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獲致快樂的惟一要訣嗎?
“她就可以自由的嫁給她願意嫁的人,只是要嫁給主裏的人。然而照我的意見,倘若她能守節,就更有福了。”——哥林多前書7:39,40,《新譯》。
1.聖經怎樣描述耶和華?他為受造的衆生做了些甚麽事?
耶和華是“快樂的上帝”。(提摩太前書1:11,《新世》)身為‘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全備的獎賞’的慷慨賜予者,他賦予他所造的聰慧生物——人和靈體——所需的一切,使他們能够在他的工作上保持快樂。(雅各書1:17)此外,歌唱的雀鳥、嬉戲的小狗或頑皮的海豚均表明,耶和華創造各種動物,是要牠們在個别的居住環境中享受生活的樂趣。詩篇的執筆者甚至以帶有詩意的口吻説,“魁梧奇偉的樹、永恆主所栽種的利巴嫩香柏樹、都得了飽足。”——詩篇104:16,《呂譯》。
2.(甲)甚麽表明耶穌從遵行天父的旨意尋得快樂?(乙)耶穌的門徒具有甚麽令他們快樂的理由?
2 耶穌基督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希伯來書1:3)既然如此,聖經將耶穌稱為“那快樂的、惟一的權能者”並不令我們感到意外。(提摩太前書6:15,《新世》)他為我們立下極佳的榜樣,表明遵行耶和華的旨意能够比食物更令人心滿意足,同時為人帶來極大的喜樂。耶穌也表明,憑着敬畏上帝的心行事,意即對他懷有深切的崇敬,以健康的方式畏懼令他不悦,便可以為我們帶來喜樂。(詩篇40:8;以賽亞書11:3;約翰福音4:34)有一次,耶穌的70個門徒奉派到各地宣揚王國,完成任務之後“歡歡喜喜地”回來,當時耶穌自己“被聖靈感動就歡樂”。他在禱告中向天父表達自己的喜樂之後,轉過來對門徒説:“看見你們所看見的,那眼睛就[快樂]了。我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路加福音10:17-24。
快樂的理由
3.我們有些甚麽理由要快樂?
3 我們既然看出,在現今這末世發生的許多事應驗了耶和華的話語和旨意,我們的 眼睛豈不是快樂的嗎?我們能够明白古代許多忠信的先知和君王,例如以賽亞、但以理和大衛,均無法了解的預言,我們豈不應當為此而歡欣嗎?我們能够在快樂的權能者,我們的君王耶穌基督,領導之下事奉快樂的上帝耶和華,這豈不令我們快樂嗎?當然!
4,5.(甲)我們若要在耶和華的工作上保持快樂,就必須留意避免甚麽?(乙)有些甚麽東西可以帶來快樂?這引起了甚麽問題?
4 可是,我們若要在耶和華的工作上保持快樂,就不可根據世俗的見解去定出甚麽是獲致快樂的必需條件。這些見解可以混淆我們的思想,因為它們把物質財富、奢侈的生活方式等包括在内。任何基於這些東西之上的“快樂”都會仿如煙雲過眼一般,因為這個世界很快就要消逝了。——約翰一書2:15-17。
5 耶和華手下大部分獻了身的僕人都意識到,達到世俗的目標並不會帶來真正的快樂。惟獨我們的天父才能够在靈性上和物質上把促成真正快樂的東西賜給他的僕人。我們多麽感激他透過“忠信審慎的奴隸”供應給我們豐富的靈糧!(馬太福音24:45-47,《新世》)我們也從上帝仁愛的手獲得物質糧食和其他東西而深深感激他。此外,我們也享有婚姻的恩賜和家庭生活的種種幸福。難怪拿俄米表示,她對寡居的媳婦所懷的衷誠願望是:“願耶和華恩待 你們。……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路得記1:8,9)因此,婚姻好像一條鑰匙,能够打開一道通往莫大快樂的門。但婚姻是惟一能够向人打開幸福之門的鑰匙嗎?青年人特别需要嚴肅地查考清楚事情的真相。
6.據創世記説,婚姻安排的首要目的是甚麽?
6 論到婚姻安排的起源,聖經説:“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説:‘要生養衆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世記1:27,28)藉着設立婚姻制度,耶和華用亞當去産生更多人類,從而使地上的人類數目日增。但婚姻的目的絶非僅限於生兒育女。
‘只限於主裏的人’
7.一位忠信的族長作了很大的努力以求在婚姻方面符合甚麽條件?
7 既然耶和華是婚姻安排的始創者,我們自然期望他為這件事定立適當的標準,使他的僕人能够從這項安排獲得快樂。在族長時代,與不敬拜耶和華的人通婚一事受到大力勸阻。亞伯拉罕要他的僕人以利以謝指着耶和華起誓,他不會為族長的兒子以撒娶迦南的女子為妻。以利以謝於是長途跋涉,小心翼翼地跟從亞伯拉罕的訓示,以求尋得‘耶和華給他主人兒子所預定的妻’。(創世記24:3,44)結果以撒娶了利百加為妻。後來他們的兒子以掃娶了信奉異教的赫人女子為妻,這些女子“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裏愁煩”。——創世記26:34,35;27:46;28:1,8。
8.律法的約在婚姻方面定下甚麽限制?為甚麽?
8 在律法的約之下,上帝禁止以色列人與屬於某些迦南民族的男女通婚。耶和華吩咐他的子民説:“[你們]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别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絶。”——申命記7:3,4。
9.在婚姻方面,聖經對基督徒提出甚麽勸告?
9 不可與不敬拜耶和華的人通婚的禁令在基督徒會衆裏也適用,這並不令我們感覺意外。使徒保羅勸戒他的信徒同工説:“你們和不信的人不可共負一軛,義和不法有甚麽相同呢?光明和黑暗怎能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怎能和諧呢?信的和不信的有甚麽聯繫呢?”(哥林多後書6:14,15,《新譯》)我們可以將這項勸告應用在各方面,對婚姻更無疑適用。保羅對耶和華手下所有獻了身的僕人提出的訓示十分明確:他們的婚姻對象應當惟獨限於“主裏的人”。——哥林多前書7:39,《新譯》。
沒有機會與“主裏的人”結婚
10.許多未婚的基督徒正怎樣行?這引起了甚麽問題?
10 許多獨身的基督徒選擇跟從耶穌的榜樣,刻意培養獨身的恩賜。此外,許多忠貞的基督徒由於目前未能尋得敬畏上帝的配偶而與“主裏的人”結婚,於是將事情交託在耶和華手裏,寧願繼續獨身也不願與不信者通婚。上帝的靈幫助他們在心裏養成諸如喜樂、和平、信心、自制一類的果子,使他們能够保持貞潔的獨身。(加拉太書5:22,23)為要保持貞潔,他們對上帝的忠誠受到考驗。在成功地面對這項考驗的人當中,有相當多是我們的基督徒姊妹;我們的確對她們懷有最深的敬意。在世界各國,她們的數目一般都超過弟兄,因此傳道工作大部分均由姊妹擔任。的確,“主[耶和華]發命令,傳好信息的婦女成了大群。”(詩篇68:11)上帝手下有許多未婚的男女僕人正緊守忠誠,因為他們‘專心仰賴耶和華,他便指引他們的路’。(箴言3:5,6)但那些在目前沒有機會與“主裏的人”結婚的人,是否必然會不快樂呢?
11.為了尊重聖經原則而保持獨身的基督徒可以確信甚麽?
11 我們應當記住,我們是快樂的上帝耶和華的僕人,並且在快樂的權能者耶穌基督手下服務。假如我們為了尊重聖經清楚定下的限制,由於無法尋得“主裏”的配偶而毅然保持獨身;那麽,認為上帝和基督竟會任由我們不快樂,這個想法合乎邏輯嗎?當然不合邏輯。因此,必然的結論是,基督徒在獨身的情形下是可以快樂的。不論我們已婚抑或獨身,耶和華都能够使我們真正快樂。
獲致真正快樂的要訣
12.關於婚姻,忤逆的天使的事例顯示甚麽?
12 對上帝的所有僕人來説,婚姻並不是獲致快樂的惟一要訣。且以天使為例。洪水之前,有些天使形成了一些反常的慾望;對靈體來説,這樣的慾望是違反自然的。他們對於天使不能婚嫁一事感到不滿,於是披上血肉的軀體,以便娶地上的女子為妻。由於這些天使“不守本位”,上帝“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裏,等候大日的審判”。(猶大書6;創世記6:1,2)上帝顯然從沒有安排讓天使們婚嫁。既然如此,婚姻自然不可能是他們獲致快樂的要訣。
13.為甚麽聖潔的天使十分快樂?對上帝的所有僕人來説,這顯示甚麽?
13 可是,忠心的天使都十分快樂。耶和華奠定大地的根基時,“晨星一同歌唱;上帝的[天使]衆子也都歡呼。”(約伯記38:7)天使為甚麽快樂呢?因為他們常常侍立在耶和華上帝面前,‘聽從他的命令’而謹守遵行。他們以“行他所喜悦的”為樂。(詩篇103:20,21)不錯,天使們的喜樂來自忠心地事奉耶和華。對人來説,這也是獲致真正快樂的要訣。已婚的受膏基督徒現今快樂地事奉上帝,他們復活成為靈體後並不會婚嫁,可是他們卻會快樂地以靈體的身分繼續執行上帝的旨意。因此,不論已婚抑或獨身,耶和華手下所有的忠僕都能够快樂,因為快樂的真正基礎乃是忠信地事奉造物主。
‘比兒女更美的東西’
14.上帝對古代以色列敬虔的太監提出甚麽預言性的應許?為甚麽這件事也許看來奇怪?
14 即使一個忠貞的基督徒終身不婚,上帝仍然能够使這個人快樂。這樣的人能够從上帝對古代以色列國的太監所説的一個預言獲得很大安慰:“耶和華如此説: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揀選我所喜悦的事,持守我約的太監,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内,有記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以賽亞書56:4,5)人也許以為上帝會應許賜給這些人妻子兒女,使他們的名得以存留。但是上帝卻應許賜給他們一些‘比兒女更美的東西’——在耶和華的殿裏持有永遠的名。
15.關於以賽亞書56:4,5的應驗,我們可以説些甚麽?
15 我們若認為這些太監形成一個與“上帝的以色列”有關的預言性先模,他們便代表在耶和華屬靈的殿裏贏得一席永久地位的受膏者。(加拉太書6:16)但無可置疑的是,這個預言會在古代以色列的敬虔太監復活時實際對他們適用。他們若接受基督的贖價祭物,‘繼續揀選耶和華所喜悦的事’,他們就會在上帝的新世界裏獲得“永遠的名”。在這末世,有些屬於‘另外的羊’階級的人為要更專心從事耶和華的工作,便自願放棄了結婚和生兒育女的機會。(約翰福音10:16)這些人當中有些可能尚未結婚便死去,因此根本沒有兒女。但他們只要保持忠心,就會在復活的時候獲得‘比兒女更美的東西’——在新事物制度裏一個“不能剪除”的名。
婚姻並非獲致快樂的惟一要訣
16.為甚麽我們可以説,婚姻並非總是帶來快樂?
16 有些人覺得快樂與婚姻有密切不可分的關係。可是我們必須承認,甚至在今日耶和華的僕人當中,婚姻並不總是帶來快樂。婚姻能够解決若干難題,但也時常造成其他難題;有時這些難題甚至比獨身的人所經歷的難題更難應付。保羅説婚姻可以帶來‘肉身的苦難’。(哥林多前書7:28)有時已婚的人會有種種“掛慮”和“分心”的事。他們時常發覺自己很難‘殷勤服事主而沒有分心’。——哥林多前書7:33-35。
17,18.(甲)有些周遊監督報導有甚麽情形存在?(乙)保羅提出甚麽勸告?為甚麽聽從他的勸告是有益的?
17 獨身和婚姻都是上帝的恩賜。(路得記1:9;馬太福音19:10-12)可是,若要在任何一方面獲致成功,就必須懷着虔誠的態度深思熟慮才行。周遊監督報導有許多見證人結婚時年紀太輕,時常尚未有能力負起父母的責任就有兒女了。有些這樣的婚姻終於破裂。其他的夫婦雖然還能應付難題,婚姻卻沒有為他們帶來快樂。正如英國戲劇作家威廉·康格里夫寫道,匆匆結婚的人“可能會長久後悔”。
18 環務監督也報導,有些年輕的弟兄不願申請加入伯特利服務或接受服事訓練學校的課程,因為這樣行的人需要保持獨身一段時期。但是保羅勸人不要在“青春發動期”尚未過去之前便匆匆結婚。使徒的勸告是,要等到初期的性慾衝動緩和下來之後才考慮結婚。(哥林多前書7:36-38,《新世》)成年人在獨身的歲月中有機會獲得寶貴的經驗和洞察力,從而較有能力選擇一個適當的配偶,或者在經過仔細考慮之後決定保持獨身。
19.我們若並非真正需要結婚,便可以對事情懷有甚麽看法?
19 我們當中有些人已經過了性慾強烈的青春期。我們也許偶爾想到婚姻的種種幸福,但在實際上卻享有獨身的恩賜。耶和華可能看出,我們保持獨身能够有效地為他服務,而且我們也沒有結婚的逼切需要。再者,我們若結婚,就可能要放棄若干服務特權了。如果婚姻不是我們個人的需要,我們也沒有配偶,上帝就可能為我們預備了其他的福分。因此,我們應當堅信上帝必然會把我們所需的東西賜給我們。最大的快樂來自謙卑地接受上帝看來為我們所定的旨意,正如古代猶太的弟兄們一旦意識到上帝已經將悔改的機會賜給外邦人,使後者可以得永生,他們就‘默然同意,榮耀上帝’。——使徒行傳11:1-18,《新譯》。
20.(甲)關於獨身,有甚麽勸告向年輕的基督徒提出?(乙)關於快樂,甚麽基本的道理是確切不移的?
20 因此,婚姻可以是獲致快樂的要訣,但也能够帶來種種難題。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婚姻絶不是通往快樂的惟一 途徑。考慮過所有因素之後,特别是年輕的基督徒,如果能够過幾年的獨身生活,無疑是明智之舉。他們可以好好地運用這些歲月去事奉耶和華及在靈性上力求進步。可是,不論人的年齡或靈性進度如何,對所有毫無保留地獻了身給上帝的人來説,這個基本道理是確切不移的:真正的快樂來自忠心地事奉耶和華。
你會怎樣回答?
◻ 耶和華的僕人為甚麽十分快樂?
◻ 為甚麽婚姻並不是獲致最大快樂的要訣?
◻ 在選擇配偶方面,耶和華的子民必須遵守甚麽規定?
◻ 相信保持獨身的基督徒能够快樂為甚麽是合乎邏輯的想法?
◻ 關於婚姻和快樂,我們必須承認甚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