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眼睛“單純”嗎?
“因此,如果你的眼睛單純,全身就都光明。”——馬太福音6:22,《新世》。
1.為甚麽我們可以説眼睛是有智慧的創造的一項奇觀?
一般人都把視力看作各種感官中最寶貴和最重要的一種——特别在一些不再享有視力的人看來更是如此。科學家告訴我們,每秒鐘有十萬億光粒子通過眼睛的瞳孔,抵達視網膜後被一億桿形和錐形細胞所接收。這些神經細胞受到光的刺激,開始將電訊號傳到腦部。腦中的一千億個神經元有頗大部分開始發揮作用去譯解所接獲的信息,並且決定要作出甚麽反應。這一切事均在幾分之一秒的瞬息中發生。在造物主憑智慧所造的神奇萬物中,眼睛的確是個令人懍然生畏的例子。——詩篇139:14。
2.科學家對於視覺的甚麽方面仍然大惑不解?
2 雖然科學家對於眼和腦在生物學方面的操作已有相當認識,至於我們對所見到的東西如何及何以作出響應,他們卻所知甚少。例如,科學家尚未完全明白何以一個人喜歡紅色過於藍色,另一個人卻喜歡藍色過於紅色,或何以不同的顔色對我們産生不同的影響。在視覺和反應之間的關係仍然令人大惑不解。但是創造眼睛的耶和華及與他合力從事創造工作的愛子耶穌基督卻對眼睛的錯綜複雜瞭如指掌,他們也知道眼睛對我們的行動和生活怎樣産生影響。
“身體的燈”
3.眼睛怎樣是“身體的燈”?
3 耶穌指出,“眼睛就是身體的燈。”(馬太福音6:22,《新譯》)我們將燈用來照亮黑暗的地方,從而知道我們身在何處,要怎樣行事,要走哪條路等。眼睛容許光進入人體内,因此作用與燈類似。眼睛使我們能够與周遭的世界保持密切接觸,作出明智、肯確的反應而非在暗中摸索顛躓而甚至傷害自己。
4.我們怎樣受到眼睛的情況所影響?
4 可是,眼睛是否能够有效地作身體的燈,至頗大程度有賴於眼睛本身的情況。由於這緣故,耶穌接着説:“因此,如果你的眼睛單純,全身就都光明;但是如果你的眼睛邪惡,全身就都黑暗。如果你裏面的光其實是黑暗,那樣的黑暗是多麽大!”(馬太福音6:22,23,《新世》)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眼睛對我們一生的途徑操有多麽巨大的影響,不論這種影響是好是壞。
眼睛的影響
5.撒但對夏娃所施的試探牽涉到眼至甚麽程度?
5 請想想第一個女人夏娃的事例。我們從關於大騙子魔鬼撒但如何引誘她的聖經記載可以看出眼睛對她的行動操有多大的影響。(哥林多後書11:3;提摩太前書2:14)撒但表示夏娃若不理會上帝的命令,取食“分别善惡樹”的果子,‘她的眼睛就必定會明亮。’夏娃有甚麽反應呢?聖經告訴我們:“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她容許自己的眼注視一件她無權享有的東西。她蓄意誤用了自己的眼睛。結果如何呢?“[她]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創世記2:17;3:4-6。
6.眼睛怎樣對我們的行動有所影響?
6 當時夏娃無疑並非首次見到“分别善惡樹”或其上的果子。但這時有點不同的事發生了。這次樹看來“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慾望和喜愛通常是屬於心而非眼的品質。但眼所看見的東西卻可以強化心裏的慾望和喜愛,最後可能促使人採取行動。在夏娃的事例上,這樣的行動為她自己、她的丈夫亞當以及他們未來的所有後代,包括今日我們在内,都帶來了災禍性的後果。——羅馬書5:12;雅各書1:14,15。
7.撒但對耶穌所作的第三個試探怎樣牽涉到眼?結果如何?
7 可是,為了説明我們可以怎樣抵抗通過眼而來的不良影響,我們可以考慮一下耶穌基督所立的榜樣。事情再次牽涉到同一個試探者撒但。撒但第三次試圖引誘耶穌行事違背上帝的旨意時,“帶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請留意撒但並非僅是在口頭上應許將世上的一切權力和榮華獻給耶穌以換取一項崇拜的行動。反之撒但將這些事“指給他看”以盡量利用眼所操的強大影響。可是,由於耶穌的眼睛並沒有被這個誘人的建議分散注意,反之他將目光集中在他與天父耶和華的關係之上,結果他能够成功地擊敗撒但奸狡的計謀。——馬太福音4:8-10。
8.我們從夏娃和耶穌的例子可以學得甚麽教訓?
8 我們從以上的事例可以學得甚麽教訓呢?首先,我們將目光集中在甚麽事之上,便可以強化我們内心所懷的良好或不良的慾望。這也可以導致行動,使我們自己和别人得福或受害。其次,我們可以清楚看出撒但很喜歡利用眼睛去欺騙他的受害者。在撒但用來迷惑人類的許多“詭計”中,對眼睛的吸引力看來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哥林多後書2:11。
9.撒但怎樣在今日引起人們“眼目的慾望”?
9 今日撒但仍然採用同一的策略去試圖誘使所有人不遵行上帝的旨意。撒但通過世上的榮華富貴去助長人們“肉體的慾望、眼目的慾望,和人的一切虛榮”。(約翰一書2:16,《現譯》)我們從商業世界所運用的廣告宣傳可以清楚看出這件事。最成功的廣告豈不是盡量利用視覺影響的廣告嗎?盈千累萬彩色繽紛的海報和五光十色的招牌,雜誌和報章的漂亮圖片,電視節目間巧妙的簡短廣告——以及商人花了億萬金錢去製作這些東西——這一切無疑表明廣告宣傳的作用是要刺激消費者“眼目的慾望”。
10.商業世界其實鼓吹甚麽?
10 雖然許多廣告的用意均很明顯和露骨,較不易察覺的是這些廣告其實不但鼓吹商業産品,同時也提倡某種生活方式。廣告時常將産品描繪為受一些最有權勢、最快活和最漂亮的人物所採用。所含的信息便是,消費者若使用這些産品,他的“生活方式”便會自動屬於廣告所描述的人之列。廣告商深知人一旦接受了某種生活方式,就可以很容易説服人去接受這種生活方式所連帶的貨物和商品。有鑒於此,獻了身的基督徒聽從希伯來書13:5的勸告是多麽明智!我們讀到:“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
眼睛要保持“單純”而非“邪惡”
11.試解釋在耶穌論及眼的話中,“單純”和“邪惡”這兩個詞語是甚麽意思。
11 既然我們天天面對這麽多誘人而令人分散注意的事物,我們更可以體會到耶穌基督何以勸勉人眼睛要保持“單純”而非“邪惡”。(馬太福音6:22,23,《新世》)這裏的“單純”一詞譯自希臘字哈帕流斯(ha·plousʹ)。這字的基本意思是專心致志或專注於一個目的。在另一方面,希臘原文的“邪惡”一詞是波納羅斯(po·ne·rosʹ),這字含有惡劣、無用、邪惡的意思。因此,‘單純的眼’不會被周遭的事物分散注意,反之會將注意僅集中於一件事之上。在另一方面,‘邪惡的眼’則是詭詐、狡猾和貪婪的,從而受到不正當和暗昧的事所吸引。
12.請叙述和解釋耶穌所作的討論的上下文。
12 但是我們的目光應當集中在甚麽之上,使“全身就都光明”呢?考慮一下耶穌的話的上下文可以幫助我們找出答案。在上幾節,耶穌談及‘地上的財寶’和‘天上的財寶’。他説:“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然後,在討論過眼睛之後,他再次強調我們需要專心致志,説:“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上帝和財富。在接着幾節中,他提出勸告我們對日常生活所需應當懷有甚麽看法,然後在結論中勸勉我們説:“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6:19-34。
13.我們應當將目光集中在甚麽之上,使我們“全身就都光明”?為甚麽?
13 我們從這一切可以學到甚麽教訓呢?耶穌在這裏談及人生的目標;他指出追求物質貲財的徒勞無益以及對屬靈事物培養興趣所帶來的福分。顯然他吩咐我們,藉着將眼光集中在王國事務之上,我們的“全身就都光明”。為甚麽呢?因為我們若將遵行上帝的旨意立為一生的目標,我們就會努力在生活的每一方面把榮耀的好消息反映出來。我們不但能够期待光明的前途,同時也能够避免追求自私利益的生活所産生的各種暗昧可鄙的事。——哥林多後書4:1-6。
14.將目光集中在物質財富之上怎樣使人陷入“黑暗”中?
14 使徒保羅強調耶穌的話,他解釋説:“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提摩太前書6:9)他的話的確是至理名言!新聞時常提及議員、市長、法官、銀行家、公司主管人和其他人士所犯的各種白領罪行。據一項報導説,僅在美國,這些人每年所“獲得的不義之財最低限度達2000億美元之巨”。致富的“迷惑和網羅”曾使許多一度奉公守法的人淪為歹徒和罪犯。我們無疑不想“沉在敗壞和滅亡中”,以致經歷到耶穌警告人提防的“黑暗”。——可參看箴言23:4,5。
15,16.(甲)我們必須避免其他甚麽“眼目的慾望”?(乙)你會怎樣將箴言27:20的勸告應用在我們的討論之上?
15 可是,是否惟獨一心要發財的人才面對行在黑暗裏的危險呢?不然,因為“眼目的慾望”也包括其他許多事在内。你記得耶穌在馬太福音5:28説:“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這個警告對於人容許自己的眼去閲讀一些目的是要刺激情慾和引起不正當慾望的資料一事無疑也適用。
16 此外耶穌也談及為飲食和衣着憂慮。(馬太福音6:25-32)雖然這些東西是必需的,我們若總是渴望擁有最新款、最華貴、最受歡迎的東西,這種慾望就可以將我們的頭腦和心靈擄去。(羅馬書16:18;腓立比書3:19)甚至在消遣、嗜好、運動、體育等方面,我們也必須保持適當的平衡,以防被捲入俗世的種種時尚之中。在所有這些方面,我們最好將箴言27:20的明智勸告緊記在心:“陰間和滅亡,永不滿足;人的眼目,也是如此。”的確,我們需要保持自制,以免為了滿足眼目的慾望而危害自己的靈性健康。
眼睛保持“單純”所帶來的益處
17.使眼睛保持“單純”怎樣幫助一些人以王國的事務為先?
17 眼睛保持“單純”,目光集中於上帝的王國應許之上的人從耶和華獲得了許多祝福。環球各地來自許多不同生活階層的人的經驗足以説明這點。請考慮一下以下的例子:
“當我在南美洲哥倫比亞需要大的地方服務之際,我必須靠每月大約100美元的收入維持生活。我開始作先驅,有一次我在月初跌倒而折斷了腳踝。醫藥費花盡了我手上的錢,而我必須等到月底才會獲得更多錢。我為王國聚會所作出捐獻的時候到了,但是我若將錢捐出,下週就不會有錢買食品和雜物了。我考慮了幾天之後作出決定,既然聚會所的租金是必須繳交的,我遂將錢放進捐款箱裏。次日早上,我從一位曾經到哥倫比亞探視我的美國姊妹收到來信。她在信中將她上次探訪時所餘下的哥倫比亞錢幣寄給我,數額正好和我投入捐款箱中的錢一樣。”
“一個炎熱的星期二下午,三位同事邀請在南韓大川開診所的基與他們一同到海濱渡過下午的時光。雖然基頗受這個提議所吸引,但他知道他若到海濱去,就無法在當晚及時趕回城中參加小組研經班了。於是他婉拒同事的邀約。幾分鐘之後,三位同事被帶返診所——他們都已死去!原來他們一離開診所便遭遇致命的交通失事。基雖為這件慘事哀傷,卻很高興他由於在過去多年所養成的好習慣而得以保全性命。”——希伯來書10:24,25。
18.年輕人可以怎樣受到教導使眼睛保持“單純”?
18 甚至年輕人也可以受到教導將目光集中在王國事務之上,正如以下的經驗表明:
“我們從兩位訪者獲悉菲律賓有三個小組必須每個籌得1,000美元——對他們説來是一筆巨款——去重建焚毁了的王國聚會所,外子和我遂決定在這方面給予一臂之助。我們有幾個兒女,年齡從四個月至六歲不等,他們又如何呢?每個星期外子收到薪水之後會買一個銀元給每個孩子。他會將銀元分好,讓每個孩子看見自己有多少錢。我們也向他們提及一些他們希望用錢買得的東西。但孩子們的答案總是一樣——要將錢捐給弟兄。孩子捐出了99元美金,並且寫了一封簡短的信連同捐款寄出。菲律賓的弟兄們聽見有人將這封信讀出時深受孩子們的愛心和慷慨所感動,以致有許多人流下淚來。”
19.我們若將目光集中在甚麽之上,就必然可以享有光明的前途?
19 “你的眼目,要向前正看;你的眼睛,當向前直觀。”(箴言4:25)我們聽從這項勸告,不左顧右盼以致分散精神會是多麽明智!保羅勸勉我們説:“要繼續小心你怎樣行事,不要像愚昧的人,要像有智慧的人;要盡量贖回可用的時間,因為現在的日子邪惡。”他也敦促我們説:“要繼續體會耶和華的旨意是甚麽。”(以弗所書5:15-17,《新世》)藉着這樣行,我們可以肯定能够使眼睛保持“單純”,從而能够滿懷信心地期待一個光明的前途——在上帝所應許的新事物制度裏享永生。——可參閲哥林多後書4:17,18。
你能够解釋嗎?
◻ 眼睛怎樣是“身體的燈”?
◻ 正如夏娃和耶穌的例子表明,眼睛可以怎樣影響到我們的行動?
◻ 撒但在今日用甚麽方法引起人們“眼睛的慾望”?
◻ 我們必須怎樣行才能使眼睛保持“單純”?
◻ 現在我們應當將目光集中在甚麽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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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將目光集中在甚麽事物之上,便可以加強我們内心對這件事物的慾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