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觀點
創世記其實怎樣説?
“科學特創論者”聲稱,據聖經的創世記一書説,宇宙是在不及1萬年之前為上帝所造的。他們也説,地球和其上的生物在六日之内被造,而每日是實際的24小時。
另一方面,進化論的思想則把創世記看作神話。進化論者聲稱,宇宙和地球以及其上的一切生物都是進化過程的機遇産品,過程長達數十億年。
可是,有許多人對這兩種理論均感到不滿。科學特創論者的主張有許多部分看來並不符合普通常識,而且與我們在自然界中所見到的證據衝突。可是,若認為生物及其種種奇妙複雜的構造只是盲目的進化力量的産品,這項主張在許多人看來亦很難接受。那麽,這兩項主張是否是惟一可作的選擇呢?
不。還有第三種看法。那便是,聖經的創世記所實際提出的主張。我們且來考慮一下這第三種選擇。
創世記的解釋
創世記的第一句話告訴我們:“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世記1:1)創世記的這句話是否説事情發生於一萬年之前呢?不,它沒有指出時間限度。“起初”可能是在數十億年之前。
可是,聖經指出在“起初”的時候有一位智慧的個體——創造者——控制創造的工作。雖然許多科學家不滿這項主張,但它卻與天文學家的結論不謀而合,天文學家認為宇宙的確有個開始(或起頭),宇宙的秩序井然,受許多明確的定律所支配。基於定律的秩序安排只能出自一個智慧的頭腦,雖然科學向我們解釋許多定律,但只有創世記才介紹我們認識偉大的立法者。
創世記繼而描述著名的六“日”創造過程。可是,這些日子並沒有把物質的宇宙和地球被造的時候包括在内。這些東西早已在“起初”的時候被造了。六個創造日其實是指幾段時期,原始而荒涼的地球在這幾段時期内被造成宜於生物居住。
這六日真的是每日24小時嗎?創世記並沒有這樣説。“日”這字在希伯來文(用來寫創世記的文字)可以指頗長的時期,甚至長達幾千年之久。(可參閲詩篇90:4;創世記2:4。)例如,我們生活在其中的“第七日”到如今已延續了幾千年。(創世記2:2,3)因此,證據表明我們應當把六日的整個時期看作長達數萬年。
“各從其類”
六個創造時期的次序表明水、陸地、光、大氣、植物、魚類、鳥類、動物相繼出現,最後是人類。(創世記1:3-27)這項發展次序與科學家所發現的次序大致相同。
可是,有一句值得留意的話在創世記第一章中屢次出現。例如,關於第五個創造日,創世記1:21告訴我們説:“上帝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關於第六日,24節説:“地要生出活物來,各從其類,牲畜、昆蟲、野獸,各從其類。”
因此,動物是以各大類而非個别品種被造的。但各“類”的生物是分别被造的,並非一類從另一類演變而來。在每“類”之内可能有極多品種,正如我們從貓“類”、狗“類”或人“類”中所見一般。但創造者所賦予的遺傳因素使各大“類”彼此有别。由於這緣故,貓與狗不能交配而産生另一種形式的生物。
誠然,這件事與進化論大相逕庭,但卻與任何已發現的事實並無抵觸。雖然動物在自己的“類”别之中産生許多品種,可是沒有任何記載表明一“類”動物曾經産生或進化成為異“類”。
但是,存在於若干類動物之間的相似構造又如何?既然所有生物都是一位創造者的産品,都從地上的同一物質設計而成,都生活在類似的環境中,這種相似是可以了解的。
此外,創世記也解答了科學家所不能解決的問題:生命從何而來?科學家企圖以多種學説來解答這個問題,但其實卻無能為力。在科學實驗室中屢次證明的一項事實是,生命只能從已經存在的生命而來,並且來自同“類”的生命。
創世記也告訴我們,生命存在於宇宙之先,天上地上的其他所有生命均出自生命之源——全能的創造者。他透露自己的名字是耶和華。科學無法提出與我們所觀察到的一切科學事實相符的較佳解釋。——詩篇36:9;83:18;以賽亞書42:8;啟示錄4:11。
人的開始
據創世記所載,上帝在地上最後創造的東西是人本身:“主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把生命的氣吹進他的鼻孔,他就有了生命[‘成為一個活的魂’,《新世》]”(創世記2:7,《現譯》)科學家也認為,若與其他的生命形式相較,人是個後來者。
可是,聖經的確與大多數科學特創論者的信仰有所抵觸,因為他們相信人有個不死的魂,是可以脱離身體而獨立生存的。他們聲稱人死後魂會離開軀殼。可是,創世記和聖經其他部分的許多經文都一致表明,人沒有一個非物質的魂住在軀體裏。反之,人便是個魂。死了的人不再存在,只能等候復活。(傳道書9:5,10;約翰福音5:28,29;使徒行傳24:15;啟示錄20:12,13)聖經把死亡比作沉睡,復活則好像從沉睡中醒來。——約翰福音11:11,43,44。
創世記2:7的話也在另一方面與進化論有所衝突。創世記清楚表明,人是由上帝直接創造而不是從動物進化而來的。
創世記的話可信嗎?請想想,科學從未能提出證據去證明人是從動物而來的。在非洲和其他地方掘出的類猿化石根本無法證明是人的祖先。的確,牠們若在今日仍然活着,就很可能與其他猿類生物一起被放在動物園裏。任何在骨骼結構和大小方面與人十分接近的化石可能只是人類家庭的支派而已。
同時,正如創世記所説,人與“地上塵土”的關係是不容置辯的。構成人體的一切化學物質都可在“地上塵土”找得到。事實上,人要倚靠這種“塵土”才能繼續生存。人用以補給和更新身體的食物養料均出自“地上塵土”,經由人所吃的動植物而加以吸收。
野蠻人——抑或上帝的兒子?
另一項關乎創造人的描述載於創世記1:26。這節經文記載上帝説:“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創世記1:26)既然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是個靈,“照着我們的形像”這句話的意思必然是指具有上帝的各種特質而言。
聖經的記載能够解釋——進化論卻不能够——人何以和動物這麽截然不同。只有人能控制周圍的動物和植物。只有人具有道德感與良心。只有人具有廣泛的選擇自由和如此高度的智力發展。惟獨人有能力理解到上帝的存在,也擁有談論上帝的語言恩賜。《閃族研究》雜誌説:“人類的語言是個奧秘;它是上帝的恩賜。”
進化論者描繪最初的人是獸性和野蠻的。無疑,人類的較早期成員做過許多野蠻的事情。但現代人也同樣野蠻,本世紀有一億人在多場戰爭中被殺一事便足以證之。直至今日,人的行為還是十分野蠻!可是,聖經表明早期人類所具有的道德和智力潛能並不下於現代人。(可參閲創世記4:20-22;5:22;6:9。)這和我們所觀察到的事實並無衝突。且以法國拉斯科斯洞的所謂史前人壁畫為例。畫中所表現的敏鋭感覺和藝術能力甚至在今日也受人欽羨。
創世記的真正意義
是故,創世記1-3的開頭幾章簡略地描述各事的開始。然而,創世記並不是一本詳細的科學教科書,也沒有打算作這樣的用途。它的資料其實含有更深的目的。
例如,它表明人的快樂有賴於繼續與創造者的旨意合作。由於人拒絶承認這項義務,並且背叛上帝的安排,他就失去原來的快樂,墮落犯罪而最後死去,同時出現了我們如今仍然見到的野蠻行為。——創世記3:1-18;申命記32:4,5。
可是,創世記1-3開頭幾章表示,緊接着人類反叛之後,上帝已採取第一個步驟去實現他的長遠目的,使人類恢復原有的快樂。一個“種子”將會來臨,去抵消人的罪的不利影響。(創世記3:15,《新世》)這種子是誰於是成了聖經其餘部分的顯著主題。在記述那種子終於以彌賽亞耶穌的身分來臨之後,聖經繼續描述上帝作出以耶穌為中心的安排,最終會把人類所採取的悲慘途徑逆轉過來。它也描述整個地球將怎樣改觀成為樂園,為完美的人所居。在這個樂園裏,戰爭、暴力、犯罪、愁苦,甚至疾病和死亡,都不會再為患人類大家庭。——詩篇46:9;啟示錄21:4,5。
不錯,創世記不僅是創造的事迹而已。它提供了人類全部歷史——以往、現今和將來——的背景。我們若略去那些重要的最初步驟,大部分歷史和生命本身就變成無法理解了。不錯,我們若漠視創世記的真義,就無異把自己的前途置於險地。——約翰一書2:15-17。
[第28頁的精選語句]
創世記的創造記錄與已發現的事實並沒有抵觸
[第29頁的精選語句]
事實證明了創世記的説法,顯示所有生物均被造成“各從其類”地繁殖
[第31頁的精選語句]
若沒有聖經的記錄,我們就不能解釋人類歷史或人生目的
[第31頁的圖片]
聖經表明整個地球將會成為樂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