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基督是主”——如何及何時?
“主(LORD)對我主(Lord)説: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按照《英王詹姆斯譯本》,這就是詩篇110:1的譯文。經文首先提及的“主”(“LORD”)是指誰呢?他正在跟誰説話?
關於第一個問題,你只需查考一部忠於希伯來原文的譯本,就可以迅速獲得答案。“耶和華對我主説:……。”因此,“主”(“LORD”,在英文用大寫字體排印)是指全能的上帝耶和華本身。雖然《英王詹姆斯譯本》把“主”完全排成大寫(“LORD”而非“Lord”)以代替上帝的聖名,這部譯本卻不是最先採用這些混淆不清的頭銜的,因為《七十人譯本》——譯自希伯來文的古老希臘文譯本——在較後期的抄本中已採用“主”這個頭銜去代替耶和華了。為甚麽呢?因為人們用“主”這個頭銜去代替上帝的名字(יהוה,四字神名)。學者A.E.加維説:“關於採用‘主’(基利奧斯)這個頭銜,最簡單、最有可能的解釋就是,在會堂宣讀經文時,猶太人不讀出立約者的名字——雅威[耶和華],只用‘主’這個頭銜去替代。”
聖經清楚表明耶和華是‘至高的主宰’。(創世記15:2,8;使徒行傳4:24;啟示錄6:10;《現譯》)此外,耶和華也稱為“真實的主”和“全地之主”。(出埃及記23:17,《新世》;約書亞記3:13,《新譯》;啟示錄11:4,《新譯》)那麽,詩篇110:1所提及的另一個“主”(“Lord”)又是誰呢?他怎樣成為耶和華所確認的“主”?
耶穌基督是“主”
耶穌在四福音被稱為“主”(“Lord”),這個稱呼在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出現的次數最多。在公元第一世紀,這個頭銜是個敬稱,與“先生”一詞等同。(約翰福音12:21;20:15,《王國行間對照譯本》)馬可福音則較多採用“拉波尼 ”(意即“夫子”)這個名稱來稱呼耶穌。(可將馬可福音10:51與路加福音18:41作一比較。)甚至掃羅在前往大馬士革途中向耶穌提出的問題——“主啊!你是誰?”——也是用一般的客氣口吻提出的。(使徒行傳9:5)但是,隨着耶穌的跟從者越來越熟識自己的主人,他們稱耶穌為“主”顯然並非僅是出於尊重而已。
耶穌死後復活,在升天之前向門徒顯現,並且作出這項驚人的宣布:“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馬太福音28:18)接着聖靈在五旬節降臨,彼得在聖靈指引之下引用詩篇110:1,然後説:“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你們釘在[苦刑柱]上的這位耶穌,上帝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使徒行傳2:34-36)由於耶穌保持忠心,甚至不惜忍受苦刑柱上屈辱的死亡,他得以從死裏復活,並且獲得最高的獎賞。此後,耶穌就開始在天上以主的身分施行統治。
使徒保羅確認彼得所説的話,他指出上帝“叫他[基督]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以弗所書1:20,21)耶穌基督以主的身分施行的統治比其他一切“主治的”更優越,並且會延續到新世界裏。(提摩太前書6:15)上帝把耶穌擢升到一個“更優越的地位”,又賜給他“凌駕一切别的名以上的名”,因此人人都應當承認“耶穌基督是主,使榮耀歸於父親上帝”。(腓立比書2:9-11,《新世》)這樣,詩篇110:1的頭部分就應驗了;“衆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耶穌為主。——彼得前書3:22;希伯來書8:1。
在希伯來文聖經裏,“萬主之主”這稱號是耶和華所專用的。(申命記10:17;詩篇136:2,3)然而,彼得在感示之下卻論及基督耶穌説:“他是萬有的主[或“全人類的主宰”,《當代》]。”(使徒行傳10:36)耶穌基督實際上是“死人並活人的主”。(羅馬書14:8,9)基督徒深知耶穌基督用自己的寶血購贖了他們,因此承認基督為主,為擁有者,並甘心服從他的統治,作他的臣民。自公元33年以降,耶穌基督一直以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身分管理他的會衆。可是,從1914年直至現今,基督一直執掌王權;他的仇敵已成為“他的腳凳”。現在時機已經成熟,他要‘在他們當中進行征服’。這一切乃是詩篇110:1,2(《新世》)的預言的應驗。——希伯來書2:5-8;啟示錄17:14;19:16。
那麽,耶穌在死亡和復活之前 所説的話,“我父已經把一切交給我”,我們應該怎樣理解呢?(馬太福音11:25-27;路加福音10:21,22;《新譯》)跟我們在剛才所討論的不同,這並不是一項概括性的聲稱。根據馬太和路加兩人的記載,上下文顯示耶穌當時談及知識會向具有世俗智慧的人隱藏起來,但由於耶穌‘完全認識’天父,所以知識會通過他顯明出來。耶穌受浸的時候,聖靈膏他為上帝的屬靈兒子,從此耶穌能够記起自己降世以前在天上的生活,以及當時他所擁有的一切知識;但這與他後來以主的身分統治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約翰福音3:34,35。
辨明耶穌基督是“主”(“Lord”)
在翻譯基督教希臘文聖經時,不少譯本對於文中引用希伯來文聖經的語句都大感頭痛,因為引錄的語句所提及的“主”(“LORD”)顯然是指耶和華上帝。為了説明這點,請將《英王詹姆斯譯本》或《新耶路撒冷聖經》的路加福音4:19與以賽亞書61:2作一比較。有些人堅稱耶穌從耶和華承受了“主”這個頭銜,也堅稱耶穌在肉身的時候其實就是耶和華,然而這樣的論點是毫無聖經根據的。聖經總是把耶和華上帝和他的兒子耶穌基督加以仔細區别。耶穌顯明天父的聖名,也是天父的代表。——約翰福音5:36,37。
在下列的例子裏,請留意希臘文聖經所引錄的希伯來文聖經經文。使徒行傳4:24-27同時提及耶和華上帝和他的受膏者(意即彌賽亞);這段經文乃引自詩篇2:1,2。羅馬書11:33,34的上下文清楚表明耶和華是一切智慧和知識的來源,引錄的語句出自以賽亞書40:13,14。保羅在寫給哥林多會衆的信中再次引用以賽亞書的經文,“誰知道了主[耶和華]的心思?”然後補充説:‘我們卻有基督的心思。’在許多重要的事上,主耶穌都將耶和華的心思向門徒顯明出來。——哥林多前書2:16,《呂譯》。
有時希伯來文聖經的原文是指耶和華而言,但由於耶和華把能力和權柄授予耶穌基督,經文便在耶穌身上獲得應驗。舉個例説,詩篇34:8(《新譯》)邀請我們“要親自體驗,便知道耶和華是美善的”。然而,彼得卻把這節經文應用在主耶穌基督身上,説:“你們已經體驗過主是美善的。”(彼得前書2:3,《新譯》)彼得舉出一個原則,並且表明這個原則怎樣對耶穌基督同樣適用。藉着吸收關於耶和華上帝和耶穌基督的知識,然後按知識行事,基督徒就能够享有來自天父和他兒子的豐盛祝福。(約翰福音17:3)雖然彼得把經文應用在耶穌身上,這並不意味到至高的主宰耶和華和主耶穌基督是同一位個體。——可參閲彼得前書2:3(《新世》參考版)的腳注。
使徒保羅清楚闡明耶和華上帝和他的兒子耶穌基督所享有的相對關係,説:“我們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們也是藉着他有的。”(哥林多前書8:6;12:5,6)保羅在寫給以弗所基督徒會衆的信中辨明“一主”就是耶穌基督,他與“一上帝,就是衆人的父”,是截然不同的。——以弗所書4:5,6。
耶和華是至高無上的
自1914年以來,啟示錄11:15(《新世》)的話已應驗了:“世界王國成了我們的主[耶和華上帝]和他的基督的王國,他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新編國際新約神學辭典》(第2册,514頁)説:“基督戰勝了各種權勢之後(林前15:25),就會順服天父上帝的統治權。這樣,耶穌以主的身分所施行的統治便已達到目的,上帝會成為萬物中的一切(林前15:28,《呂譯》)。”千禧年統治結束的時候,基督耶穌會把全能的上帝授予他的能力和權柄交還天父。自此以後,一切榮耀和崇拜都會以正確的方式歸與耶和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上帝’。——以弗所書1:17。
雖然耶穌現今是萬主之主,他卻絶不會被稱為萬神之神。耶和華始終是至高無上的。有鑑於此,耶和華會成為“萬物中的一切”。(哥林多前書15:28,《呂譯》)由於持有主的身分,耶穌得以成為基督徒會衆的合法元首。雖然我們也許見到世上有不少居於高位的“主”,但我們會繼續對那稱為萬主之主的耶穌懷具信心。耶穌基督縱使擁有崇高的地位,他依然對天父表現順服,“好讓上帝在萬物之上統御一切”。(哥林多前書15:28,《現譯》)在表現謙卑方面,耶穌為門徒立下優良的榜樣,正如他們奉他為主一樣!
[第30頁的附欄]
“每逢新約的執筆者談及上帝,他們所指的乃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上帝和天父;每當談及耶穌基督的時候,不論是口頭上還是思想上,他們都不會把耶穌當作上帝。耶穌是上帝所膏立的基督、上帝的兒子、上帝智慧的象徵,以及上帝的代言者。甚至若望福音的序言,雖與尼西亞會議所制定的教條最為接近,也必須按照整本福音書所提倡的明確教訓去理解才行;那就是,基督是居於上帝之下的。在希臘文的序言裏,[提奧斯]之前並沒有冠詞,因此與英文的譯文比較,原文意思並不是這麽清楚明確的。”——《耶穌基督的神性》,約翰·馬丁·克里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