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真理的愛強烈到什麼程度?
這件事發生在紐約市昆士區。有一個婦人請一間肉店的店員為她將一塊肉磨爛。可是在店員正要磨肉之際,肉店的老闆以一塊下等肉換了那塊肉,然後要店員將劣貨交給顧客。當店員將磨爛的肉取出來時,顧客問他:「這是我叫你拿去磨爛的肉嗎?」
你會怎樣回答呢?你會將實情說出來嗎?
顧客有權知道事實真相。但是在這種情形之下,店員將真相告訴她而表明老闆不忠實並非易事。可是他毅然這樣行。結果他被解雇了。
你會像這店員一樣行嗎?
渴慕真理
在看來對自己有利時說謊是司空見慣的事。但是若有人對你說謊,你會高興嗎?
我們都喜歡聽真話。父母高興聽兒女說實話。兒女想父母對他們講真話。政府希望市民說真話,市民也希望政府開誠布公。但是我們應該特別關心的是全能的上帝想聽見我們說真話。他的道說:「各人與鄰舍說實話。」——以弗所書4:25。
聖經將基督教稱為「真道」,使徒約翰則論及『真理裡的同工。』(彼得後書2:2;約翰三書8)『真理裡』的人無疑不會有虛假。
關於早期基督徒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事例表明上帝憎惡蓄意的瞞騙。這兩人賣了塊地,並假裝已將賣得的錢全部捐出來供基督徒同工使用;但是他們其實私自留下一些錢。他們企圖藉此在小組的弟兄當中造成一個非常慷慨的印象——其實他們並非如此慷慨。由於這種欺騙行為——一種蓄意和預謀的說謊——上帝將他們處決。——使徒行傳5:1-11。
很明顯地,上帝將說謊視為一種嚴重的罪。「一切說謊話的」,聖經警告說,均會被扔入「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21:8)我們的確要小心提防以免讓在生活上說謊的習慣養成。
避免說謊的傾向
但是講真話並非時常都容易做得到。有時,特別是當一個人做錯了事而想向別人隱瞞的時候,他會有一種強烈的說謊傾向。
例如不久之前有幾位基督徒長老到一個小組傳道員家裡探訪,想與他討論一些他們認為他行為不檢的事。他不想討論這件事,於是吩咐家人到門口對長老說他不在家。後來當別人發覺他說謊時,他卻認為這只是個「無傷大雅」的謊話而已。但是它仍然是個謊話,而且他同時將一個家人牽涉在他的謊言裡。
我們所有人都會有時在言語上有若干過失。門徒雅各說:「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雅各書3:2)我們可能在談論某些事時誇大其詞,或以某種方式說了假話。例如為了討某人喜歡,我們可能表示贊成一項政策,甚至表示對之熱心,但其實卻口不對心。
當你講一些你明知不真實的話時,你內心有什麼感覺呢?這會強化抑或削弱你的自尊心?這會在你生活上養成說假話的習慣嗎?即使事屬輕微,不忠實卻可以出人意外地帶來嚴重的後果。
假設一個婦人在她的孩子面前對一個鄰舍說她『非常喜歡她的新窗簾』。後來她在家裡閒談時向丈夫提及鄰舍的新窗簾,並說她『一點也不喜歡』。聽見她這樣說的孩子豈不會以為說謊是可以的嗎?所以,雖然說話機巧是對的,但是我們卻需要顧慮到我們所說的話是否會流於虛偽而忽視了真理。
留意言行忠實而不忽略良心的指引無疑是明智之舉。芝加哥一間百貨商店的商品主任的祕書便留意如此行。她的上司吩咐她:「若有人想見我,告訴他們我出去了。」有些人的良心可能容許他們這樣說。可是經過仔細思量之後,這位祕書的良心感覺不安。她遂向上司解釋她是個基督徒,以及為什麼她不能夠當他明明在辦公室裡時告訴別人他不在的原因。上司因為這祕書重視真理而尊重她。
誠然,有許多話可能僅被視為稍微不忠實而是『無傷大雅』的謊話。但是我們若不留心避免在小事上不忠實,這豈不是有導致更嚴重過犯的危險嗎?
當然,並非人人都體會基督徒對真理所懷的熱愛。例如美國麻薩諸塞州荷爾頓有一個耶和華見證人在一間園藝公司工作,當地一家銀行打電話給公司,要他證實一張貨單上的價目。可是他發現公司檔案所存的數字都與銀行帳單上的數字大有出入。
當老闆回來時,見證人向他問及此事,老闆勃然大怒。老闆解釋公司將一張價目比實際定價高得多的帳單發給銀行,一方面是要向銀行賺多點錢,同時也為了報稅的便利。老闆要見證人為他的「粗心過失」向銀行道歉,並證實公司偽造的數字。見證人解釋他不能夠如此行。當他看見顧主毫不重視真理時,他便毅然辭去這份工作。
我們時常需要真正有勇氣才能保持忠實。你對真理的愛強烈到什麼程度呢?你僅在方便時才講真話嗎?若然,你與僅將忠實視為「良策」,卻會在對自己有利時說謊的人有何分別呢?
我們說真話的原因應該是因為這是對的事;這樣行會取悅上帝。一個人若真正愛耶和華過於一切而渴望取悅他,那末無論利己的壓力有多大,他都不會故意說謊。反之他會以行動證明他是「耶和華誠實的上帝」的僕人。——詩篇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