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何以以賽亞書11:6在聖經的《新世界譯本》中説:“豺狼會實際與綿羊羔暫時同居”?難道這樣的和平並非永久的嗎?
以賽亞書11:6-9預言到各種動物會和平並處,這種令人暢快的和平是永久的。但對以賽亞書11:6所作的仔細翻譯清楚表明這些動物並不會總是在一起。
在《新世界譯本》的以賽亞書11:6,我們讀到:“豺狼會實際綿羊羔暫時同居,豹子本身會與山羊同卧,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都在一起;小孩子會帶領他們。”
許多聖經譯本的譯文大致如下:“豺狼也會與綿羊羔住在一起。”這種譯法可能使人以為豺狼會與羔羊經常作伴,彷彿在一種新的家庭或居住安排裏一般。
可是,譯作“居住”的希伯來字是格爾(gur)。據辭典編纂者威廉·格辛尼亞斯解釋,這個字的意思是“寄居,居留一段時間,不是在家裏居住,而是以陌生人、外籍人、客旅的身分暫住。”(《舊約希伯來文及英文詞典》,愛德華·魯賓遜譯)F.布朗、S.德賴弗和C.布里格斯則將這個字譯作“寄居、居留一段(肯定或不肯定)的時期,以新來客的身分居住……而不享有原地居民的權利。”
上帝曾用格爾 一詞吩咐族長亞伯拉罕要在迦南地作‘寄居者’。亞伯拉罕不會擁有土地,但卻可以成為當地受保護的居民。(創世記26:3;出埃及記6:2-4;希伯來書11:9,13)同樣地,雅各説他在哈蘭一帶作‘寄居者’,因為他打算回迦南去。——創世記29:4;32:4。
在上帝行將創建的樂園裏,動物和人會和平共處。屆時綿羊與豺狼,牛犢與豹子在一起也不會有危險。為了強調屆時的情形與目前多麽不同,經文的措辭甚至容許人以為豺狼會成為受羔羊所保護的居民。——以賽亞書35:9;65:25。a
可是,這些動物可能仍各有自己的棲息地。有些動物宜於住在森林裏,另一些則宜於住在平原上,也有一些宜於住在沿海地帶或高山上。甚至在原本的樂園裏,上帝也提及‘牲畜和野獸’。(創世記1:24)牲畜顯然是指那些通常住在人類附近的動物。雖然在新世界裏野獸並不兇猛,看來牠們仍會寧願住在遠離人群的地方。因此,正如以賽亞的預言指出,豺狼會‘暫時與綿羊羔同居’,但並不會經常與這樣的家畜為伴。
[腳注]
[第31頁的圖片鳴謝]
Zoological Research Center, Tel-Aviv Hebrew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