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頭
(Finger)
特指手指頭。手的前端,可以用來指示方向,做精細的工作。由於指頭是手的一部分,聖經有些地方就用指頭來指「手」。經文描述人所造的偶像時,用「指頭」和「手」做對應詞。(賽2:8)
聖經用比喻性的講法,説上帝用「指頭」做各樣工作,比如在石版上寫下十誡(出31:18;申9:10),施行神跡(出8:18,19),以及創造天體(詩8:3)。上帝用「指頭」創造萬物,這「指頭」是指上帝的聖靈,即他的動力,創世記表明這一點。經文説上帝的動力(ruʹach魯阿,「聖靈」)運行在水面上。(創1:2)《希臘語經卷》表明「指頭」有這個比喻義,例如馬太説耶穌驅逐邪靈是靠着「上帝的靈」,路加談及同一件事則説是靠着「上帝的指頭」。(太12:28;路11:20)
東方人用手勢表達的意思尤其豐富,一個小小的動作往往具有重大的含意。聖經説無賴「用指點畫」。(箴6:12,13)以色列人必須從他們中間除掉「指摘人的指頭」(可能指譏嘲或誣告),不再説惡言惡語,才能蒙上帝悦納。(賽58:9-11,和合)指頭不但顯眼,而且當人把計劃付諸實行時起重要作用,因此上帝的子民要把耶和華的誡命「繫在指頭上」,意即常常提醒自己要以上帝的誡命作為行事準則。(箴7:2,3;另見詩144:1)
以色列人派代表去見羅波安王,請求減輕他父親所羅門加在他們身上的苦役,但羅波安聽從年輕隨從的建議,回答説「我的小指頭比我父親的腰還粗」,意思是他會使人民擔負更重的軛。(王上12:4,10,11)這裏譯做「小指頭」的希伯來語,詞根意思是「細小、微小、渺小」。
耶穌基督也用過類似的比喻,説明抄經士和法利賽派怎樣傲慢自大,怎樣苛刻地轄制人民,絲毫不願減輕人民的重擔。耶穌説:「他們捆起沉重的擔子,放在人的肩膀上,自己卻不肯動一個指頭去移開那些重擔。」(太23:2-4)在另一個比喻裏,耶穌描述有個「富翁」懇求亞伯拉罕差拉撒路為他做一件小事(用「指頭」蘸點水給他)。這個請求旨在要使拉撒路從亞伯拉罕懷中離開。(路16:22,24)
跟以色列人戰鬥的敵人當中,有個利乏音人是畸形的,身材異常高大,手腳都各有6個指頭,合共24個指頭。(撒下21:20;代上20:6;另見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