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賂
(Bribe)
用財物收買别人,要受賄的人用不公正的手段給予便利或優待。視乎語境而定,譯做「賄賂」的希伯來語shoʹchadh(紹哈德)有時也譯做「禮物」。(出23:8,Rbi8 腳注;王上15:19;箴17:8)聖經説,收受賄賂的人不僅會顛倒是非,甚至會流血害命。(申16:19;27:25;結22:12)
上帝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明令禁止人貪污受賄。至高的審判官耶和華樹立楷模,既不偏心,也不受賄。(出23:8;代下19:7)因此,誰想在耶和華的聖幕裏作客,都得效法上帝不受賄賂。(詩15:1,5;另見賽33:15,16)
人抵受不住引誘而受賄的例子,聖經中也有不少。大利拉出賣參孫,就是因為非利士人的同盟首領答應每人給她一千一百塊銀子(如果經文説的是舍客勒銀子,這筆錢就相當於2422美元)。(士16:5)撒母耳是先知是士師,但他的兩個兒子沒有效法他所行的,反而收受賄賂、顛倒是非。(撒上8:3;12:3)大衛説,一些人本應用「右手」伸張正義,卻使自己的「右手充滿賄賂的行徑」。(詩26:10)為尋求軍事援助,亞撒王和亞哈斯王分别把金銀送給叙利亞王和亞述王,要買通他們。(王上15:18,19;王下16:8)耶路撒冷的首領行事不忠,全都貪圖賄賂。(賽1:23;5:23;彌3:11)一般妓女是為錢賣淫,但不忠的耶路撒冷竟賄賂情夫去跟自己行淫。(結16:33)
在公元1世紀,加略人猶大因收受賄款而出賣耶穌。(太26:14-16,47-50)總督腓力斯把保羅的案件一拖再拖,其實是希望保羅送錢給他。(徒24:26,27)
要知道「懷裏的賄賂」是甚麽意思,得明白在希伯來語「懷裏」也指腰帶以上的衣襟。因此,聖經説「懷裏的賄賂」,意思是人把收受的賄賂藏在衣襟,暗中送給别人,而受賄的人也照樣把這些財物藏起來。(箴17:23;21:14;見禮物,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