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拉基書
(Malachi,Book of)
在現代聖經中,瑪拉基書是《希伯來語經卷》的最後一卷。在傳統的猶太正典裏,這卷書是所謂的小先知書的最後一卷,但在稱為聖錄的部分之前。書裏所含的是耶和華通過瑪拉基曉諭以色列人的宣告。(瑪1:1)
瑪拉基時代的國情 瑪拉基説預言的時候,祭司的情況十分惡劣。他們違反律法的規定,竟把跛腳、瞎眼、有病的牲畜獻在耶和華的壇上做為祭物。(瑪1:8;利22:19;申15:21)他們沒有給人民適當的指導和訓誨,結果令許多人失足絆倒。(瑪2:7,8)他們作判斷時偏袒一方。(2:9)這種情形對一般以色列人産生了很壞的影響,使他們認為敬奉耶和華沒有價值。(3:14,15)以色列人不再繳納十分之一去維持聖殿的開銷。他們大大偏離了耶和華的正道,肆意跟妻子離婚,另娶崇拜假神的女子為妻。此外,巫術、通姦、説謊、欺詐、壓迫等惡事,在以色列人當中也大行其道。(2:11,14-16;3:5,8-10)由於這緣故,耶和華預先發出警告,宣布他快要來到聖殿施行審判了。(3:1-6)同時,他促請犯過者從速悔改,説:「你們要回頭歸向我,我就必回頭眷顧你們。」(3:7)
成書時間 書中的内在證據,可以讓人推算出瑪拉基書的成書時間。這卷書是在以色列人從巴比倫獲釋之後寫的,因為書中提到他們正受省長管治。他們也在聖殿崇拜上帝,可見聖殿已經重建了。(瑪1:7,8;2:3,13;3:8-10)這顯示成書時間必定在哈該的日子(公元前520)和撒迦利亞的日子(公元前520-前518)之後,因為這兩位先知都大力鼓勵以色列人完成重建聖殿的工程。(拉5:1,2;6:14,15)書中説以色列人忽略了正確的崇拜,沒有緊守上帝的律法。尼希米在亞達薛西王統治第三十二年(約公元前443)之後的某個時間抵達耶路撒冷,當時以色列的情形正是這樣。(參看瑪1:6-8;2:7,8,11,14-16;尼13:6-31)因此,像尼希米記一樣,瑪拉基書很可能在公元前443年之後寫成。
跟聖經的其他經卷協調一致 瑪拉基書跟聖經的其他經卷完全協調一致。使徒保羅曾引用瑪拉基書1:2,3的經文去説明,上帝所作的揀選「不在於人意,也不在於人為,只在於發慈悲的上帝」。(羅9:10-16)瑪拉基書指出,耶和華是創造主(瑪2:10;另見詩100:3;賽43:1;徒17:24-26),他公正慈悲、從沒改變,絶不會讓蓄意作惡的人不受懲罰(瑪2:2,3,17;3:5-7,17,18;4:1;另見出34:6,7;利26:14-17;尼9:17;雅1:17)。這卷書强調上帝的名至為重要(瑪1:5,11,14;4:2;另見申28:58,59;詩35:27;彌5:4),並鼓勵人把摩西的律法謹記在心(瑪4:4)。
瑪拉基書也促請以色列人留意彌賽亞的來臨與耶和華的大日子,指出耶和華會差他的使者前來,但這位使者只是為那更大的「立約使者」開路而已,立約使者會伴隨耶和華而來。(瑪3:1)受聖靈啟示的馬太福音(11:10-14;17:10-13)、馬可福音(9:11-13)和路加福音(1:16,17,76)一致表示,為耶穌開路的施浸者約翰就是瑪拉基書3:1所説的「使者」,也是瑪拉基書4:5,6所預告的「以利亞」。
[第1043頁的附欄]
瑪拉基書的要點
這卷書所作的宣告强調,人必須向耶和華上帝交賬;人不理會上帝的要求,就得承擔後果
執筆者是瑪拉基先知,看來是在第一批猶太人從巴比倫返回故土約95年之後寫成的
耶和華愛以色列,他們卻輕看他的名(1:1-14)
耶和華愛自己的子民,就像愛雅各一樣,但他恨以掃
以色列的祭司輕看上帝的名,接受傷殘有病的牲畜做祭物;這樣的動物是他們不會獻給省長的
斥責祭司和人民不遵行耶和華的道(2:1-17)
祭司偏離了上帝的道,使許多人「違反律法」,因而「破壞了利未族的約」
有些人娶外族女子為妻,有些人以詭詐待年輕時所娶的妻子,跟她們離婚
以色列人聲稱上帝認可行惡的人,令上帝深感厭煩
主必審判和煉淨他的子民(3:1-18)
耶和華必帶着立約使者來到聖殿;他必使利未人潔淨,熬煉他們;猶大獻上的禮物必使耶和華歡喜
行巫術的、通姦的、發假誓的、欺詐工人薪資的、欺壓人的,上帝必迅速作證指控他們
要把當奉的十分之一全部送進耶和華的倉庫,他必傾下源源不絶的福分
凡敬畏耶和華的人,都有名字記錄在上帝面前的册上;他的子民必能看出義人和惡人的分别
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來臨(4:1-6)
耶和華的日子必徹底消滅惡人,「正義的太陽」必照耀敬畏上帝之名的人
那日來到之前,以利亞先知必完成一件復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