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皿,器具
(Utensils,Vessels)
器皿泛指盛東西的日常用具,基本上是指凹形的容器,有些有蓋子(民19:15),用於盛液體或乾貨(王上17:10;斯1:7;耶40:10)。很多器皿都是用陶泥、木頭、金屬或石頭製成的。(利6:28;15:12;民7:85;王上10:21;太26:7)常用的容器和用具包括瓶子、「碗缽」(賽22:24)、布袋(創42:25;該1:6)、籃子(可8:19,20;林後11:33)、皮袋(士4:19;路5:37,38)和桶(賽40:15;約4:11)
希伯來語詞keliʹ(凱利)有許多不同的譯法,例如製品(利13:49,52,57-59),工具(創27:3),東西(創31:37),袋子(創42:25;43:11;撒上17:40,49),家具(創45:20),樂器(代上15:16),器具(創24:53;出3:22;25:9,39;27:3,19;30:27,28;31:7-9;利6:28;11:32-34;王上6:7),服裝(申22:5),武器(創49:5;士9:54;18:11,16,17),行李(撒上10:22),物件(利15:4,6;撒上17:22),身體(撒上21:5)等。
另外,「凱利」常指用於聖所的不同器具,包括壺、盅、碗、叉、杯、盤子、火盤、火剪、盆子和燈芯鉗。(出25:29,30,39;27:3,19;37:16,23;38:3;王上7:40-50;代下4:11-22)這些器具都撥作神聖用途,因此都是「聖潔」的。(王上8:4)公元前537年,猶太人從巴比倫獲釋回鄉,有殊榮把尼布甲尼撒王從耶路撒冷搶去的神聖器具帶回故土,不過,他們必須在宗教和道德方面保持潔淨才行。以下的命令無疑對他們適用:「你們扛抬耶和華器具的人啊,離開吧!離開吧!要離開那裏,不要接觸不潔淨的東西。你們當從那城出來,保持潔淨。」(賽52:11)除了在禮儀上要保持潔淨之外,他們也要心裏純潔。使徒保羅在寫給哥林多人的信中,引述以賽亞書52:11,説基督徒也必須除去各樣玷污身體和心靈的事物。(林後6:14-18;7:1)
基督教創始者耶穌基督在這方面是最佳典範,自始至終都「忠貞不渝,沒有奸詐,沒有污穢,與罪人分離」。(來7:26)耶穌在地上時,曾兩次把做買賣的人逐出聖殿,可見他多麽熱心維護耶和華的殿的神聖地位。(約2:13-25;太21:12,13;可11:15-17;路19:45,46)馬可記載耶穌第二次潔淨聖殿,説他「不許人帶着器具穿過聖殿」。(可11:16)耶穌顯然不許人損害聖殿院子的神聖地位,把院子當作捷徑,帶着器具穿過院子到耶路撒冷的另一邊去。
瓶、缸、壺 瓶和缸是圓筒形的器具,一般比較深,有一到兩個把手,多的有四個,通常是瓦器(賽30:14;哀4:2),但也有石製的(約2:6)。在猶大國和以色列國的日子,常見的大瓦瓶或大瓦缸可能高約65厘米(25英寸),直徑為40厘米(16英寸)左右;有些有瓶嘴(王下4:2)。瓶子可以放在瓶座上(利11:35),用來盛水或油等液體(王上18:33;王下4:2),大的主要用來盛酒(撒上10:3;25:18;撒下16:1;耶13:12)。麪粉等乾貨也可放在瓶子裏。(王上17:12)有時,各類文件,包括契據,也放在瓦瓶或瓦器中保存。(耶32:13-15)在死海附近的庫姆蘭地區發現的許多古代抄本,就是這樣裝在瓶裏保存下來的,其中包括著名的《死海書卷》中的以賽亞書。
一般來説,水壺(撒上26:11,12,16;王上19:6)和瓶子(撒上10:1;王上14:3;王下9:3;耶19:1,10)大都是瓦器。
碗和盤 碗可用來盛酒(摩6:6)、奶(士5:25)、水(士6:38)等液體,多用陶泥、石頭或金屬製成。有些用於宴席的碗是瓷的。考古發現顯示,在猶大國和以色列國的日子,瓷碗平均高約20厘米(8英寸),内徑約40厘米(16英寸),有的有四個把手。相對來説,盤子比碗要淺一些。(出25:29;37:16;民4:7;7:84,85;太14:8,11;可6:25,28)
杯 杯子是容量較小的器皿,用於盛飲料,通常用陶泥製成,也有一些是金屬的。(箴23:31;耶35:5;可9:41)有些杯子的設計特别,很好拿。杯子通常較淺,大多沒有把手。有把手的杯子也可當作大勺來用。
用做比喻 傳道書的執筆者説,人死時「泉旁的瓶子打破」。這裏説的瓶子看來指心臟,人死時心臟停頓,再不能把血液輸送到身體各部位,跟不能盛水的破瓶子一樣沒有用處。「金碗」(顯然是比喻遮蓋大腦的頭蓋骨)則指人腦,人死時腦子就停止運作,並逐漸腐朽,好像碗被「摔碎」。(傳12:6,7)
器皿 聖經常將人比作器皿。(徒9:15)傳道職務這個珍寶交託給基督徒,彷彿被放在易碎的瓦器裏。(林後4:7)聖經説婦女是「較弱的器皿」,因此做丈夫的基督徒必須顧及妻子在身體和生理上的種種限制,正如耶和華在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中顧及婦女的需要一樣。(利18:19;20:18)做丈夫的要「按着情理與妻子一同生活,尊重她們,因為她們是較弱的器皿,是婦女之身」。(彼前3:7)
基督徒要避開「不大尊榮」的器皿(不按正道而行的人),力求行事跟耶和華的旨意一致。這樣,他們就能成為「用來做尊榮的事的器皿,得以成聖,受主人重用,做妥準備行各樣善事」。(提後2:20,21)耶和華克制自己,沒有馬上毁滅惡人,即「可怒當滅的器皿」,好讓秉性正直的人有時間被塑造,成為「蒙慈悲的器皿」。(羅9:17-26)
杯 杯常常用來象徵上帝所執行的判決或他的義憤。邪惡的人、城市、民族和國家被迫喝下他烈怒之杯。(詩11:6;75:8;賽51:17,22;耶25:12-29;51:41;哀4:21;啟14:9,10;16:19;18:5-8)在象徵的意義上,古巴比倫曾是「耶和華手中的金杯」,令列國嘗到了戰敗的苦酒。(耶51:7)
談到耶路撒冷大禍臨頭,聖經説其中的居民即使「喪父喪母,也不會有人拿一杯安慰酒給他們喝」。安慰酒也許是指給那些為父母舉哀的人所喝的酒。(耶16:5-7;另見箴31:6)
耶和華為耶穌基督預備的「杯」,象徵他對耶穌所定的旨意。耶穌在禱告裏求上帝,如果可能,願這個「杯」離開他,顯然是因為擔心自己以褻瀆上帝和煽動叛亂的罪名被處死,會使上帝蒙受羞辱。儘管如此,耶穌還是甘心順從耶和華的旨意,喝下這個杯。(太26:39,42;約18:10,11)耶和華交託給耶穌的任務或「杯」不單單指受苦,也意味着耶穌要受浸歸入死亡,最後復活到天上,享有不死的生命。(路12:50;羅6:4,5;來5:7)因此,對耶穌基督來説,這個「杯」也是「偉大救恩的杯」。(詩116:13)按照上帝的旨意,耶穌要跟「小群羊」一起承受上帝的王國,跟他們同喝上帝為他所預備的「杯」。(路12:32;可10: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