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兒
(Fatherless Boy)
孤兒寡婦因為沒有家主供養,權益得不到保障,往往受人欺壓,生活困苦。因此,上帝的律法有種種規定,確保孤兒寡婦和僑居的人在社會上受到平等的對待,並得到基本的物質供應。(出22:22-24;申24:17)以色列人不論是收麥子,打橄欖,還是摘葡萄,都要剩下一點留給這些窮人。(申24:19-21)以色列人每年盛大慶祝收藏節(住棚節),孤兒寡婦和僑居的人都獲邀參加,在節期中一同歡樂,吃喝飽足。(申16:9-14)每三年,以色列人要把出産的十分之一,就是一般在耶路撒冷享用的那一份,拿出來存放在城裏,按規定分給孤兒享用。(申14:28,29;26:12,13)
在上帝的僕人當中,關愛孤兒有多重要?
由於孤兒寡婦和其他無助的人特别容易被忽略,耶和華説,孤兒情況的好壞能顯示以色列人行義或行惡的程度。以色列國靈性健壯的時候,孤兒得到照顧;但不公不正的事要是大行其道,孤兒就肯定會被忽略,這也是國家腐化墮落的徵兆。(詩82:3;94:6;賽1:17,23;耶7:5-7;22:3;結22:7;亞7:9-11;瑪3:5)欺壓孤兒的人,必受耶和華咒詛。(申27:19;賽10:1,2)耶和華稱自己為孤兒的救贖主(箴23:10,11)、幫助者(詩10:14)和父親(詩68:5)。他必為孤兒主持公道(申10:17,18),讓他們蒙慈悲(何14:3),為他們紓困解危(詩146:9),讓他們存活(耶49:11)。
真基督教的一個標誌,就是關懷痛失配偶或父母的人。門徒雅各寫信給基督徒説:「在我們的父上帝看來,潔淨而沒有污穢的宗教,就是要看顧遇到患難的孤兒寡婦,並且不讓自己被世俗玷污。」(雅1:27)
在約翰福音14:18,一般譯作「孤兒」的希臘語or·pha·nosʹ「奧法諾斯」用作比喻義,故不同的譯本有不同的譯法,包括:「痛失親人」(新世,Yg),「孤獨的」(AS),「被遺棄」(Mo),「沒有朋友」(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