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實瑪利人
(Ishmaelite)〔屬於以實瑪利〕
以實瑪利的後代。以實瑪利是撒拉的埃及女僕夏甲為亞伯拉罕生的長子。(創16:1-4,11)以實瑪利所娶的埃及妻子為他生了十二個兒子(尼拜約、基達、亞德别、米比桑、米施瑪、度瑪、瑪撒、哈達德、提瑪、伊突、拿非施、基底瑪),即後來以實瑪利十二個族的族長。(創21:21;25:13-16)因此就種族而言,以實瑪利人有四分之一閃族血統、四分之三含族血統。
正如上帝應許,以實瑪利人終於成了「大國」,數目「多得不可勝數」。(創17:20;16:10)不過,他們都喜歡過遊牧生活,不願在某個地方定居下來(因此以實瑪利人的城鎮少之又少)。事實上,以實瑪利本人就很像「斑馬」,拿着弓箭到處流浪,走遍了帕蘭曠野。他的後代也一樣,比如住在帳幕的貝都因人就四處為家,「從埃及前面」(即埃及東部)流蕩到西奈半島,橫越阿拉伯北部直到亞述。以實瑪利人好勇鬥狠、難於相處,跟他們先祖以實瑪利的性格一樣:「他的手要攻擊人,人的手也要攻擊他」。(創16:12;21:20,21;25:16,18)
聖經還説,以實瑪利人「定居[希伯來語na·phalʹ納法勒]的地方就在衆弟兄前面」。(創25:18)談到米甸人和他們的盟友,聖經也有類似的描述,説他們在以色列境内「遍布[no·phelimʹ諾費林,即『納法勒』的一個分詞形式]平原」,後來基甸的軍隊要用武力才能把他們趕走。(士7:1,12)換言之,以實瑪利人決定要在甚麽地方「定居」,就會霸佔到底,直到被趕走為止。
後來,以實瑪利人很可能跟亞伯拉罕的其他後代(即基杜拉給亞伯拉罕生的兒子的後代;創25:1-4)通婚,在阿拉伯的一些地區住下來。也許因為以實瑪利和米甸是同父異母的兄弟,加上兩族人通婚後在血統、習慣、特徵和職業方面進一步融合,所以「以實瑪利人」和「米甸人」成了可以互換的同義詞。從聖經怎樣形容那些把約瑟帶到埃及賣為奴隸的商人,就足以見之。(創37:25-28;39:1)又比如在基甸的日子,聖經一處説攻打以色列的是米甸人,另一處則説是戴金鼻環的以實瑪利人。(士8:24;比較士7:25和8:22,26)
詩篇執筆者説,在痛恨耶和華的人中有以實瑪利人,可見以實瑪利對以撒的痛恨在他子孫心中從沒有消減,就連以撒的上帝也被痛恨。(詩83:1,2,5,6)但例外是有的,比如在大衛所設立的管理安排中,負責替他照管駱駝的是以實瑪利人奧比勒。(代上27:30,31)
伊斯蘭教的創始人穆罕默德(約公元570-632)自稱是以實瑪利人,是亞伯拉罕的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