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
(Sandal)
指的是一種涼鞋,用帶子把鞋底固定在腳上,鞋底是平的,大多用皮革、木頭或其他纖維材料做成。人們通常把皮製的帶子從拇趾和食趾間穿過,然後繞過腳跟,再在腳背上打橫綁住,有時還會一直綁到足踝附近。
埃及人所穿的涼鞋,腳趾前面的部分通常往上翹。亞述人所穿的涼鞋,有一種只包住腳跟和腳的兩側,用帶子綁在腳上,鞋底只到腳掌前端,腳趾下面沒有鞋底。據説,羅馬人除了穿涼鞋,還穿一種跟現代款式差不多的鞋子。亞述、羅馬等國的王公貴族所穿的涼鞋更精緻,還有一種鞋類似靴子。住在西奈山附近的一些貝都因人,用海牛(像海豹的海洋生物)皮做涼鞋穿。耶和華在比喻中説,他給耶路撒冷穿上「海豹皮」(希伯來語taʹchash塔哈什)的鞋子。(結16:10)
以色列的祭司在聖幕和聖殿服務時看來都是赤腳的。(參看出3:5;書5:15;徒7:33)但是在户外赤腳不穿鞋,卻意味着悲痛或羞愧。(撒下15:30;賽20:2-5;對照上帝給以西結的吩咐[結24:17,23])
出遠門的時候,人們通常會多帶一雙涼鞋,因為鞋底可能會爛,鞋帶可能會斷。不過,耶穌差使徒和70個門徒出去傳道時,卻吩咐他們不要帶兩雙鞋,因為接受王國好消息的人必會接待他們。(太10:5,9,10;可6:7-9;路10:1,4)
用做比喻 律法規定,要是有人拒絶娶兄弟的遺孀,為死去的人立後,兄弟的遺孀就要脱掉他的鞋,他會因此有個不雅的名號——「被脱鞋之家」。(申25:9,10)在確立購贖權或確認産業交易時,當事人都要脱鞋給對方,好作為憑證。(得4:7-10;見娶兄弟的遺孀)
耶和華説:「我要向以東扔鞋」(詩60:8;108:9),意思可能指以東會被征服。這個説法看來跟當時的習俗有關,向一塊地扔鞋表示擁有權。此外,這也可能顯示上帝多麽蔑視以東,因為同一節經文也説,摩押是「[上帝]的澡盆」。今日在中東,向人扔鞋仍是表達蔑視的舉動。
大衛吩咐所羅門處置約押,因為約押「腳上的鞋子……染上了血,就像在戰時一樣」,意思是約押在太平時期流血害命,竟殺了押尼珥和亞瑪撒兩個元帥。(王上2:5,6)此外,人穿上鞋也表示他要出門辦事(或是離開他逗留的地方;參看徒12:8)。以上兩點讓人明白,使徒保羅為甚麽要勸基督徒「用和平的好消息當做鞋子穿在腳上,預備走路」。(弗6:14,15)
一般人認為,替人解鞋帶或提鞋子是卑微的工作,通常是奴隸做的。約翰以此為喻,表明自己比基督低微。(太3:11;可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