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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該怎樣待人?守望台2008年 |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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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我們的「善行」能發揮什麼作用?
15 耶穌提及點亮照耀的燈之後,就告訴門徒:「你們的光也該在人前照耀,這樣人就能看見你們的善行,把榮耀歸於你們的天父。」有些人因看見我們的「善行」,就「把榮耀歸於」上帝,成為他的僕人。這不是大大激勵我們要繼續「在世人當中如同明光照耀」嗎?(腓立比書2:15)
16.我們既是「世界的光」,就必須怎樣做?
16 我們既是「世界的光」,就必須宣揚上帝的王國,幫助人成為基督的門徒。但這樣做並不足夠,我們還要做其他的事。使徒保羅說:「你們行事,總要做光明的兒女,因為光明所結的果實,就是各樣的良善、公義、正直。」(以弗所書5:8,9)我們須要以身作則,顯出敬虔的行為,像明亮的光一樣閃耀在人前。是的,我們必須聽從使徒彼得的勸勉:「你們在列國中,要品行端正,這樣,別人不管在什麼事上抨擊你們是作惡的,也能親眼看見你們的好行為,結果在上帝鑑察的日子榮耀上帝。」(彼得前書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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