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喪命後,為什麼摩西向亞倫其餘的兒子以利亞撒和以泰瑪發怒?摩西的怒氣怎樣平息?(利未記10:16-20)
摩西為祭司舉行就職禮後不久,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在耶和華面前違法獻上香火,結果被耶和華處死。(利未記10:1,2)摩西吩咐亞倫其餘的兒子不可為死去的兄弟舉哀。此後不久,摩西向以利亞撒和以泰瑪發怒,因為他們沒有吃獻做贖罪祭的山羊。(利未記9:3)摩西為什麼向他們發怒呢?
耶和華給摩西的律法規定,獻贖罪祭的祭司要在會幕的院子裡吃贖罪祭牲。祭司這樣做,就是擔當獻出這個祭牲的人的罪過。可是贖罪祭牲的血如果要帶進聖處,即聖所的第一部分,那種祭牲就不可吃,要用火燒掉。(利未記6:24-26,30)
拿答和亞比戶被耶和華處死後,看來摩西覺得有必要確保祭司完全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去做。摩西發覺贖罪祭的山羊被焚燒後,就氣沖沖地問以利亞撒和以泰瑪,既然祭牲的血並沒有帶進聖所在耶和華面前獻上,他們為什麼沒有按指示吃祭肉。(利未記10:17,18)
他們沒有吃祭肉這件事,顯然得到亞倫的允准。於是,亞倫代他們回答摩西的問題。兩個兒子被處決後,亞倫可能認為當天沒有一個祭司可以良心無愧地吃贖罪祭。他可能覺得,雖然其他祭司對拿答和亞比戶的罪過不必負直接責任,他們吃祭肉卻會令耶和華不悅。(利未記10:19)
也許亞倫特別想到,在他和他的眾子首次 執行祭司職責的那天,他們本該一絲不苟地按照上帝的吩咐去做,即使在最小的事上也要令上帝喜悅。可是,拿答和亞比戶卻褻瀆上帝的名,耶和華發怒把他們消滅了。因此,亞倫可能以為,既然祭司家族有人犯了這樣的罪,其他祭司就不該吃聖祭。
想必摩西覺得亞倫答得很合理,因為聖經說:「摩西聽到這句話,就滿意了。」(利未記10:20)看來,耶和華對亞倫的回答同樣感到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