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Incense)
用香料和香脂調配而成,慢慢燃燒時會發出怡人的香氣。希伯來語qetoʹreth(凱托雷特)和qetoh·rahʹ(凱托拉)源自一個指「燒香獻祭」的詞根qa·tarʹ(卡塔爾)。在《希臘語經卷》裏的同義詞是thy·miʹa·ma(蒂米阿馬)。
上帝指定在曠野聖幕裏使用的聖香是用會衆奉獻的貴重香料製成的。(出25:1,2,6;35:4,5,8,27-29)耶和華指示摩西用四種香料調製聖香,説:「你要取香料,就是納坦香脂、翁卡香、芬芳的古蓬香膠和純乳香,各樣分量都要相同。你要用這些材料做香,以膏油配製師的手藝製成純淨的、加了鹽的香料。這是聖物。要拿一點搗成粉末,帶到會幕裏,放在聖諭櫃前面,就是我要向你顯現的地方前面。這是你們至聖之物。」然後,耶和華鄭重聲明這種香是神聖的,不可撥作其他用途,説:「誰配製類似的東西來享受這種香氣,就要從民衆當中被剪除。」(出30:34-38;37:29)
後來猶太律法師把其他材料加進聖殿所用的香中,約瑟夫斯説這種香包含13種香料。(《猶太戰記》第5卷218節[5章5段])邁蒙尼德説加進的香料有琥珀、肉桂、桂皮、沒藥、番紅花和甘松香。
在聖幕的聖所西端,分隔聖所和至聖所的帷幕前有一個「香壇」。(出30:1;37:25;40:5,26,27)同樣,在所羅門建造的聖殿裏也有個香壇。(代上28:18;代下2:4)每天早晨和黃昏,祭司要把聖香燒在壇上。(出30:7,8;代下13:11)一年一次在贖罪日,大祭司要從壇上取炭,放在火盤上,又用雙手捧滿芬芳的香末,帶進至聖所,在聖諭櫃的施恩座前燃燒,發出香氣。(利16:12,13)
最初大祭司亞倫把香燒在壇上。(出30:7)後來上帝委派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擔負監督的職責,管理聖香和聖幕的其他器具。(民4:16)看來除了在贖罪日之外,不是只有大祭司才能燒香,因為聖經曾提及祭司撒迦利亞(施浸者約翰的父親)在聖所裏獻香。(路1:8-11)聖幕設立後不久,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户「違法獻上香火」,結果被耶和華處死。(利10:1,2;參看出30:9;見亞比户)後來,可拉和250個同黨(都是利未人,但不是出於祭司世系)起來反對亞倫的祭司職分。摩西就叫叛徒拿着火盤,在聖幕的入口燒香,耶和華會表明他到底接不接納他們做祭司。他們拿着火盤燒香之際,就被火吞滅了。(民16:6,7,16-18,35-40)同樣,烏西雅王僭越妄為,竟闖進聖殿燒香,上帝就打擊他,使他長了痲瘋。(代下26:16-21)
隨着時間過去,以色列人不再謹守耶和華所定的崇拜方式,甚至乾脆關閉了聖殿,在别的壇上燒香。(代下29:7;30:14)更糟的是,他們跟别神行邪淫,給這些假神燒香,又把聖香撥作俗用,這一切都是耶和華視為可憎的。(結8:10,11;16:17,18;23:36,41;賽1:13)
象徵意義 律法之約讓人看見將來更美好的安排的影子。(來10:1)在這個安排下,燒香看來代表上帝的忠僕向他禱告,那是他所悦納的。詩篇的執筆者祈求上帝:「願我預備的禱告,如香在你[耶和華]面前」。(詩141:2)同樣,記載了許多象徵的啟示錄描述,上帝天上寶座四周的活物和長老拿着「盛滿了香的金碗。香所象徵的,是聖民的禱告」。另外,「有很多香給了他[一個天使],讓他把香和所有聖民的禱告一起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啟5:8;8:3,4)從幾方面來看,燃燒的香都可説是聖民禱告的適當象徵。他們晝夜(帖前3:10)「獻上」禱告(來5:7),而這些禱告是耶和華所喜悦的。(箴15:8)
當然,對於以錯誤的方式崇拜上帝的人,香絶不能使他們的禱告蒙上帝悦納。(箴28:9;可12:40)另一方面,義人的禱告卻大有效力。(雅5:16)因此,當耶和華降災打擊民衆時,亞倫立刻「加上香,為人民行贖罪禮」。(民16:46-48)
基督徒不燒香 今天假基督教的某些教派會燒香,就像人們在佛寺燒香那樣,可是這個做法並沒有聖經根據。在公元頭四個世紀,教會所用的器皿不包括香爐。直到教宗格列高利的日子(公元6世紀後半期),才有明確的證據顯示教會在做禮拜時燒香。顯然,隨着基督降世為人,律法之約和其中的規條被釘在苦刑柱上(西2:14),特别是在聖殿和出於亞倫世系的祭司團不復存在以後,燒香崇拜上帝的做法就被廢除了。上帝並沒有吩咐基督徒會衆像猶太人那樣燒香,早期基督徒絶不會個别燒香崇拜上帝。
早期基督徒也拒絶燒香敬奉羅馬皇帝,即使為此犧牲也在所不惜。丹尼爾·曼尼克斯指出:「儘管在競技場上通常都有個燃燒着的壇,方便基督徒隨時給皇帝燒香,卻很少基督徒願意改變初衷。任何犯人都只需撒一撮香在火中,就可以取得一份獻祭證明書,重獲自由。官員也認真地向基督徒解釋,這樣做並不表示他崇拜皇帝,只是承認皇帝是羅馬帝國的元首而具有神性罷了。即使這樣,只有很少數基督徒為了保全性命而就範。」(《從容就義》,1958,137頁)
德爾圖良(公元2至3世紀)説基督徒甚至不願做買賣香料的生意。(《論偶像崇拜》,11章)可是,他所説的跟香料商和象徵性的大巴比倫做生意無關。(啟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