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百加
(Rebekah)〔意思可能是:母牛〕
拿鶴的兒子彼土利的女兒,亞伯拉罕的姪孫女。利百加的哥哥名叫「拉班」。(創22:20-23)
公元前1878年,亞伯拉罕差他的管家(很可能是以利以謝),到外地為兒子以撒(當時已四十歲)找個合適的妻子。管家來到美索不達米亞谷地上段「拿鶴的城」。他在一口井旁禱告説,如果他請一個姑娘給他一點水喝,對方不但願意,還自告奮勇打水餵他的十匹駱駝,就願耶和華揀選這個姑娘做他小主人的妻子。(創24:1-14)他還在禱告的時候,利百加扛着水瓶來到井旁。管家請利百加給他一點水喝,利百加欣然同意,更「急忙把瓶子裏的水倒進水槽裏,一次又一次地跑到井旁打水,給所有駱駝打上水來。那個人驚訝地凝視着她,一句話也不説,要知道耶和華使他此行成功不成功」。利百加不但仁慈好客、謙遜勤懇,還「非常美麗動人」。(創24:14-21)
亞伯拉罕的僕人看出上帝已垂聽了他的禱告,就拿一個金鼻環和兩個金手鐲(時值美金1350元左右)送給利百加。利百加把禮物帶回家,給母親和哥哥拉班看,拉班於是請客人和隨從到家裏留宿。(創24:22-32)管家在進食之前先説明來意。拉班和他父親彼土利都同意將利百加許配給以撒。僕人於是把許多禮物,包括貴重的金器、銀器、華麗的衣服等,送給利百加和她的家人,然後跟他們一同吃飯。(創24:33-54)按當日的習俗,這些行動表示雙方正式締結婚約,但締約人不是利百加和以撒,而是他們的父母。這樣,利百加就正式許配給以撒,從此成為以撒的妻子了。
次日早晨,取得利百加的同意後,他們一行人就踏上漫長的歸程,前往南地的比珥拉海萊附近,當時以撒住在那裏。利百加離開之前,家人祝福她説:「願你的子孫千千萬萬,願你的苗裔佔領仇敵的城門。」利百加的乳母底波拉和其他侍女伴隨同行,看來她們在有生之年都沒有返回故鄉。(創24:55-62;35:8)
抵達目的地之後,利百加看見丈夫以撒向她走來,就立刻拿頭巾蒙頭。亞伯拉罕的僕人把所辦的事全都告訴以撒,細述耶和華怎樣指引他揀選利百加。以撒就帶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幕,娶她為妻。以撒深愛利百加。自從他母親撒拉三年前去世以後,「以撒這才得了安慰」。(創24:63-67)
像撒拉一樣,利百加多年不育。十九年來,以撒一直為妻子再三懇求耶和華。利百加終於懷了孕,生下一對孿生子,起名為「以掃」和「雅各」。利百加懷孕期間非常辛苦,因為兩個孩子在她腹中彼此爭鬥,她禁不住説:「這樣下去,我活着還有甚麽意思呢?」耶和華向她保證,她會成為兩個大國的母親,「哥哥要事奉弟弟」。(創25:20-26)保羅指出,這件事充分表明,應許的苗裔是誰,全由上帝決定。(羅9:6-13)
跟撒拉一樣,利百加有一次也不得不隱瞞身份,自認是丈夫的妹妹。那時當地發生饑荒,她一家不得不暫時寄居在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統治的地區。利百加雖然年事已高,卻依舊美麗動人。身為亞伯拉罕之約的繼承人,以撒認為别人如果知道他是利百加的丈夫,就可能引來殺身之禍。(創26:1-11)
以撒老了,打算為長子以掃祝福。利百加一獲知這事,就立即採取行動,幫助雅各得到應受的祝福。(創25:28-34;27:1-5)聖經沒有説利百加是否知道雅各已向以掃合法購得長子權,但她記得耶和華曾對她説,「哥哥要事奉弟弟」。因此她迅速採取行動,使雅各得到父親的祝福。事情的結果跟耶和華的旨意完全一致。(創27:6-29;見雅各1)
後來利百加獲悉以掃打算殺死雅各,就説服以撒打發雅各到她的家鄉去找妻子。因為以掃娶了兩個可憎的迦南女子為妻,令利百加和以撒大感苦惱。(創26:34,35;27:41-46;28:1-5;29:10-12)
聖經沒有説利百加何時去世,但有可能在雅各從美索不達米亞返回故鄉之前。(創35:27)她被葬在麥比拉洞的家族墓地,跟亞伯拉罕和撒拉葬在一起。後來以撒、利亞和雅各也都葬在那裏。(創49:29-31;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