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受浸嗎?’
在我們一生所要作的許多決定中,也許沒有一個比‘我應該受浸嗎?’這個決定更為重要。為甚麽這個決定如此重要呢?因為我們的決定不但對我們目前的生活有直接影響,同時也與我們的永久福利息息相關。
你是否正面對這項決定?也許你跟耶和華見證人研究聖經已有一段日子。或者你的父母自你嬰孩時期開始便教導你認識聖經的道理。現在你已到了必須決定要怎樣行的地步。為了幫助你作出正確的決定,你必須明白浸禮牽涉一些甚麽事以及誰應該受浸。
浸禮牽涉到甚麽事
浸禮有點像婚禮,是為了確立一項關係而舉行的莊嚴儀式。在婚禮中,男女雙方業已建立了親密的關係。婚禮僅是將他們私下已同意的事——兩人現在要正式結為夫婦——公開出來而已。婚禮為夫妻雙方打開了兩者可以享有的若干權利,但同時也為他們帶來若干在日後生活上必須履行的責任。
這種情形跟浸禮頗類似。我們研讀聖經時獲知耶和華為我們所做的一切美事。他不但將生命和維持生命的一切所需賜給我們,更賜下自己的獨生子,為有罪的人類打開跟他締結關係及在地上樂園裏享永生的途徑。既想到這些事,我們豈不受到激勵要採取行動嗎?
我們可以做些甚麽呢?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告訴我們:“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苦刑柱]來跟從我。”(馬太福音16:24)不錯,我們可以成為耶穌的門徒,效法他的榜樣,為天父耶和華的權益而服務。然而,這樣行需要我們“捨己”。那便是説,我們自願決心將上帝的旨意置於自己的意願之先;這牽涉到將自己的生命呈交或獻出來遵行上帝的旨意。為了使這項私下和自願的決定為人所知,於是要舉行一項公開的儀式。水浸禮就是象徵我們公開把自己呈獻給上帝的儀式。
誰應該受浸?
耶穌基督吩咐他的跟從者要‘去使萬民成為他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並將他吩咐他們的一切,都教訓他們遵守’。(馬太福音28:19,20)顯然,受浸的人必須在心智方面達到若干程度的成熟才行。藉着研讀上帝的話語,他們意識到自己需要“悔改”,從以往的生活方式“歸正”。(使徒行傳3:19)然後,他們看出自己必須致力於耶穌基督所從事的傳道工作,成為他的門徒。這一切都發生於當事人採取受浸的步驟之前。
你的靈性是否已成長至這個階段?你渴望事奉上帝嗎?若然,請懷着虔敬的態度,考慮一下使徒行傳第8章關於衣索匹亞太監的記載。腓利將有關彌賽亞耶穌的預言向太監解釋清楚,後者經過一番深思熟慮之後問道:‘有甚麽可以阻止我受浸呢?’顯然,當時沒有甚麽事能阻止他這樣行,於是他便受了浸。——使徒行傳8:26-38。
今日許多人正提出同一的問題:“有甚麽可以阻止我受浸呢?”結果,在1991年有30萬零945位新獻身的人受浸。這為耶和華的所有子民帶來了莫大的喜樂。至於其他具有良好内心情況的人,會衆的長老也非常樂於幫助他們繼續進步而最後具備受浸的資格。
可是,會衆的長老也許提議你再等一會兒。或者你是個青年人,你的父母也許叫你稍加等候。那又如何呢?千萬不要灰心。要記得,跟至高者締結個人關係是非常嚴肅的事。這樣行的人必須符合崇高的標準,並且繼續緊守。因此,要聽從别人向你提出的建議,全心全意將其實行出來。倘若你未能完全明白對方所提出的理由,不要羞怯,要提出問題,直至你真正知道你需要做些甚麽來裝備自己為止。
在另一方面,有些人也許猶豫不決,不敢毅然踏進這一大步。這正是你的情形嗎?當然,也許你有實在的理由要延遲獻身受浸。可是,你若已經具備資格,但卻仍然退縮不前,就最好問問自己:“有甚麽可以阻止我受浸呢?”然後,懷着虔敬的態度分析一下自己的環境,看看你是否真的有確實理由要延遲響應耶和華的邀請,與他締結個人關係。
‘我年紀還小’
你若是個年輕人,你也許想道,‘我年紀還小。’誠然,年輕人若繼續服從自己的基督徒父母,對他們的教導作出回應,同時盡力遵守聖經的教訓,他們就可以確信耶和華會將他們視為“聖潔”。事實上,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會把他對公義父母的嘉許伸展到未成年的兒女身上。(哥林多前書7:14)然而,聖經卻沒有明確地定出兒女受父母蔭庇的時期在何時結束。因此,基督徒青年人認真考慮‘我應該受浸嗎?’這個問題乃是至為重要的事。
聖經鼓勵青年人要在‘青年的日子想念創造他們的主’。(傳道書12:1,《呂譯》)在這件事上,我們可以效法年輕的撒母耳的榜樣;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便‘在耶和華面前服務’。提摩太也是個榜樣。他自嬰孩時期以來已將母親和外祖母教導他的真理緊記在心。——撒母耳記上2:18,《新譯》;提摩太後書1:5;3:14,15。
今日的情形也類似,有不少年輕人獻身事奉耶和華。15歲的昭房説,服務聚會中的一個節目幫助他作出受浸的決定。鯰上由於真正愛戴耶和華而渴望事奉他,所以在十歲時已經受了浸。現年13歲的鯰上見到她那12歲的聖經學生在不久之前也為了深愛耶和華而受浸。鯰上年幼的弟弟一光——也同樣在十歲那年受了浸。“有些人説我太年輕,”他回憶説,“但耶和華知道我懷有怎樣的體會。我一旦決定將自己的一生呈獻出來事奉上帝,便立刻決定受浸。”
從一位年輕姊妹的經驗我們可以看出,父母的榜樣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她父親禁止母親跟她和弟妹研讀聖經。他毆打他們,並燒毁他們的書刊。可是由於母親的堅忍和信心,孩子們看出事奉耶和華上帝的重要性。這個年輕的女孩子受浸時僅13歲,她的弟妹也跟從她的好榜樣。
‘我太老了’
詩篇執筆者説:“老年人和孩童,都當讚美耶和華!”(詩篇148:12,13)不錯,老年人也必須看出他們需要採取立場擁護耶和華。可是,有些較年長的人卻有不願改變的傾向。他們覺得這有如“教八十歲老漢學吹鼓手”。然而,請想想忠心的亞伯拉罕在75歲的高齡,上帝才吩咐他:‘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使徒行傳7:3;創世記12:1,4)摩西80歲時,上帝委派他將他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出埃及記3:10)這兩個男子和其他好些人在上帝要他們向他表明自己的愛心和忠貞時均已年事甚高,然而他們在響應耶和華的呼召方面絶沒有猶豫不決。
今日又如何?鎮開始研讀聖經時信奉佛教已有78年之久。家人極力反對他,甚至不准他在家裏研讀聖經。可是僅一年之後,他已看出自己需要獻身給耶和華,於是他受了浸。為甚麽他要作出這項改變呢?他説:“我被偽宗教蒙騙了多年,現在我渴望永遠享有來自耶和華的真理。”
‘如今正拯救你們’
剩下的時間已無多了。生命——包括你自己的——正大受威脅。因此,認真考慮這件事——獻身給耶和華而以水浸禮將這件事標明出來——的確是當務之急。使徒彼得強調説:“這……洗禮……如今也拯救你們。”(《呂譯》)他進一步解釋,浸禮“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人在有資格受浸之前已採取這個步驟了,)而是“只求在上帝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彼得前書3:21。
獻了身的門徒已符合耶和華所定的條件,因此能够享有清白的良心。藉着繼續盡心竭力事奉耶和華,他可以享有内心的安寧和滿足。(雅各書1:25)除此之外,他還可以滿懷信心地期待在耶和華那將臨的新制度裏得享無窮的幸福。但願你對‘我應該受浸嗎?’這個問題作出積極的回答,這樣你便能够獲得這些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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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便在耶和華面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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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年屆80才接獲耶和華的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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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獻身受浸的人,無論老幼都可以期望在上帝的新制度裏享受無窮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