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上帝的“生命册”是甚麽?我的名字可以怎樣寫在其上和留在其中?
不少聖經經文指出耶和華上帝有一本“册子”或“書卷”,上面列出配得永生的忠心人士,在天上或地上獲得永生的莫不皆然。
真實的上帝從天上留意人類當中誰表現忠心而配得他的嘉許和記念。關於在瑪拉基日子的若干猶太人,我們讀到:“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記念册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瑪拉基書3:16。
顯然,從亞伯的日子以來,上帝一直留意到在可以拯救的人類當中有誰是值得記念而可以賜予永生;他的留意等於寫在册上一樣。(馬太福音23:35;路加福音11:50,51)受膏的基督徒也有名字“在生命册上”或記念的書上,使他們獲得永生;他們所享的乃是屬天的生命。(腓立比書3:14,20;4:3)在另一方面,啟示錄17:8論及那些對“野獸”表示“希奇羨慕”的人説:“[他們的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生命册上。”
人受到上帝留意而蒙他記念和嘉許(有名錄在“生命册”上)並不意味到這人已保證可獲得永生,彷彿事情已預先注定或無可更改一般。論到以色列人,摩西問耶和華説:“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册上塗抹我的名。”上帝回答説:“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册上塗抹誰的名。”(出埃及記32:32,33)不錯,甚至在上帝予以嘉許而把人列入他的“册”上之後,個别的人仍能變成忤逆或捨棄信仰。情形若發展到這步田地,上帝就會“從生命册上塗抹他的名。”——啟示錄3:5。
另一方面,我們的名字現時若已在上帝的“生命册”或“記念册”上,我們應該繼續表現信心。這樣,我們的名字就會留在其中。同樣,在將來‘義人復活’時活過來的人也會有機會表現信心,從而表明自己有資格有名錄在册上。(使徒行傳24:15)最後,有名字錄在册上的人能够永遠使名字留在册上。受膏的基督徒若證明自己“至死忠心”,就會獲得這樣的獎賞。(啟示錄2:10;3:5)懷有屬地希望的人若在現今證明忠心,在基督的千年統治期間和隨之而來的決定性考驗中均矢志不二,他們的名字就會永遠“記在生命册上”。——啟示錄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