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地上最偉大的人之死
“看,這個人!”這句話並不是上帝於六千多年前在伊甸園裏創造完美的男子亞當時説的。反之這句話是在亞當被造之後四千零五十八年説的,所指的是一個與亞當完全相等的男子。這個男子神奇地由一個猶太處女所生,這女子是伯利恆的希里的女兒馬利亞。這個名叫耶穌的男子其實是上帝的兒子,他的生命是由上帝的大能將其從天上轉移到地上來的。他後來由他天父的靈所生而為他返回天上一事開路。這件事發生於他於公元廿九年秋季在約旦河中由施洗約翰為他施浸之後。當時上帝從天上發出聲音,宣布剛受浸的耶穌是他的兒子。施洗約翰曾為這件事作證。——約翰福音1:29-36。
三年半之後,在公元三十三年春季的逾越節那天,他在猶大省的羅馬總督本丢·彼拉多面前受審。在逾越節的晚上,猶太首都耶路撒冷城的法庭曾審訊他而將他判處死刑,然後他們將他交給羅馬總督審訊,希望羅馬政府會批准他們所作的判決。正如聖經在詩篇41:9所預言,他自己的十二個使徒中的一個,伽略人猶大,出賣他而將他交在猶太仇敵的手中。總督彼拉多發覺耶穌並沒有犯猶太高等法庭對他所指控的罪。彼拉多於是向聚集在總督府外面的猶太群衆表明這件事實。他們那充滿敵意的反應是,‘釘死他!釘死他!’虐待他的羅馬人將一個荆棘冠戴在他頭上,並將一件紫色的袍子披在他身上。鑑於耶穌頭戴荆冠和身披紫袍,總督彼拉多試圖打動那些失去了自己的王國已很久的猶太人;對民衆喊道:“看,你們的王!”在大祭司率領之下,猶太人偽善地喊道:“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約翰福音19:5-15,《新譯》。
在同一天稍後的時間,耶穌被人釘死在一條行刑柱上,他的屍體則被葬在園中一個墓穴裏。像他的使徒在前一天晚上所吃的逾越節羔羊一般,耶穌雖然死去,體内卻沒有一根骨被折斷。(出埃及記12:46;詩篇34:20)他在死前吩咐忠心的使徒要每年在逾越節的日子紀念他的死。耶穌自己實行了他在猶太律法之下的義務與使徒一同吃過逾越節的晚餐之後,隨即在他們當中設立一個紀念他的死亡的儀式。這稱為主的晚餐。關於耶穌所創立的這個新的晚餐,上帝感示的聖經記載説:
“當他們繼續吃[逾越節的晚餐]時,耶穌拿起一塊餅,説過祝福之後,擘開交給門徒,説:‘拿去吃。這意思就是我的身體。’他又拿起一個杯,祝謝了之後交給他們説:‘你們都喝這杯,因為這意思就是我“立約的血”,是將要為赦免許多人的罪而傾倒出來的。但我告訴你們,我從今以後不再喝這葡萄樹的産品,直到我和你們在我父的王國裏喝新的之時。’最後,唱完詩,他們出門往橄欖山去。”——馬太福音26:26-30,《新世》。
吃過逾越節的晚餐之後,耶穌已將賣主的門徒,伽略人猶大,遣走。他對十一個留下來的門徒説:“我從今以後不再喝這葡萄樹的産品,直到我和你們在我父的王國裏喝新的之時。”(馬太福音26:29,《新世》)這句話對那不忠的門徒並不適用。這段話的意思不是説他們會在彌賽亞的千年統治期間以血肉之軀成為王國的臣民。若是如此,當這個日子來到時,他們就必須在死去很久之後,在哈米吉多頓‘上帝全能者大日子的戰爭’之後在地上復活成為人了。(啟示錄16:14-16)可是,耶穌的話並不是説他的忠心門徒,例如當時在場的十一個門徒,會如此行。反之他的意思是,他們會復活成為靈體而與他一同在屬天的王國裏。
耶穌在死前一年(公元三十二年)曾對這些門徒説:“你們必須用這些東西,你們的父是知道的,你們只要求他的國,這些東西就必加給你們了。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路加福音12:30-32)由於天父將屬天的王國賜給他們,這牽涉到一個‘王國的約’;主耶穌在對十一個忠心的使徒論及紀念他的死亡的晚餐時曾提及這件事,説:“你們是在我的試煉中始終跟從我的人;我現在和你們立約,正如我父和我立了約,去承受一個王國,使你們能够在我的王國裏我的桌上吃喝,並且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路加福音22:28-30,《新世》。
由此我們可以清楚看出,在耶穌創立主的晚餐時,參與這個紀念儀式的人乃是一些有希望與得了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在天國裏共事的人。類似地,所有在後來領食主的晚餐的人也應當是一些獲得屬天的呼召而被耶穌基督帶進‘王國之約’中的人。
大約二十二年之後(公元五十五年左右),使徒保羅寫信給屬於這個階級的基督徒;他在信中論及主的晚餐和死者的復活,即聖經所説的“頭一次復活”。他論及這場復活説:“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卑賤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有能力的;所種的是屬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屬靈的身體。既然有屬血氣的身體,也會有屬靈的身體。……屬天的怎樣,所有屬天的也都怎樣。我們既然有了屬土的[亞當]形像,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像。”——哥林多前書15:42-49,《新譯》;啟示錄20:5,6。
可是使徒保羅在討論復活問題之前先論及每年舉行的主的晚餐説:“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説:‘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飯後[吃完餅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説:‘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宣揚]主的死,直等到他來。”——哥林多前書11:23-26。
以這種方式‘宣揚主的死’對他們來説具有屬靈的價值,因為他們以此表明他們與血統上的猶太人不同。他們不再每年吃逾越節的晚餐以紀念他們從埃及的奴役獲得釋放,反之他們紀念耶穌的死亡,而耶穌便是在埃及被殺作為祭物的逾越節羔羊所象徵或預表的實體。古代逾越節的羔羊有助於使血統上的以色列人從埃及的奴役獲得釋放,但卻沒有為他們解除罪的懲罰。在另一方面,‘除去世人罪孽的上帝羔羊’的死亡卻將耶穌基督的門徒從罪的懲罰解放出來,並且使他們不再屬於埃及所預表的世界事物制度而將他們拯救出來。這也使門徒想起新約的基礎,想起上帝為了從世上揀出一群人成為他名下百姓而作的安排,因為更大的摩西,耶穌基督,便是“新約”的中保。(耶利米書31:31-33)這也使他們想起‘王國的約’,上帝已經將他們帶進這個約中。他們必須緊記在心,上帝已經召他們與耶穌基督,大衛王的後裔和“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一同承受上帝的王國。——啟示錄19:16。
紀念儀式中與綿羊相若的旁觀者
今日,在接近這個絶望的事物制度的末日之時,與基督一同承受屬天王國的門徒只剩下一小群餘民在地上。但他們每年所舉行的耶穌受難紀念卻與一大群數目日增、來自萬國萬族的人有重大關係。這些人很高興接獲邀請出席參加在新約及王國之約内的屬靈以色列人餘民所舉行的主的晚餐紀念儀式。這些人也捨棄了這個受魔鬼所控制的世界而與屬靈以色列人的餘民一同向一個更美好的應許之地——上帝的新事物制度——邁進,而這個新制度是受耶穌基督和十四萬四千個與他同作後嗣的門徒所統治的。這些人由古代一大群非以色列人所影射。在第一個逾越節的晚上,有一大群非以色列人跟隨以色列人離開受鬼魔所控制的埃及而開始敬拜耶和華上帝。(出埃及記12:38,《當代聖經》)這“一大群外族人”與逃出埃及的以色列人一同越過紅海;他們成為目擊耶和華拯救他百姓的見證人,並且與上帝的百姓同享救恩。他們也可以為此而歡欣鼓舞!
現代的“大群外族人”也與屬靈以色列人的餘民亦步亦趨。他們由使徒約翰在異象中見到的“大群人”所預表;約翰見到這群數目不確定的人在耶和華屬靈的聖殿歡欣鼓舞。由於他們已脱離這個飽受染污的舊世界,聖經將他們描述為“身穿白袍,手裏拿着棕樹枝。”像屬靈以色列的餘民一樣,他們已毫無保留地通過上帝的羔羊耶穌基督將自己呈獻給耶和華,並且以水浸禮象徵這項獻身。他們期望從那行將臨到這個絶望的世界的“大患難”中出來,在此之後他們能够在真正的意義上歡呼説:“願救恩歸給那坐在寶座上我們的上帝,也歸給羔羊!”(啟示錄7:9,10,《新譯》)因此這“大群人”有最大的理由要在紀念羔羊受死的晚上與屬靈的餘民一同聚集起來。
從一九三六年春季的受難紀念開始,“大群人”階級的成員一直出席參加主的晚餐這個紀念儀式,雖然他們並沒有領食具有象徵性的餅和酒。a自從耶和華見證人一九三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在美都華盛頓舉行的大會將啟示錄7:9-17所提及的“大群人”的身份揭露出來以來,他們一直受到受膏餘民的特别邀請以旁觀者的身份參加受難紀念。他們懷着對主耶穌基督的贖價祭物的衷心體會如此行。他們不領食象徵物,但他們這樣行並非因為受到某種人為規定所制止而是與上帝的道完全一致的。
何以故呢?因為耶穌創立這個儀式是要讓與他立了屬天王國之約的人去舉行的。屬於“大群人”階級的人雖然獻了身受了浸,他們卻意識到他們並沒有被帶進王國之約中。他們並不是屬靈的以色列人,因為他們沒有被帶進上帝通過中保耶穌基督與屬靈以色列人所訂立的“新約”中。他們也沒有從聖靈而生;在公元三十三年的五旬節上帝開始將聖靈傾澆在耶路撒冷的一百二十個門徒身上。比喻地説來,他們沒有‘與基督同死’而放棄了將來在上帝王國治下地上樂園裏享永生的未來希望。他們並不期望與基督“一同埋葬”以期“在他復活的形狀與他聯合。”因此他們若領食主要説來象徵耶穌基督的肉體和血的餅及酒,他們的行動就與事實不符了,因為他們並不在與上帝的羔羊耶穌基督所作的這種安排中。由於這緣故,他們不與受膏的餘民一同領食這些象徵物。可是,他們雖然不領食,這並不意味到他們無法獲得永生,因為永生是藉着對耶穌基督懷具信心以及從贖價祭物的安排而來的。——羅馬書6:4,5;歌羅西書2:12,20;約翰一書2:1,2。
可是,身為“另外的羊”階級的成員,他們已由好牧人耶穌基督將他們召集起來;他們與屬靈的羊——耶穌在約翰福音10:16説這些羊在“這圈”裏——的餘民共同形成耶穌手下的“一群”。他們意識到他們之能够在上帝應許的地上樂園裏享永生是上帝通過好牧人賜給他們的恩典,而現在他們已成為這位牧人手下的羊。既然這項拯救是通過耶穌的死亡而來的,而耶穌創立了紀念他的死亡的晚餐,他們又怎能不出席參加而忽略了對耶穌表示敬意呢?按理説來他們無法如此行!他們也不想如此行。只要天國承受者的餘民繼續在地上舉行這項紀念,“大群人”便認為自己有義務以旁觀者的身份出席參加主的晚餐。雖然在世上許多地方沒有屬於餘民階級的人在場領食象徵物,耶和華見證人仍然安排這項紀念儀式,由於他們對這個儀式的意義懷有最大的尊重,並且想使任何證明自己是餘民階級的人有機會領食象徵物。
今年耶和華見證人會在一九八一年四月十九日日落之後舉行主的晚餐。所有想出席參加以紀念上帝的羔羊耶穌基督之死的人應當與當地的耶和華見證人小組取得聯絡。若有任何虔敬的人不知道當地耶和華見證人小組的地址,則可以向守望台社函詢。
[腳注]
a 見英文《守望台》1936年四月十五日刊,133頁,44,46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