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擔
(Burden)
搬運的東西;擔子,可以指實物,也可以用於比喻義。在希伯來語和希臘語原文,聖經用過幾個詞來指「重擔」或「擔子」,偶爾跟搬運的實物有關,常用於比喻義,例如指責任、罪責或從上帝來的信息等。希伯來語有好幾個詞根與重擔和擔子有關,其中一個(ka·vedhʹ卡貝德)的基本意思是「重」。(創18:20;另見撒上4:18;出10:14)另一個詞根是動詞na·saʼʹ(納薩),意思是「抬;提」(出25:14;伯30:22),也是mas·saʼʹ(馬撒)的詞根。在聖經裏,「馬撒」有時譯作「擔子;重擔」。(民4:15;伯7:20)在創世記49:15譯作「負重」的動詞sa·valʹ(薩巴),跟sab·balʹ(薩卜巴,尼4:10譯作「搬運工人」)和seʹvel(塞貝,尼4:17譯作「重物」;王上11:28譯作「勞役」)有關。
埃及人立勞役長管轄以色列人,目的是要「加重他們所負的重擔,壓迫他們」,强迫他們和泥製磚,要他們搬運和使用這些建築材料做工。(出1:11-14;2:11)耶和華把以色列人「領出來,擺脱埃及人所加的重擔」。(出6:6;詩81:6)當聖幕和有關物品還要四處遷移的時候,利未人當中的哥轄族、革順族、米拉利族分别專責運送聖幕的一部分。(民4章)後來,所羅門手下有七萬個扛抬重擔的工人,此外還有很多别的工人。(王上5:15;代下2:18)約西亞王維修聖殿的時候,也需要扛抬重擔的人。(代下34:12,13)許多年後,尼希米監督重建耶路撒冷城牆的工程,也用得着搬運重物的人。(尼4:17;見勞役)
古人常常利用牲畜運送重物。律法吩咐以色列人,假如看見仇人的驢被重擔壓倒,不可不顧而去,一定要「卸下驢的重擔」。(出23:5)有時人會用牲畜所能背負的東西作為計算單位,例如「一對騾子所能馱的土」。(王下5:17)
用做比喻 希伯來語「馬撒」常用來指實際的擔子或重擔,但也可以指「重要訓詞」,例如利慕伊勒王的母親為了糾正他而説的一番話。(箴31:1)這個詞也指宣布出來的信息。(賽13:1;14:28;結12:10;鴻1:1)通常這是譴責罪惡的審判信息,因此好比沉重的負擔一樣。
忠於上帝的人即使遭遇考驗和憂慮,彷彿背負着沉重的負擔,也可以把這些事卸給耶和華。因此,大衛説:「你要把重擔卸給耶和華,他必扶持你;他永不讓義人動搖。」(詩55:22;另見彼前5:6,7)大衛深受上帝感動,説:「願稱頌歸於耶和華,他天天為我們背負擔子,是拯救我們的上帝。」(詩68:19)
「重擔」可以指基督所託付的責任。(啟2:24)聖靈和基督徒的中央長老團都認為,不該給基督徒加添别的「重擔」,惟有幾件事必不可少,就是「禁戒獻給偶像的祭牲,禁戒血,禁戒勒死的動物,禁戒淫亂」。(徒15:28,29)
另一方面,保羅向哥林多人保證,他不會加重哥林多人的負擔。他所要的,不是哥林多人的東西。相反,他為了哥林多人的性命,「絶對樂意犧牲,甚至犧牲一切」。(林後12:14-18)身為使徒,保羅大可以要帖撒羅尼迦的基督徒供養他,加重他們的「負擔」,他卻從沒有白吃過誰的飯。保羅能够心安理得地提醒帖撒羅尼迦人,他和同工「勞苦艱辛,日夜工作,免得加重你們任何人的負擔」。保羅和同工不是沒有權這樣做,而是要給帖撒羅尼迦人做榜樣,好讓他們仿效。(帖後3:7-10)
耶穌譴責抄經士和法利賽派,説:「他們捆起沉重的擔子,放在人的肩膀上,自己卻不肯動一個指頭去移開那些重擔。」(太23:2,4)耶穌顯然是説,這些人把煩瑣的規條和難以承擔的傳統加諸平民身上,連一個小規定也不肯除去,不肯讓老百姓的生活稍微過得輕鬆點。(太23:13,23,24)
另一方面,耶穌卻讓人擺脱壓迫人的傳統,叫人在靈性上得以自由。(約8:31,32)他邀請那些辛苦勞碌、擔子沉重的人到他那裏去,負起他的軛,做他的門徒,因為他性情温和,心裏謙卑。這樣,他們的生命就會得享安舒。耶穌説:「我的軛是容易負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11:28-30)基督仁慈寬厚,絶不苛刻,到他那裏去的人都會得到善待。跟墨守宗教傳統的人所加的軛相比,基督的軛是輕省的。耶穌的意思也可能是:那些因自己沉重的罪過而深感内疚或疲累的人,應該到他那裏去尋求屬靈的安舒。負起耶穌輕省的「擔子」看來包括熟識並符合上帝的要求,這是耶穌在地上生活和傳道時樂於去做的事。(約17:3;4:34)後來,保羅把基督徒的事業比作賽跑。他勸信徒要「放下各樣的重擔,擺脱容易纏累我們的罪,一心忍耐,跑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賽程」,「定睛注視耶穌,他是我們信心的引領者和成全者」。(來12:1,2)
負起别人的重擔 保羅寫信給加拉太人,説:「你們的重擔[或譯『惱人的事』;字面意思是『重物』]要繼續互相擔當,這樣就體現了基督律法的精神。」(加6:2,Rbi8 腳注)這裏説的「重擔」,保羅所用的字眼是baʹre(巴雷),是baʹros(巴羅斯)的複數詞形。在希臘語,「巴羅斯」常用來指一些沉重而難以負擔的東西。「失足」的人(見加6:1)的罪,以及罪所帶來的負擔,自然不輕省,而是沉重難擔的。可是,保羅在第5節説「各人要負起自己的擔子」,也就是説,要負起自己的責任。保羅在這裏説的「擔子」,希臘語是phor·tiʹon(福蒂翁),指攜帶或搬動的東西,但沒有提到重量如何。由此可見,保羅在這兩節經文區分了「重擔」和「擔子」。這表示,假如一個基督徒遇上屬靈的困難,難以獨力承當,其他基督徒就該幫助他,擔當别人的重擔。這樣做的人就是顯出愛心,體現了基督律法的精神。(約13:34,35)這跟保羅在上文(加6:1)所説的一致:假如有人在靈性上失足了,藉着愛心、仁慈和禱告,也許能幫助他復原。(另見雅5:13-16)不過,保羅接着指出,互相擔當重擔不等於負起别人的擔子(對上帝應有的屬靈責任)。在同一個語境中,保羅清楚指出,人如果沒有甚麽了不起,卻自以為了不起,就是自欺。保羅勸基督徒該「察驗自己所做的事」,這樣,基督徒「高興是因為自己的成就,不是因為跟别人比較」。(加6:3,4;另見林後10:12)説了這段話,使徒保羅就表明「各人要負起自己的擔子」,在至高的審判者耶和華上帝面前負起自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