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
(Cousin)
叔伯、舅父、姑母或姨母的孩子。在聖經裏,希臘語a·ne·psi·osʹ「阿内普西奧斯」(堂兄弟姊妹或表兄弟姊妹)只出現過一次:保羅在歌羅西書4:10稱馬可為「巴拿巴的表弟」。「阿内普西奧斯」主要是指「嫡親」,有時也泛指「親戚」。「阿内普西奧斯」(複數)一詞也曾出現在《七十子譯本》的民數記36:11中,但這節經文卻按馬所拉文本的希伯來語字面意思被譯作:「她們父親的兄弟的兒子」。
《英王欽定本》在路加福音1:36將伊利莎白稱為「馬利亞的表姐(希臘語syg·ge·nisʹ西格尼斯)」。學者一般認為,「西格尼斯」是希臘語syg·ge·nesʹ「西格内斯」的一個特殊形態,現代譯本大都譯作「親戚」(路2:44;21:16;徒10:24;新世,和合,新譯,呂譯,現譯)。《七十子譯本》中,「西格内斯」出現過五次(利18:14;20:20;25:45;撒下3:39;結22:6),意思指普通的「親戚」,而不限於現代的英語譯本所專指的「堂兄弟姊妹」或「表兄弟姊妹」。
《希伯來語經卷》中沒有「表兄弟姊妹」的説法,但有「堂兄弟」這個説法(利10:4;25:49),而且還記載了堂兄弟姊妹和表兄弟姊妹通婚的事例,比如雅各娶了拉結,西羅非哈的幾個女兒嫁給了族中的堂兄弟(創28:2;29:10-12;民36:11)。這一類婚姻不算亂倫,摩西律法並沒有禁止。(利18:8-16)今天,各國就近親通婚所制定的法律各有不同,有的允許,有的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