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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鄰人的愛不能代替對上帝的愛守望台1962年 |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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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鄰人的愛不能代替對上帝的愛
一個人遵守一條律法並不能使他們免除遵守其他律法的義務。舉個例說:當你駕駛一輛汽車時,你知道你不但必須靠右邊行·(或左邊,視你所居留的國家而定),並且還須遵守速度限制和受交通紅綠燈的指揮。你絕不會僅因為你沒有走到另一邊便認為你可以超速駕駛,亦不會因為你沒有超速或遵守了紅綠燈的指揮便可以在另一邊行駛。對嗎?
但是在屬靈的事物上,即在宗教和崇拜上帝的問題上。一般人卻時常疏忽了這個基本的原則。在這方面的一個例子便是耶穌基督對他的門徒所頒布的兩條大誡命。「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和「要愛人如己。」一般人的傾向是著重其中之一,而由此或許是無意地,忽視了另一條誡命。——馬可福音12:29-31。
因此在基督教國內有一種普遍的病態便是人只關心如何表現對鄰人的愛,卻完全忽略了另一條更重要的誡命,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由於這個緣故,我們見到許多慈善為懷而自認為基督徒的人忙於從事宣揚「社會福音」的工作和為人謀福利的人道活動,例如撲滅疾病,革除政治上的貪污腐敗和各種經濟及社會的弊病等,但他們卻很少或根本沒有想過最首要的一條誡命,也沒有考慮過他們所行的確是上帝對他們所訂的旨意與否。不論是自覺地抑或非自覺地,他們都因為他們表現了自己認為是對鄰人的愛便認為不用表現對上帝的愛了。
這種想法的一個典型例子便是時常被人稱讚和引用一首故事詩,這首詩的主角是一個名叫亞博·賓·艾得咸(Abou ben Adhem)的人。有一日夜晚,他醒來看到一位天使在一部金冊子上寫著一些愛主的人的名字。當他問天使這些人當中有沒有他的名字,而天使告訴他沒有時,他說:「我求你把我列入愛鄰舍的人當中。」這首詩接著說:「天使寫下之後便消失了。次日晚上它又再次以耀眼的光輝出現,並且將上帝的愛所祝福的人宣布出來,看哪!賓·艾得咸的名赫然列在首位。」換句話說,對鄰人的愛比對上帝的愛更為優越重要。但事實卻非如此。對上帝的愛是應居首位的。當然這並不是說我們可以忽略愛鄰人的義務,因為正如使徒約翰貼切地指出,「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上帝。」——約翰一書4:20。
當然,表現鄰人之愛的人可能會堅持他們也愛上帝,而且認為這便是他們表現愛心的方式。但這僅是他們自己的觀點而已。上帝的道告訴我們說,「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所以,除非我們服從上帝為我們所訂的條件,我們便不能自稱愛他。亞當很可能是由於鍾愛夏娃而跟從她吃禁果,但是這並不能使他們的忤逆行為變成對的,或可以饒恕。此外掃羅王也是一個例;事實上,他所用的正是這個藉口。當他因未能遵從上帝的命令而受到責備時,他辯稱他之所以如此行乃是因為他關心以色列人的需要。然而在上帝的眼中這並不能作為洗雪罪名的理由。由於他的忤逆,掃羅王終於被上帝所唾棄。——約翰一書5:3;撒母耳記上15:22,23。
所羅門王亦然。他對他的妻妾懷具如此熱烈的「鄰人之愛」以致他竟參加她們的偶像崇拜而不再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他父親大衛的上帝耶和華。他對鄰人的愛可以使他有藉口不愛耶和華上帝嗎?絕不!所羅門王雖然極有智慧而曾為上帝所重用,不但在耶路撒冷城興建耶和華的聖殿,並且寫下聖經中箴言一書的大部分和傳道書及所羅門的雅歌,結果卻終於失去上帝的喜悅而永遠死去。——列王紀上11:1-9。
可是耶穌基督卻沒有犯這個錯誤。他深知他最首要的義務是對他的天父盡責,遵行他的旨意而為他的聖名與王國作見證。因此有一次,無疑是因為他行奇跡以麵包及魚餵飽了大批群眾的緣故,「眾人要來強逼他作王,」但耶穌卻「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對鄰人的愛可能使他向群眾的要求低頭,但愛上帝的心卻不容許他如此行,因為他知道這並不是上帝的旨意,「他的王國是不屬於這世界的。」不過,藉著將上帝置於首位,耶穌所跟從的途徑卻終久會為人類和他在地上時的鄰人帶來最大的幸福,使他們能於地上的樂園在上帝的新世界裡重建時生活於其中。——約翰福音6:15;18:36;路加福音23:43。
由此看來,顯然僅有對鄰人的愛而不考慮到上帝的旨意是極為短視的。愛上帝需要我們做些什麼呢?僅是偶而上上教堂嗎?加入某個教會為會友而盡教會所規定的義務嗎?絕不然,尤其是當一個人所聽到的道理和聖經所說的上帝的條件根本毫不相關的話。若想愛上帝,我們必須首先認識和熟悉上帝,因為我們若對一個人相交很淺或毫無認識的話,我們又怎能真心愛他呢?上帝已將關於他自己的知識記載在兩部偉大的書中——「自然之書」和書中之書聖經,尤其以後者為詳細。既然聖經表明我們需要幫助才能瞭解它,而上帝亦為我們預備了這些不可少的幫助,我們若想愛上帝便必須善用這種幫助。我們若閱讀聖經,但卻不瞭解它,這並不能幫助我們愛上帝。——使徒行傳8:30,31。
聖經同時告訴我們在行為,交往和一生的使命方面上帝要求我們符合什麼條件。我們若聽從它的忠告便能夠明智地在我們對上帝和對鄰人的愛之間保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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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雜誌產生了三位傳道員守望台1962年 |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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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雜誌產生了三位傳道員
分派雜誌的工作在委內瑞拉產生了很好的結果,下述的經驗是一個好例子:「一天早上我派了一本《儆醒!》雜誌給一位青年的婦女。她說她不識字,但她的女兒可以讀給她聽,因此她接受了一本雜誌。在回訪時,我發現她全家都對那本雜誌很有興趣,她還問我多要一本。第二次回訪時我見到了她的兩位女兒,一位十二歲,另一位十五歲,她們倆人都表現出綿羊一般良善的態度,因此使我能夠即時和她們以《這王國的好消息》一書建立了一個聖經研究。大約一個月之後她們便開始在環務僕人訪問的期間參加小組的聚會。使我驚奇的是這兩位少女不久更進一步問我她倆能否參加傳道工作。當然她們是受歡迎的;於是從此以後她們便變成了經常的傳道員。不但如此,她們的母親在閱讀和寫字方面也大有進步,最近亦已開始參加逐戶的傳道工作。她的三個較年幼的孩子也很高興參加研讀聖經,她們正期望和姐姐一樣能夠參加傳道。由此可見我雖然只派出一本雜誌,但由於作回訪和建立聖經研究,結果在十個月內產生了三位傳道員,而且還有三位也會不久便步她們的後塵。」——1961年耶和華見證人《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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