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先在公議會受審,然後被帶到彼拉多那裏
馬太福音27:1-11;馬可福音15:1;路加福音22:66-23:3;約翰福音18:28-35
耶穌清早在公議會受審
加略人猶大試圖上吊自盡
猶太人把耶穌押到彼拉多那裏,要把他處死
彼得第三次不認耶穌時,天就快亮了。公議會結束他們裝模作樣的審訊後,所有成員就都散去。他們在星期五清早再次聚集,看來是想製造假象,讓人以為他們非法的夜間審訊是合法的。現在,耶穌被帶到公議會面前。
他們再次逼問耶穌:「如果你是基督,就告訴我們吧。」耶穌説:「就算我告訴你們,你們也絶不會相信。就算我問你們,你們也不會回答。」但耶穌還是勇敢地表明,自己就是但以理書7:13預告的「人子」。耶穌説:「從此以後,人子會坐在大能者上帝的右邊。」(路加福音22:67-69;馬太福音26:63)
他們追問:「那你是不是上帝的兒子?」耶穌回答:「對,我是。」在這些想要以褻瀆罪處死耶穌的人看來,這個答案已經够了。他們説:「我們還需要其他證詞嗎?」(路加福音22:70,71;馬可福音14:64)他們把耶穌捆綁起來,押去交給羅馬總督本丢·彼拉多。
加略人猶大也許看見耶穌被帶去彼拉多那裏。他知道耶穌已被定罪,就感到後悔和絶望。不過,他並沒有在上帝面前真心悔改,而只是想去把30塊銀子還給那些祭司長。猶大對他們説:「我犯了罪,出賣了無辜的人。」他們卻只是冷冷地説:「這跟我們有甚麽關係?這是你自己的事!」(馬太福音27:4)
於是猶大把那30塊銀子丢在了聖殿裏。接着,他做了另一件錯事,就是自殺。猶大在一棵樹上上吊自盡的時候,看來樹枝斷了。他就掉在下面的石頭上,「肚子爆裂」。(使徒行傳1:17,18)
耶穌被押到彼拉多的府第時,仍然是清晨時分。押送耶穌的猶太人不肯進入總督府,因為他們認為進入外族人的地方會使他們受到玷污,使他們不能在無酵節的第一天(尼散月十五日)用餐。當時的以色列人把無酵節看作逾越節節期的一部分。
於是彼拉多出來見他們,説:「你們指控這個人甚麽罪名呢?」他們回答:「如果這個人不是罪犯,我們就不會把他交給你處置了。」彼拉多也許感覺到他們想要逼他處理這個案件,於是説:「你們自己把他帶走,按照你們的法律審判他吧。」猶太人回答:「我們沒有權殺人。」這句話顯示,他們多想置耶穌於死地。(約翰福音18:29-31)
事實上,如果他們在逾越節期間殺死耶穌,就很可能會引起騷亂,因為很多人都十分敬重耶穌。不過,羅馬人有權以政治罪名處死罪犯。所以,這些猶太人如果借羅馬人的手除掉耶穌,就不用向民衆交代了。
宗教領袖並沒有告訴彼拉多,他們之前給耶穌定了褻瀆罪。現在,他們捏造出不同的罪名,説:「我們發現這個人[1]煽動我們的同胞造反,[2]禁止人納税給凱撒,[3]還説自己是基督,是王。」(路加福音23:2)
作為羅馬帝國的代表,彼拉多有理由關注耶穌自稱為王這個指控。於是彼拉多回到總督府裏,把耶穌召來,問他説:「你是猶太人的王嗎?」他等於是在問:「你有沒有違反帝國的法律,聲稱自己是個與凱撒敵對的王呢?」耶穌也許想知道,彼拉多究竟聽了多少關於自己的事,就問他:「你這樣問,是自己的意思,還是聽了别人議論我的事呢?」(約翰福音18:33,34)
彼拉多接下去的話表明,他對耶穌的事一無所知,不過他也想了解一下。他説:「難道我是猶太人嗎?你本族的人和那些祭司長把你交給我處置。你到底做了甚麽事?」(約翰福音18:35)
耶穌並沒有試圖避開王權這個核心問題。耶穌將要作出的回答,無疑會令彼拉多這個羅馬總督大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