者、統治者、種族合一的提倡者、革命分子、苦行者和「名士派」之所以是這樣的人豈不是由於他們的信仰、他們的思想和他們所跟從的原則而非因為他們生來就註定是這樣的人嗎?耶和華見證人並非本身與別人有什麼不同。但是他們並不隨自己喜歡愛做什麼就做什麼,反之他們謹守神治的律法,上帝的律法。他們之所以是這樣的人乃是由於他們的信仰,以及因為他們所相信和跟從的乃是上帝的律法和真理。因此詩篇的執筆者在詩篇119:142對上帝說:「你的公義永遠長存,你的律法盡都真實。」
31.既見到耶和華對順服的人所作的祝福,所有想事奉他的人都應該特別熱心怎樣行?
31 所以,一切想事奉耶和華的人,要感覺欣幸他是你的立法者、法官和君王——你的至高主宰。要支持他所有的法則,因為它們是為了你的好處而制訂的。這些法則包括經常在小組的王國聚會所及大會中與上帝的百姓聚集起來。它們也包括將你自己盡量貢獻出來為上帝服務。若是可能,安排你的事務參加全時間的「先驅」傳道工作,「公開和逐家逐戶地」向人宣揚聖經的真理;或離鄉別井到需要較大的地方服務。(使徒行傳20:20,《新世》)要撇下一切不必要的負累以全心盡力幫助別人。正如我們在希伯來書12:1,2讀到:「我們既有這許多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受苦柱]的苦難,便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要避免獨立自主的無政府精神。這樣你就可以活著見到上帝執行他的律法懲罰這個忤逆的世界,然後帶來他那公義、永恆的新規制。——啟示錄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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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之後寧錄率領大部份的人類反叛上帝的公義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