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的名”施浸
在本世紀初,人們在埃及的沙土中發現了成千上萬的古代紙莎草紙世俗文獻。研究這些文獻往往使我們對基督教希臘文聖經獲得若干饒有趣味的啟發。何以會這樣?因為藉着考慮一下某些字詞的使用方式,我們能够對聖經所用的同一字詞了解得更精確。
一個例子是耶穌升天之前囑咐門徒時所用的“奉……的名”這句話。當時他説:“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 給他們施洗。”耶穌的話是甚麽意思呢?——馬太福音28:19。
學者們發現,在許多世俗寫作中,“奉……的名”這句話被用來指將款項撥“在某人名下”。神學教授G.亞道夫·德斯曼博士認為,鑑於紙莎草紙文獻所提供的證據,“奉主的名受浸 或奉上帝兒子的名相信 這兩句話暗示,浸禮或信心會使當事人屬於上帝或上帝的兒子。”——斜體出於德斯曼原作。
饒有趣味的一點是,在耶穌的日子,猶太人也曾採用類似的説法,正如《新約神學詞典》解釋説:“改信者所受的割禮是‘奉改信者之名’而施行的,藉此他受到接納而得以加入猶太教。割禮則是……‘奉約之名’生效,藉此,他受到接納而被帶進約裏。”一項關係便由此建立起來,非猶太人於是成為改信者而歸於約的權下。
因此,對基督徒來説,獻身受浸可以使他與耶和華上帝、他的愛子耶穌基督和聖靈締結親密的關係。歸信基督教的人在他的新生活方式上承認上述三者分别具有的權威。請考慮一下這樣行是甚麽意思。
藉着承認上帝的權威,我們得以親近他而與他建立關係。(希伯來書12:9;雅各書4:7,8)上帝通過耶穌基督的贖價祭物購贖了我們,使我們成為他的産業,作他的奴僕。(哥林多前書3:23;6:20)使徒保羅也告訴第一世紀的基督徒,他們是屬於耶穌基督的,並非屬於將真理傳給他們的人。(哥林多前書1:12,13;7:23;可參閲馬太福音16:24。)奉子的名受浸暗示當事人承認這件事實,接受耶穌為“道路、真理、生命”。——約翰福音14:6。
我們若要與耶和華及耶穌基督保持正當關係,聖靈也是不可或缺的。奉聖靈的名受浸表示我們承認聖靈在上帝對待我們方面所擔任的角色。我們決心跟從聖靈的指引,絶不將其置諸不理或行事與之相背,以致它無法透過我們發揮作用。(以弗所書4:30;帖撒羅尼迦前書5:19)聖靈雖不是一位個體,這卻不會使它的用法或含意産生困難,猶之乎在猶太教裏,“奉約之名”這句話也沒有引起任何困難。
因此,我們獻身受浸時需要通過禱告沉思一下這種新關係所牽涉到的事。這意味到,正如耶穌基督所立的榜樣和所作的贖價安排表明,我們必須順服上帝的旨意,並且藉着聖靈之助加以實行。這靈指揮上帝手下所有的僕人,使他們得以在普世保持團結友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