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約伯記33:24提及有一個“贖價”為約伯付出,讓他不致死亡。誰是約伯的贖價呢?
沒有任何人曾作約伯的贖價祭物,只是上帝確實遮蓋或寬恕了約伯的過錯。
撒但令約伯迭遭禍患,其中包括“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約伯的景況如此惡劣,以至他的妻子催促道,“你棄掉上帝,死了吧!”連約伯自己也想過,與其飽受痛苦煎熬,倒不如死了還好。——約伯記2:7-9;3:11。
就在約伯看來不久人世之際,以利户對約伯那危在旦夕的處境作出評論,並且提出希望的根據。以利户説:“他的肉消瘦,不得再見;……他的[魂]臨近深坑;他的生命近於滅命的。一千天使中,若有一個作傳話的與上帝同在,指示人所當行的事,上帝就給他開恩,説:救贖他免得下坑;我已經得了贖價。他的肉要比孩童的肉更嫩。”——約伯記33:21-25。
我們知道,耶穌基督捨棄他那完美的屬人生命作為不完美的人類一個對應的贖價。他的犧牲剛好抵消亞當失去了的東西,並且為人付出了從罪獲得釋放的必需代價。(羅馬書5:12-19;提摩太前書2:5,6)可是,聖經並非惟獨這樣使用“贖價”一詞的。在約伯記33:24譯作“贖價”的希伯來語詞的基本意思其實是“蓋”。(出埃及記25:17,《現譯》)上帝跟古代的以色列人交往時,就曾作出安排讓罪得以遮蓋或贖去——通過贖罪祭物,使人和上帝之間的問題獲得解決。——出埃及記29:36;利未記16:11,15,16;17:11。
然而,上帝在此之前已悦納人為了表示感恩,或為了請求寬恕和嘉許而獻上的祭物了。(創世記4:3,4;8:20,21;12:7;31:54)約伯深知這種祭物的價值。我們讀到:“他清早起來,按着[他的衆子]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説:‘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上帝。’約伯常常這樣行。”(約伯記1:5)既然他渴望取悦上帝,又明顯地懷着悔意如此行,因此,在上帝眼中他的祭物是有價值的。——詩篇32:1,2;51:17。
可是,約伯後來害了看來危及性命的疾病。此外,他又對自己的公義懷有錯誤的看法,因而需要糾正。以利户接着便提出了這種糾正。(約伯記32:6;33:8-12;35:2-4)以利户告訴約伯,他無須繼續受苦,以致死亡下坑(希屋爾,即墳墓的總稱)。只要他肯悔改,就會有“贖價”。——約伯記33:24-28。
我們無須以為以利户提及“贖價”,就意味着必然有人曾為約伯犧牲。鑑於純真崇拜者一向以來所獻的祭物,以利户就約伯的情況而提及的贖價也許是牲畜祭物。令人感興趣的是,上帝後來曉諭約伯那三個挑剔的朋友,説:“你們要……為自己獻上燔祭,我的僕人約伯就為你們祈禱。”(約伯記42:8)不論贖價以甚麽形式付出,以利户的要點是,約伯的過錯會被遮蓋,自己也會從中得益。
事實果然如此。約伯“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結果怎樣?“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這樣,耶和華後來賜福給約伯比先前更多。……此後,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得見他的兒孫,直到四代。”這個贖價固然沒有讓約伯從罪獲得釋放,因此他最終也難免一死。然而,他生命得以延長卻可以證明,‘他的肉比孩童的更嫩;他就回到他青春之日’(《呂譯》)是實實在在的。——約伯記33:25;42:6,10-17。
約伯憑着有限的贖價已獲得如許祝福,相信的人類由此可以預見,他們在新世界裏得到的祝福將會何等的大。那時,耶穌的贖價祭物會徹底造益全人類,罪和不完美的悲慘影響隨之永遠消逝。正如以利户説,我們有多大的理由要“歡呼”!——約伯記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