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耶和華的信賴導至獻身受浸
“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住在地上,以他的信實為糧。”——詩篇37:3。
1.具有世俗智慧的人的甚麽言論表明信賴人為的領袖是愚不可及的?
我們能够信賴誰呢?信賴人為的領袖?他們的記錄表明信賴不完美的人是愚不可及的。事實上,具有世俗智慧的人也承認這件事實!例如歐洲的商業雜誌《視界》有一次説,“目前情勢最糟的是,沒有人能够見到有甚麽出路。”經濟歷史家海爾布倫納(Robert Heilbroner)評論説:“還有另一件事困擾我們。我們懷疑沒有人能够主持大局,沒有人有能力應付接二連三地臨到我們身上的種種難題。”
2.關於現代科學的種種裨益,我們可以説些甚麽?
2 誠然,人在科學的各方面有長足的進步。但是這一切都對人有益嗎?絶不然。正如作家芒福德(Lewis Mumford)指出:“認為機械和科學方面的進步必然為人帶來裨益的見解……現在已變成完全站不住腳了。”這方面的例證之一是酸性雨;這種雨正染污湖泊河流,並且有分消滅了數以億萬計的樹木。再者,目前世界的可悲情況——罪行、暴力、恐怖行為、吸毒和縱酒、性傳染病等的激增以及搖搖欲墜的經濟情勢——這一切都有力地證明信賴人為的領袖是徒然的。
3.關於我們應當信賴誰,上帝的道提出甚麽勸告?
3 上帝的道很適當地勸告我們:“你們不要倚靠世上的首領;不要信賴必朽的人,他救不了你們。他們一死便歸塵土;他們的策劃當天便成泡影。”(詩篇146:3,4,《現譯》)我們若不能信賴人,又能信賴誰呢?我們可以信賴天地的創造主,正如我們讀到:“倚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耶利米書17:7。
何以要信賴耶和華
4.耶和華有些甚麽主要的屬性?這些屬性怎樣使我們有充分理由要信賴他?
4 我們有充分理由可以信賴耶和華。首先,我們由於他所具有的主要屬性和其他許多感人的品德而能够信賴他。他的道向我們提出保證,他是無所不能的;他的銜頭之一是“全能的上帝”。(創世記28:3)這是信賴他的多麽有力的理由!沒有人能够阻擋耶和華,也沒有人能挫敗他的旨意。他也是無所不知的。他不但從起初便知道末了——對他來説,未來好像一本“打開的書”一般——同時他本身也擁有一切的知識和智慧,從他那奇妙的創造便足以見之。他在所行的事上從未犯過任何錯誤。(以賽亞書46:10;羅馬書11:33-35)不但如此,耶和華是絶對可靠的,是一位公義信實的上帝。他是不可能説謊的。(申命記32:4;提多書1:2;希伯來書6:18)最重要的是,既然不自私的愛心是他的主要品德,聖經可以很適當地説:“上帝就是愛。”——約翰一書4:8,16。
5.上帝的道含有甚麽記載充分表明它的可靠?
5 耶和華對待人類的方式進一步證明他是個可以信靠的上帝,是全能、智慧、公平、仁愛的。摩西向以色列人提出保證,耶和華對一切愛他和緊守他誡命的人是個守約和仁愛的上帝。(申命記7:9)在較早時候,耶和華保全了敬畏上帝的挪亞和挪亞的家人渡過洪水。上帝拯救了公義的羅得和羅得的兩個女兒逃過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如火毁滅。後來上帝實現他對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把以色列人從埃及拯救出來,賜給他們迦南地。(創世記7:23;17:8;19:15-26)耶和華豈不是拯救了被投入火窰裏的三個希伯來人以及被扔進獅子坑裏的但以理嗎?——但以理書3:27;6:23。
6.我們有些甚麽現代的證據表明我們信賴耶和華絶非信錯了對象?
6 在現代,耶和華見證人的經驗也充分表明耶和華是我們可以信賴的。例如,希特勒曾誇口説他會將德國的耶和華見證人“這伙人”消滅。但結果被消滅的是希特勒和他的納粹黨;今日該國的見證人已增加了許多倍而數目超過11萬9,000人。再者,《守望台》及其姊妹雜誌《儆醒!》 刊登了數以百計的耶和華見證人的生活故事,這一切也有力地證明耶和華的確是我們能够信賴的上帝。
何以有些人不信賴耶和華
7.為甚麽有一個人説他是個“耶和華旁觀者”?
7 可是,今日信賴耶和華的人何其少!甚至許多已獲知他的各種品德和作為的人亦未能信賴他。《美國天主教雜誌》(1979年1月)所刊登的一篇文章論及這樣的一個人,説:“調查人員問這人信奉甚麽宗教,他回答説,‘我認為我可説是個耶和華旁觀者。’調查人員請他解釋一下,他説,‘我的信仰與耶和華見證人的信仰大致相同——但是我卻不想投入。’”雜誌評論説:“獻了身的耶和華見證人除了深深投入之外别無選擇。”
8.甚麽基本的特徵使人渴望全心投入地事奉耶和華?
8 為甚麽有些人不想投入呢?因為他們沒有良好的内心情況。人必須“宜於得永生”才行。(使徒行傳13:48,《新世》)正如耶穌在關於播種者的比喻中指出,産生果實的人將真理的道藏在“誠實、善良的心”裏。(路加福音8:15)不錯,真理並不會吸引不誠懇的人。一項基本條件是有一顆誠實的心。上帝的道的真理也不會吸引驕傲的人。謙卑的態度是必需的。(雅各書4:6)真理也不會吸引沾沾自喜、自以為義的人。但是真理卻會吸引那些認識自己的靈性需要,飢渴慕義,並且因為目睹今日世上發生的種種可憎之事而哀哭歎息的人。——馬太福音5:3,6;以西結書9:4。
對耶和華的信賴導至獻身
9,10.(甲)人必須先具備甚麽條件才能够信賴耶和華?懷有正當内心情況的人有甚麽反應?(乙)這樣的人對誰懷具信心?
9 人若要信賴耶和華,就必須先聽見他。“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羅馬書10:14)隨着耶和華的僕人努力向人傳道,内心情況良好的人便會作出響應,正如古代帖撒羅尼迦的許多人所為一般。保羅論及這些人説:“你們聽見我們所傳上帝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上帝的道。這道實在是上帝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帖撒羅尼迦前書2:13。
10 認識了耶和華之後,心地良善的人便對他懷具信心。這是至為重要的事,因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希伯來書11:6)同樣重要的是對上帝的兒子懷具信心。“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别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不錯,除了耶穌基督的名之外,再沒有其他的名是我們能藉之得救的。——使徒行傳4:12。
11.信賴耶和華會使人聽從使徒彼得所提出的甚麽勸告?
11 對上帝的道、對耶和華及他兒子耶穌基督的信賴會促使人聽從使徒彼得對他當日的猶太人所提出的勸告:“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耶和華]面前來到。”(使徒行傳3:19)藉着吸收關於耶和華和他所定的條件的知識,人獲知上帝的旨意是要人成為耶穌基督的跟從者。正如使徒彼得説:“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得前書2:21)耶穌清楚表明事情牽涉到甚麽,他説:“人若要跟從我,就當棄絶自己,拿起他的苦刑柱,不斷地跟從我。”(馬太福音16:24,《新世》)這意味到將自己呈獻給耶和華上帝以便遵行他的旨意及跟從耶穌基督的腳蹤。
獻身並非僅是另一項承擔
12.基督教國時常怎樣使用“承擔”一詞?
12 在基督教國裏,“承擔”一詞時常被用來指成為基督徒這件事。例如我們讀到報導,美國的福音會“強調個人對耶穌的承擔”。羅馬天主教的一個教士談及“天主教的宗教承擔”。為了替自己參加政治活動一事辯護,一個天主教教士有一次説:“參與政治乃是我(身為教士)所作的承擔的引伸而已。”商店則在廣告中談及“我們對顧客的承擔”。因此,其實人可以同時作出許多承擔:商業承擔、社會承擔、政治承擔和宗教承擔。
13.獻身給耶和華牽涉到甚麽事?
13 可是,獻身給耶和華上帝並非僅是另一項承擔而已。承擔只是“同意或發誓在未來作某件事”。但獻身則意味到“將自己獻出以求專一事奉或敬拜一位神或撥作神聖的用途。”大部分人僅以作出一項承擔為足而非作出獻身。無疑這可以解釋何以他們的宗教與所謂的背景音樂十分相似。這樣的音樂聽起來悦耳,卻不會妨礙人真正想做的任何事。
14.為甚麽僅是作出承擔並非耶和華上帝所悦納的?
14 獻身給上帝意味到把遵行他的旨意視為生活上最重要的事。這需要人謹守第一和最大的誡命,正如耶穌指出:“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耶和華]你的上帝。”耶穌強調事奉上帝的專一性,説:“一個人不能服事兩個主人;他若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忠於這個輕視那個。你們不能服事上帝,又服事金錢。”(馬可福音12:30;馬太福音6:24,《新譯》)因此,僅是作出承擔顯然是耶和華所不悦納的。
為何要在水中受浸?
15.關於公開表明對上帝的信心,耶穌立下甚麽榜樣?
15 為甚麽要以受浸去象徵我們獻身給上帝呢?人若要成為耶和華見證人,就沒有任何其他的選擇。人若希望以基督徒——耶穌基督的跟從者——為人所知,他也别無選擇。耶和華的“信實見證人”耶穌在這件事上立下榜樣,因為他自己曾在約但河中受浸。既然當時約翰正為悔改的罪人施浸,他無法了解耶穌何以要受浸,但是耶穌告訴他説:“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啟示錄1:5;馬太福音3:13-17)這樣,上帝的兒子將他的信心公開表現出來,把自己呈交給耶和華,從而為所有渴望遵行上帝的旨意的人立下了榜樣。
16.關於受浸,耶穌給門徒甚麽命令?甚麽表明他的門徒的確服從這項命令?
16 不但如此,耶穌在返回天父那裏之前不久吩咐他的門徒説:“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馬太福音28:19,20)使徒行傳的記載表明耶穌的門徒很熱心地服從這個命令。——使徒行傳2:40,41;8:12;9:17,18;19:5。
17.為甚麽僅是灑水並不足以構成有效的浸禮?
17 這些人怎樣受洗呢?僅是像基督教國大部分教會所為一般,用一點水灑在頭上嗎?絶不然!耶穌受浸之後“從水裏上來”。這清楚表明他被浸入水裏。(馬可福音1:9,10)事實上,其他任何方式都不能算是浸禮,因為譯成“施浸”一詞的希臘字的意思是“沒入、投入”。——使徒行傳8:36-39。
18.為甚麽將人浸入水中是表示人獻身給上帝的適當象徵?
18 以這樣的浸禮來象徵獻身的確再適當不過。將人浸入水中代表人對以前的行為已死去了。他從水裏被扶起來則代表他活過來是要過一種新的生活方式。正如婚禮有助於將婚姻關係深印在新婚夫婦的腦中,在見證人面前受浸也很可能使受浸者留下恆久的深刻印象。這是無可置疑的:藉着受浸的行動,人應當將獻身給耶和華這件事無可磨滅地深印在自己的腦裏和記憶中,因為這乃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這標明人從事奉自己轉變為事奉耶和華上帝。
19.我們有甚麽進一步的理由要受浸?
19 我們不應當忽視的事實是,水浸禮是使人在耶和華面前獲得一個清白良心的必需條件。彼得前書3:21(《新世》)很清楚地表明這點,説:“與此相當的東西現今也正藉着耶穌基督的復活拯救你們,那便是浸禮,(不是要除去肉體的污穢而是向上帝提出請求要有一個清白的良心。)”
應在甚麽年齡受浸?
20.為甚麽嬰孩無法具備受浸的資格?
20 耶穌在馬太福音28:19,20所説的話表明受浸者應當是已經成為他門徒的人。因此,按理説來沒有任何嬰兒或幼童能够符合聖經所定的這項受浸條件。嬰孩無法對上帝的道,對造物主上帝和他的兒子耶穌基督,懷具信心。嬰孩無法了解聖靈是上帝的動力,也不懂得對以往所犯的罪表示悔改及作出嚴肅的誓願要遵行上帝的旨意。
21.年輕人受浸是適當的嗎?
21 但是看來耶和華的子民當中有些人卻走向另一極端。許多基督徒父母讓兒女等到十七、八歲才跟他們談及受浸的問題。可是,我們屢次聽見有些年輕人完全憑着自己的主動作出有效的獻身。例如,一位長老有一個十一、二歲的兒子衷誠渴望受浸。於是他的父親請其他三位長老與他討論那些為了打算受浸的人而設的問題。a他們的結論是,男孩雖然頗年輕,卻有資格受浸成為耶和華上帝手下受任命的傳道員。事實上,最近在巴哈馬群島參加先驅服務訓練班的一對全時傳道員有一個年僅十歲但卻受了浸的女兒!
22.父母若幫助兒女養成基督徒的品格,就可以期望孩子怎樣行?
22 在這方面,看來有些父母未能盡責。他們運用“防火的材料”去幫助兒女養成基督徒的品格到甚麽程度呢?(哥林多前書3:10-15)首先,這樣行需要父母將耶和華的純真崇拜視為生活上最重要的事。除此之外,父母必須聽從申命記6:6,7及以弗所書6:4所提出的良好勸告。這樣行的結果可能是父母需要制止兒女過早受浸而非需要在後來鼓勵兒女受浸。
23.人一旦達到獻身受浸的地步,還需要怎樣行?
23 人一旦藉着獻身受浸表明對耶和華的信賴,就必須繼續表現這種信賴才行。下一篇文章,題名為“懷着信賴作耶和華的同工”,可以幫助我們體會到事情牽涉到甚麽。
[腳注]
a 所有希望受浸成為耶和華見證人的人需要回答一系列的問題,載於守望台聖經書社所出版的《組織起來完成我們的傳道職分》一書中。
你會怎樣回答?
◻ 甚麽事實有力地表明信賴人是愚不可及的?
◻ 為甚麽耶和華的品德和處事方式使我們有充分理由要信賴他?
◻ 為甚麽我們若信賴耶和華就必須獻身給他而非僅是作出一項承擔?
◻ 父母可以怎樣幫助兒女在年輕的時候便養成獻身給耶和華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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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能够信賴耶和華是偉大的拯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