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基督徒若由於生病或在旅途中,以致未能出席耶穌受難紀念,他應該在一個月後舉行這項紀念儀式嗎?
古代以色列人在每年的第一個月,稱為尼散月(即亞筆月)的第14日慶祝逾越節。可是,我們在民數記9:10,11卻讀到一項特别安排:“你曉諭以色列人説:你們和你們後代中,若有人因死屍而不潔淨,或在遠方行路,還要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們要在二月[稱為伊賈月或西弗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守逾越節。要用無酵餅與苦菜,和逾越節的羊羔同吃。”
我們需要留意的是,聖經並不是定下兩個慶祝逾越節的日子(尼散月14日及西弗月14日),讓以色列人或家主隨己意按方便任擇其一。相反,在第二個月舉行的逾越節慶祝乃是一項有限制和例外的安排。若有以色列人由於禮儀上不潔,或身處離慶祝地點很遠的地方,因而無法在尼散月14日參與逾越節慶祝,他們才需要按這項例外的安排在第二個月守逾越節。
根據聖經記載,這項安排受人廣泛採用的惟一事例發生於忠心的希西家王在聖殿恢復遵守除酵節的時候。由於當時百姓來不及在第一個月守節(當時的祭司仍不够用,百姓也沒有聚集在耶路撒冷),因此,這項慶祝便改在第二個月的14日舉行。——歷代志下29:17;30:1-5。
除了這些特殊情況之外,猶太人均在上帝所指定的日子舉行逾越節。(出埃及記12:17-20,41,42;利未記23:5)耶穌和門徒跟從律法的規定慶祝這個節日,他們並沒有對這個日子漫不經心。路加記錄説:“除酵節,須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到了。耶穌打發彼得、約翰,説:‘你們去為我們預備逾越節的筵席,好叫我們吃。’”——路加福音22:7,8。
在這次逾越節慶祝中,耶穌創立了每年舉行一次,基督徒稱為主的晚餐的紀念儀式。對基督徒來説,出席這個聚會的確至為重要。耶和華見證人把這件事視為一年中最 重要的事。耶穌的話向我們透露原因所在。他説:“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路加福音22:19)因此,每個耶和華見證人應當在多月前便作出安排,不讓其他事務妨礙自己出席這個聚會。1993年,主的晚餐會於4月6日星期二日落之後在各地舉行。
在若干罕有的事例上,無法預知的事情——諸如疾病或在旅途等——也許使基督徒不能按原定計劃出席這個聚會。在這樣的情況下,他應當怎樣行呢?
在主的晚餐的紀念儀式中,基督徒彼此傳遞無酵餅和葡萄酒;惟獨那些受聖靈所膏、懷有屬天希望的人才會領食。(馬太福音26:26-29;路加福音22:28-30)如果一個每年領食這些象徵物的基督徒,今年卧病在床,或在醫院裏,當地的長老可以安排他們當中的一位,帶着餅和酒到病者那裏,跟他討論有關的經文,並讓他領食象徵物。如果一個受膏基督徒在外地無法返回所屬的會衆,他應當安排在該日出席附近會衆舉行的紀念儀式。
有鑑於此,按照民數記9:10,11的命令及歷代志下30:1-3,15所立下的先例,受膏基督徒只在異乎尋常的情況下才會在30日後舉行主的晚餐。
至於那些屬於耶穌手下‘另外的羊’階級的人,他們的希望是在地上樂園裏享永生,因此耶穌並沒有吩咐他們領食餅和酒。(約翰福音10:16)然而,即使他們毋須領食這些象徵物,出席每年的紀念儀式也是 非常重要的事。因此,他們當中若有人由於生病或在旅途中,以致無法在當晚跟會衆一起參加這個聚會,這人可以私下閲讀適當的經文(包括耶穌創立這項紀念儀式的記載),並禱告求耶和華祝福在普世舉行的紀念儀式。可是,在這種情況下,他毋須額外安排在一個月之後舉行聚會或作特别的聖經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