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責任,好好照顧家庭
“做父親的,不要激怒孩子,只要不斷用耶和華的管教和思想規正,把他們撫養成人。”(以弗所書6:4)使徒保羅在上帝靈示下清楚表明,照顧家庭的責任主要落在做父親的身上。
大多數做父親的都不用獨力承擔照顧子女的責任。妻子(孩子的母親)會樂意分擔丈夫的工作。難怪所羅門王説:“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箴言1:8。
在物質上和靈性上照顧家庭
父母如果愛兒女,就不會蓄意忽略兒女的需要。基督徒要是這樣做,就等於違背信仰了。我們可以從保羅對提摩太所説的話看出這點:“人不照顧親屬,尤其是不照顧自己家裏的人,其實就等於否認信仰,比不信的人還不如。”(提摩太前書5:8)基督徒知道,既然要“用耶和華的管教和思想規正”養育兒女,只是滿足兒女的物質需要是不够的。
請考慮一下摩西對以色列人提出的勸告。當時以色列人在摩押平原上紮營,準備進入應許之地。摩西向民衆重申上帝的律法,吩咐他們説:“你們要記住這些誡命,銘刻在心。”(申命記11:18,《現譯》)在較早前,摩西提醒以色列人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然後説:“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申命記6:5,6)因此,以色列人當中為人父母的必須衷心賞識屬靈的事物,把上帝的律法銘記在心,才能做到摩西所説的另一件事:“要[把上帝的律法]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命記6:7;11:19;參看馬太福音12:34,35。
請留意,做父親的必須把上帝的律法“殷勤教訓”兒女,並且經常“談論”。《韋氏大學詞典》給“殷勤教訓”所下的定義是:“為了教導和加深印象而不斷重複或不斷勸戒。”父母要是天天談論上帝的律法,不分時間、不分早晚,孩子就會留下深刻的印象。他們會感受到父母深愛上帝的律法,於是受到推動跟耶和華養成親密的關係。(申命記6:24,25)值得留意的是,摩西提醒做父親的,“坐在家裏”時仍要不忘教導子女。由此可見,在古代,教導兒女認識上帝的律法是不容忽視的責任。但是現代的家庭又怎樣呢?
“坐在家裏”也要談論
“要做到這點並不容易,”珍妮特a説。她是個基督徒母親,有四個孩子。珍妮特的丈夫保羅也有同感。保羅説:“你必須鍥而不舍才行。”像一般見證人父母一樣,保羅和珍妮特盡力每週跟孩子至少研讀聖經一次。保羅説:“我們盡可能在每個星期一晚上安排時間主持家人研讀,但可惜不是每次都能如願以償。”保羅是會衆的長老,有時要出外處理某些突發事件,以致無法主持家人研讀。他的兩個大女兒是全時傳道員,她們覺得晚間是探訪住户的最佳時間。為了順利舉行家人研讀,他們全家作出調整。保羅説:“有時候,我們要在晚飯後馬上舉行研讀。”
雖然父母在安排家人研讀的時間方面要靈活變通,但也要留意使研讀保持經常。保羅的女兒克萊爾説:“如果研讀的時間有變動,爸爸會把新的時間貼在冰箱的門上,通知各人。”
經常舉行家人研讀可以製造機會,讓年輕的兒女向父母吐露心事、訴説煩惱。不過,家人研讀要收到這樣效果,就不可流於刻板,讓孩子把書上的答案讀出就了事。有兩個孩子的馬丁説:“我們的家人研讀簡直像個座談會。整家人每週一起討論一個聖經題目,你能够藉此了解家人的靈性情況。我們在研讀期間時常發現一些新事。你可以知道孩子在學校發生了甚麽事。但更重要的是,知道孩子正形成怎樣的態度。”馬丁的太太桑德拉也有同感。她覺得自己從家人研讀獲益良多。她説:“丈夫跟孩子研讀的時候,我留心聆聽孩子怎樣回答,這使我更了解自己的孩子。”然後桑德拉會調整自己的評論,以求幫助孩子。由於積極參與討論,桑德拉覺得家人研讀是一件樂事。不錯,父母可以通過家人研讀,了解孩子的想法。——箴言16:23;20:5。
靈活變通、鍥而不舍
研讀期間,可能有個孩子專心致志、趣味盎然,另一個卻要又勸又哄才肯認真學習。一個基督徒母親説:“家庭生活往往就是這樣!但做父母的知道絶不可以放棄。只要鍥而不舍,耶和華就會幫助我們,叫家人研讀發揮最大功效。”
不同年齡的孩子,集中精神的能力可能也有不同。有辨識力的父母必須考慮到這點。一對夫婦有五個兒女,年齡從六歲至二十歲。做父親的邇克爾説:“我們讓最年幼的孩子先回答問題,然後請較大的孩子把準備好的資料提出來,加以補充。”這樣的家人研讀可以教兒女為别人着想。馬丁説:“兩個孩子當中,可能有一個明白我們的意思,但另一個卻需要進一步的幫助。我發覺家人研讀提供一個實習的機會,讓孩子學會怎樣表現忍耐和聖靈的其他果實。”——加拉太書5:22,23;腓立比書2:4。
父母跟兒女研讀的方式,要靈活變通,配合子女的年紀和學習能力。西蒙和馬克現已踏入青少年時期。他們一想起兒時跟父母研讀《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人物》,就回味無窮。他們回憶説:“爸爸跟我們一起扮演不同的人物,好像演戲一樣。”(路加福音10:30-35)“這樣的研讀令聖經故事活現眼前,有趣得很。”
不少孩子設法逃避家人研讀。如果父母定出了時間,孩子卻不願參加,父母應該取消這次研讀嗎?當然不應該。箴言22:15説:“愚蒙迷住孩童的心。”一個單身母親一度認為自己無法主持有效的家人研讀。有好幾次,有些叫孩子分心的事發生,以致幾乎無法研讀下去。但她鍥而不舍,繼續主持家人研讀。孩子見她堅持不懈,終於明白她這樣做是出於愛心和關懷,於是深深尊重她。
協助孤兒孤女
基督徒長老有責任“牧養上帝的羊群”。(彼得前書5:2,3)長老可以定期探訪會衆裏的家庭,稱讚那些負起基督徒責任的父母。那麽,單身父母的兒女應該由誰來教導呢?要記住,即使配偶不在,單身家長仍然有責任要教導兒女。
長老協助單身家長時應該審慎行事,以免抵觸聖經的原則。即使兩個弟兄一起探訪一個單身的基督徒母親,也必須留意提出幫助的方式是否恰當。長老偶爾邀請單親家庭的孩子(當然包括孩子的母親)參加自己家裏的研讀,也許能够鼓勵他們。但不要忘記耶和華是最偉大的父親。即使單身母親要獨力主持家人研讀,耶和華無疑會指引和幫助她以有效的方式跟孩子研讀。
如果年輕人重視屬靈的事,父母卻得過且過,甚至完全忽略了自己的屬靈責任,那又怎樣呢?耶和華的忠僕不用灰心。詩篇執筆者説:“無倚無靠的人把自己交託你[耶和華上帝];你向來是幫助孤兒的。”(詩篇10:14)會衆裏仁愛的長老會盡力鼓勵做父母的好好照顧子女。長老可以幫助這家人安排一個家人研讀,然後參加他們的討論,看看可以提出甚麽實用的建議,幫助他們作有意義的討論。當然,長老不應該取替父母的職責,因為聖經把教養兒女的責任授予父母。
孩子的父母如果不是信徒,就更需要别人的支持和幫助。要是父母同意,你可以請他們參加你的家人研讀,造益他們的靈性。現已長大成人、成家立室的羅伯特,三歲就開始跟父母參加基督徒聚會,後來他的父母停止跟見證人來往,但他仍然對聚會念念不忘。羅伯特十歲時遇到一個見證人的孩子,後者帶他去參加聚會。那個男孩的父母眼見羅伯特是個屬靈孤兒,很樂意在靈性上予以照顧。在這對夫婦仁愛的照顧下,羅伯特進步得很快,現在已是會衆的長老了。
即使孩子受到父母反對,也不是孤立無援的。耶和華永遠是我們忠貞的天父。詩篇68:5指出:“上帝在他的聖所作孤兒的父。”屬靈的孤兒孤女知道,只要在禱告中向耶和華求助,耶和華就會扶持他們。(詩篇55:22;146:9)耶和華的組織像慈母一樣殷勤準備可喜的靈糧,通過書刊和聚會,餵養全球8萬5000多群會衆。因此,在我們的父親耶和華和母親般的組織悉心照顧下,“孤兒”也獲得幫助研讀聖經。
經常主持家人研讀的基督徒父母確實配受稱讚。堅忍不拔、以耶和華的方式施行教導的單身父母也配受我們的關懷和稱讚。(箴言22:6)所有關心屬靈孤兒的人,都叫我們的天父耶和華歡喜。照顧家人的屬靈需要無疑是個沉重的責任。可是,“不要放棄;如果不疲累鬆懈,到了既定的時節,就可以收割”。——加拉太書6:9。
[腳注]
a 有些不是真名。
[第23頁的圖片]
家人研讀可以使兒女有機會向父母吐露心事
[第20頁的圖片鳴謝]
Harp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