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
1900多年前,耶穌基督説了以上的話;當時他正在提醒門徒,要防備有害的宗教主張和習俗。(馬太福音16:6,12)馬可福音8:15的記載則説:‘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和希律的酵。’為甚麽耶穌要提及希律呢?因為有些撒都該人屬於一個稱為希律黨的政治組織。
何以耶穌需要提出這項特别警告呢?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豈不都公然與耶穌為敵嗎?(馬太福音16:21;約翰福音11:45-50)不錯,他們的確這樣行。可是,後來他們當中有些人卻歸信了基督教,然後試圖強要基督徒的會衆接受他們的主張。——使徒行傳15:5。
另一方面,門徒由於自小受到宗教領袖的薰陶,也許不知不覺模仿了他們的行事方式。有時,具有這種背景足以妨礙人明白耶穌的教訓。
為甚麽法利賽派和撒都該派的教義如此有害呢?只要看看耶穌日子的宗教情況,我們便可以明白箇中原因了。
宗教分裂
論到第一世紀的猶太社區,歷史家馬克思·雷丁寫道:“猶太教的各會衆是各自為政的,他們甚至堅要維持這種狀況。……由於對聖殿和聖城的尊榮受到大力強調,人們時常對國家的統治者表現極度的藐視。”
這的確是一種可悲的屬靈情況!但是甚麽因素導致這種情況呢?並非所有猶太人都住在巴勒斯坦。由於受到希臘文化的影響(希臘人並不把祭司看作領袖),這導致猶太人不再尊重耶和華的祭司安排。(出埃及記28:29;40:12-15)此外,受過高深教育的平信徒及文士的影響也是不容忽略的。
法利賽人
法利賽(希伯來文沛汝什姆)這個名字的意思看來是“分别開來的人”。法利賽人以摩西的跟從者自居。他們有自己的弟兄團體。人若要成為他們的一分子,就要在三位法利賽派成員面前發誓,要謹守利未記所載的潔淨禮,避免與安·哈阿雷特斯(未受過高深教育的群衆)有密切來往,並嚴格遵守什一捐的規定。馬可福音2:16提及“法利賽人中的文士”;有些法利賽人本身是文士或教師,其他的則是平信徒。——馬太福音23:1-7。
法利賽人相信有一位無處不在的上帝。他們認為,既然“上帝是無處不在的,他們在聖殿内外都可以崇拜他,而且不一定要獻上祭物才能親近他。因此他們將猶太會堂立為崇拜、學習及禱告的處所;這樣,猶太會堂遂成為民衆生活的中心,其重要性與聖殿不相伯仲”。——《猶太文史百科全書》。
法利賽人對耶和華的聖殿缺乏體會,從耶穌的話足以見之:“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你們説:‘凡指着殿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麽;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你們這無知瞎眼的人哪,甚麽是大的?是金子呢?還是叫金子成聖的殿呢?你們又説:‘凡指着壇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麽;只是凡指着壇上禮物起誓的,他就該謹守。’你們這瞎眼的人哪,甚麽是大的?是禮物呢?還是叫禮物成聖的壇呢?所以,人指着壇起誓,就是指着壇和壇上一切所有的起誓。”——馬太福音23:16-20。
法利賽人何以會有這種歪曲的想法呢?他們忽略了甚麽?請留意耶穌接着所説的話。“人指着殿起誓,就是指着殿和那住 在殿裏的起誓。”(馬太福音23:21)學者E.P.桑德斯評論這節經文説:“殿的神聖不僅是因為我們在這裏崇拜上帝,同時也因為上帝就在 殿裏。”(《猶太教:習俗與信仰,公元前63年-公元66年》)但是人如果相信耶和華是無處不在的,他的特别臨在就根本沒有甚麽意義了。
法利賽人一方面相信預定得救論,同時也相信人有自由意志。換句話説,“凡事都是預先注定的,可是我們仍有選擇的自由。”即使如此,他們相信上帝注定亞當夏娃會犯罪,甚至連輕微割傷手指也是注定的。
耶穌有一次談及一座樓倒塌,壓死了18個人,當時他也許想到這個錯誤觀念。他問道:“你們以為[罹難者]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路加福音13:4)像大多數意外一樣,這宗事件只是‘時機和無法預見 的遭遇’的結果,並不是法利賽人所主張的命運注定使然。(傳道書9:11,《新世》)這些據稱有學識的人怎樣看待聖經的誡命呢?
宗教篡改者
法利賽人聲稱,聖經的誡命必須由每個時代的拉比根據當時最新近的主張加以解釋。據《猶太文史百科全書》説,他們“沒有多大困難就能把托拉的教訓跟自己的主張加以協調,或者發現他們的主張正是托拉所暗示和隱含的”。
至於每年的贖罪日,他們把赦罪的權柄從大祭司轉移到這個日子本身。(利未記16:30,33)在舉行逾越節時,他們強調人領食酒和無酵餅時要誦念出埃及記的記載,過於強調逾越節羔羊的含義。
後來,法利賽人對聖殿操有很大的影響力。他們制定了一系列的規條:在收藏節期間由西羅亞池盛水回來,把水灑在壇上,在節日結束時用柳樹枝敲打祭壇,以及每日禱告。這些儀式都是沒有律法根據的。
《猶太百科全書》指出:“特别值得留意的是,法利賽人在安息日方面所作的各項新規定。”妻子要點燈歡迎安息日的來臨,如果有某種活動看來會導致違反律法的勞作,法利賽人就會加以禁止。他們甚至限制人在安息日所接獲的醫療;由於這緣故,耶穌在安息日施行奇迹治病令他們大起反感。(馬太福音12:9-14;約翰福音5:1-16)可是,這些宗教篡改者並非僅限於訂立新規條,以便築起一道圍牆去維護聖經的律法而已。
擅自廢除律法
法利賽人自稱有權暫時取消或廢除聖經的律法。《塔木德經》的一句箴言便反映出這種想法:“與其忘掉整套托拉,倒不如乾脆廢掉一條律法。”例如,他們擅自把禧年中止,理由是以免在禧年臨近時,人由於害怕不能收回所借出的財物,就不肯借東西給窮人。——利未記第25章。
另一些例證是,他們擅自中止了律法中有關測試女子不貞以及處理未解決的殺人案贖罪程序的規定。(民數記5:11-31;申命記21:1-9)既然這樣,法利賽人後來把供養貧窮父母的規定一併廢除自然不足為怪。——出埃及記20:12;馬太福音15:3-6。
耶穌警告説:“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路加福音12:1)法利賽派的主張以及他們那種不合神治原則的態度,完全是假冒為善的。基督徒會衆必須加以避免。可是,猶太教的參考著作卻對法利賽人比對撒都該人較有好感。現在就讓我們考慮一下這個更為保守的團體。
撒都該人
撒都該這個名字可能取自所羅門日子的大祭司撒督。(列王紀上2:35,《新世》腳注)撒都該人是個保守的教派,他們代表聖殿和祭司的權益。法利賽人聲稱所操的權柄來自受過高深教育和為人敬虔,但撒都該人則聲稱自己的權柄來自家世和地位。直至公元70年聖殿被毁為止,他們一直反對法利賽人擅自作出的各項規定。
撒都該人除了否定預定得救論之外,對於摩西五經沒有明文提及的任何教訓——即使這些教訓是上帝話語的其他部分曾經提及的——都一概不接納。事實上,他們“覺得為這些事而爭辯好的”。(《猶太百科全書》)這使我們想起有一次他們與耶穌爭辯復活的問題。
撒都該人用一個曾有七個丈夫的寡婦的比喻向耶穌問道:“當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當然,這個假設的寡婦不論有14個抑或21個丈夫,都沒有多大關係。耶穌解釋説:“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馬太福音22:23-30。
由於意識到撒都該人只承認摩西而不接受其他的聖經執筆者,耶穌於是引用摩西五經的話去證明他的論點。他説:“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荆棘篇上所載的嗎?上帝對摩西説:‘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馬可福音12:26,27。
大力迫害耶穌和他的跟從者
撒都該人相信應當運用權術去應付其他國家而非等候彌賽亞來臨——究竟他們是否相信彌賽亞會來臨其實頗成疑問。他們與羅馬人協議由他們負責管理聖殿,因此他們不想彌賽亞出現以致影響到他們的利益。撒都該人認為耶穌威脅到他們的地位,於是與法利賽人合謀要殺死耶穌。——馬太福音26:59-66;約翰福音11:45-50。
撒都該人熱中政治,這使他們順理成章地效忠羅馬而高聲喊道:“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約翰福音19:6,12-15)耶穌從死裏復活之後,帶頭阻撓基督教傳播開去的就是撒都該人。(使徒行傳4:1-23;5:17-42;9:14)公元70年聖殿被毁之後,這個團體就不再存在了。
仍要保持警醒
耶穌的警告無疑是十分適切!我們的確需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在這方面,我們只需看看古代猶太人和今日基督教國所結的壞果子,就可以明白這點了。
截然不同的是,在環球各地超過7萬5500群耶和華見證人的會衆裏,勝任的基督徒長老都“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提摩太前書4:16)他們承認整本聖經都是上帝所感示的。(提摩太後書3:16)他們絶沒有擅自篡改上帝的話語或提倡自己的宗教主張;相反,他們團結一致地接受一個基於聖經的組織的指引。本刊乃是這個組織用來向人提供教導的主要工具。——馬太福音24:45-47。
這導致甚麽結果?普世各地有千百萬人得以明白聖經、加以實踐,並且也教導别人認識其中的真理。這使他們的靈性大大得益。如果你想看看這件事正怎樣成就,我們熱切邀請你與最鄰近的耶和華見證人會衆聯絡,或寫信給本刊的出版者也行。
[第26頁的附欄]
耶穌體貼他的聽衆
耶穌基督以簡單易明的言詞教導人,並且顧慮到聽衆的想法。例如,當他與法利賽人尼哥德慕談及“重生”的問題時,尼哥德慕問道:“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約翰福音3:1-5)既然法利賽人相信歸信猶太教的人必須經歷重生,更有一句拉比的諺語把歸信者比作“重生的小孩”,為甚麽尼哥德慕會感覺這麽困惑呢?
在《以塔木德經及希伯來文史資料為根據的新約評注》一書裏,約翰·萊特富特提出以下的見解:“關於以色列人所需具備資格,……這個法利賽人仍然深受一般猶太人的意見所影響”;他很難“消除最初所懷的偏見……:‘既然以色列人……有權進入彌賽亞的王國,你的話的意思是,人必須再次進入母親的腹中,以便再次成為以色列人嗎?’”——可參閲馬太福音3:9。
尼哥德慕承認歸信者需要重生,但他覺得血統上的猶太人經歷這個步驟是不可能的——就像再次進入母腹中那麽不可能。
在另一個場合,耶穌談及‘吃我的肉、喝我的血’,許多人都大起反感。(約翰福音6:48-55)但是萊特富特指出,“在猶太學堂裏,人經常把‘吃喝’用在比喻的意義上”。他也留意到,《塔木德經》曾提及“吃彌賽亞 ”。
毫無疑問,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見解對第一世紀的猶太人深具影響。可是,耶穌卻很適當地總是考慮到聽衆的知識和經歷。這項因素,連同其他特質,使耶穌成為偉大的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