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會蒙耶和華贊許?
“應當恐懼戰兢的作成自己的救恩,上帝為了成全自己的美意,就在你們裏面動工,使你們可以立志和行事。”——腓立比書2:12,13,《新譯》。
1,2.在甚麽情形之下,上帝宣布耶穌是他所贊許的?為甚麽我們應當對這件事感興趣?
那是歷史上的一個轉捩點。在此之前,施浸者約翰一直向人傳講上帝的信息及為悔改的人施浸。當時有一個男子來到約翰那裏,約翰知道他是個義人;這人便是耶穌。他沒有犯過任何罪,以致須要為之而悔改,可是他卻請求受浸以便‘行諸般的義’。——馬太福音3:1-15。
2 約翰謙遜地應允耶穌所請,然後,耶穌從水裏出來時,“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上帝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説:‘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悦的[“贊許的”,《新世》。]’”(馬太福音3:16,17;馬可福音1:11)這是個多麽意義重大的宣布!我們所有人都喜歡取悦我們所敬重的人。(使徒行傳6:3-6;16:1,2;腓立比書2:19-22;馬太福音25:21)故此,請想想全能的上帝若宣布説,“我贊許你!”你會有甚麽感覺!
3.為甚麽我們應當對蒙上帝贊許一事感覺關注?
3 今日人有可能蒙上帝贊許嗎?且以一個“在世上沒有希望也沒有上帝”而“與上帝所賜的生命隔絶”的人為例。(以弗所書2:12;4:18)人能够從這樣的處境進至蒙耶和華贊許的幸福境況嗎?若然,方法如何?讓我們看看。
上帝的話是甚麽意思?
4.(甲)在上帝所作的宣布中,“贊許”一詞的希臘字含有甚麽意思?(乙)為甚麽我們對這個字的用法特别感興趣?
4 上帝説,“[耶穌是]我所贊許的。”福音的記載在這裏所用的希臘文動詞是尤多基奧 [eu·do·keʹo]。(馬太福音3:17;馬可福音1:11;路加福音3:22)這個字的意思是“很喜歡,嘉許,樂於”,而這個字的名詞形式則含有“善意、美意、恩惠、願望、渴望”等意思。尤多基奧 並非僅是指上帝的贊許而言。例如,馬其頓的基督徒很“樂意”在經濟上資助其他的人。(羅馬書10:1;15:26;哥林多後書5:8;帖撒羅尼迦前書2:8;3:1)即使如此,耶穌所蒙的贊許是由上帝而非由人表達出來的。這個名詞僅在耶穌受浸之後 才被用來指他。(馬太福音17:5;彼得後書1:17)令人感興趣的是,路加福音2:52談及耶穌在童年未受浸時蒙上帝和人的“喜愛”,但所用的是個不同的字——卡利斯 [khaʹris]。
5.(甲)我們可以怎樣清楚看出不完美的人可以得蒙上帝贊許?(乙)“善意的人”是誰?
5 我們這些不完美的人也有可能贏得上帝的贊許嗎?值得慶幸的是,答案是肯定的。耶穌誕生時,天使宣布説:“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上帝;在地上,和平歸與善意的人。”(路加福音2:14,《新世》)按照希臘文實際的意思,天使所唱的是行將有幸福臨到“有好感的人”或“上帝所贊許的人”。a比登哈德(Hans Bietenhard)教授論及這句話(en an·throʹpois eu·do·kiʹas )的用法説:“這個片語所指的是上帝所贊許的人。……因此,這裏所談及的不是人的好感。……我們所指的是上帝那至尊、仁慈的旨意,按此上帝揀選一群得救的人。”因此,正如耶和華見證人很久以來一向解釋説,路加福音2:14表示藉着獻身受浸,不完美的人能够成為善意的人,意即上帝所贊許的人!b
6.關於上帝的贊許,我們仍然需要獲悉甚麽?
6 可是,你也許意識到,“人因着惡行,心裏與上帝為敵”,與成為我們公平、睿智的上帝所贊許的同工,兩者之間有多大的差别。(歌羅西書1:21;詩篇15:1-5)因此,雖然你也許很高興知道人能够蒙上帝喜悦,你卻希望知道事情牽涉到甚麽。我們可以從上帝以往的作為獲知很多事。
他歡迎人
7.關於上帝的態度,出埃及記12:38顯示甚麽?
7 在作出路加福音2:14的宣布之前許多世紀,耶和華已一直歡迎人來崇拜他。當然,當時上帝惟獨與以色列國交往,而這個國家是獻了身給他的。(出埃及記19:5-8;31:16,17)可是請想想,當以色列人逃出埃及的奴役時,“有許多外族人跟他們一起走。”(出埃及記12:38,《現譯》)這些非以色列人可能曾與上帝的子民交往,並且目擊降在埃及的多場災殃,於是他們自願與以色列人同去。有些人很可能在後來完全歸信以色列人的宗教。
8.有兩種甚麽類型的外族人在以色列國裏寄居?為甚麽以色列人對待他們的方式有所差别?
8 律法的約承認非以色列人與上帝及他子民的關係。有些外族人僅是居住在以色列國土内的移居者,他們必須服從例如禁止殺人及要守安息的基本律法。(尼希米記13:16-21)以色列人並不把這些移居者視作弟兄;他們與這些外族人談話或交易時表現合理程度的謹慎,因為這些人尚未屬於上帝的國家。例如,律法不准以色列人購買或吃病死而沒有放過血的牲畜,但尚未歸信上帝的外族人卻可以如此行。(申命記14:21;以西結書4:14)後來,這些外族移居者當中有些人可能步其他外族人的後塵,接受割禮而歸信猶太人的宗教。惟獨這樣他們才被視為純真崇拜之内的弟兄,因此有責任要遵守全部律法。(利未記16:29;17:10;19:33,34;24:22)摩押女子路得和叙利亞的痲瘋患者乃縵均是蒙上帝接納的非以色列人。——馬太福音1:5;路加福音4:27。
9.所羅門怎樣證實上帝對外族人所懷的態度?
9 在所羅門王的日子,我們也見到上帝對非以色列人表示歡迎的態度。所羅門呈獻聖殿時禱告説:“論到不屬你民以色列的外邦人,為你名從遠方而來,……向這殿禱告,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使天下萬民都認識你的名,敬畏你像你的民以色列一樣。”(列王紀上8:41-43)不錯,耶和華歡迎一切懇切尋求他的外族人向他所作的禱告。也許這些人也願意認識他的律法,接受割禮而成為他所祝福的子民當中認可的成員。
10.猶太人會怎樣對待衣索匹亞的太監?為甚麽割禮使他得益?
10 一個在後來曾這樣行的人是遙遠的衣索匹亞干大基女王手下掌管國庫的人。很可能當他初次聽聞猶太人和他們的崇拜時,他的生活方式或宗教習俗是耶和華所無法接受的。因此當這個外族人在猶太人當中研讀律法以求認識上帝所定的條件之際,猶太人必須對他表現若干程度的寬容。他看來有良好進步,作出所需的改變而有資格接受割禮。使徒行傳8:27(《新譯》)告訴我們“他[曾]上耶路撒冷去禮拜。”(出埃及記12:48,49)這表示當時他已完全歸信上帝。這樣,他遂能够接受彌賽亞而受浸成為彌賽亞的門徒,藉此與上帝那逐步顯示的旨意一致。
非信徒與基督徒的會衆
11,12.(甲)衣索匹亞的太監受浸之後有甚麽進一步的改變發生?(乙)這怎樣與腓立比書2:12,13的經文一致?
11 耶穌吩咐他的跟從者説:“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馬太福音28:19,20)我們剛才提及的衣索匹亞改信者已對耶和華和聖靈有若干認識。因此,一旦腓利幫助他明白和接受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和彌賽亞,他便能够受浸了。這樣他遂成為耶和華手下跟從基督的子民當中蒙認可的成員。這樣,他自然需要對上帝負責,“遵守基督吩咐門徒謹守的一切事”。但是這項責任也帶來一個奇妙的希望:得救的希望!
12 後來保羅在信中指出,所有基督徒都必須“不斷恐懼戰兢的作成自己的救恩”。但他們是能够這樣行的,因為“上帝為了成全自己的美意[希臘文eu·do·kiʹas, 尤多基亞斯],就在你們裏面動工,使你們可以立志和行事。”——腓立比書2:12,13,《新譯》。
13.基督徒會怎樣對待那些不像衣索匹亞的太監那麽迅速受浸的人?
13 並非所有與真正基督徒發生接觸的人都像上述的衣索匹亞人一樣具備資格,從而能够迅速採取行動毅然受浸。有些人由於不是猶太人或改信者,所以對耶和華和他的行事方式所知有限或甚至一無所知;他們的道德也沒有受他的標準所指引。他們會受到怎樣的對待呢?基督徒要跟從耶穌的榜樣。耶穌無疑絶不助長或縱容罪惡。(約翰福音5:14)可是他卻對那些受他所吸引而渴望使自己的行事方式與上帝一致的罪人表現寬容的態度。——路加福音15:1-7。
14,15.除了受膏的基督徒之外,有些甚麽類型的人參加在哥林多舉行的聚會?他們在靈性進度方面怎樣可能各有不同?
14 我們從保羅論及哥林多的聚會的話可以清楚看出基督徒以寬容的態度對待那些正在學習認識上帝的人。起初曾有聖靈的神奇恩賜標明基督教是受上帝所祝福的,保羅在討論這些恩賜時提及“信徒”和“非信徒”。(哥林多前書14:22)“信徒”便是那些接受基督而受了浸的人。(使徒行傳8:13;16:31-34)“有許多哥林多人聽了,就相信受[了]洗。”——使徒行傳18:8。
15 據哥林多前書14:24(《新世》)説,“非信徒或普通人”c也來參加哥林多的聚會而受到歡迎。很可能他們在研讀和實踐上帝的話語方面進度各有不同。有些可能仍然犯罪。另一些則可能獲得若干程度的信心而在生活上作出若干改變,甚至在未受浸之前已開始將自己所學得的知識告訴别人。
16.這樣的人可以怎樣藉着在聚會裏與基督徒交往而得益?
16 當然,這些未受浸的人均尚未“在主裏面”。(哥林多前書7:39)他們以往若在道德和靈性上有嚴重的弊病,就可能需要相當時間才能作出調整去符合上帝的標準。這是可以了解的。與此同時,只要他們沒有懷着惡意破壞會衆成員的信心和潔淨,他們就受到歡迎。他們在聚會裏的所見所聞可以“責備他們”,“將他們内心隱秘的事顯明出來”。——哥林多前書14:23-25,《新世》;哥林多後書6:14。
繼續蒙上帝贊許而得救
17.路加福音2:14在第一世紀獲得甚麽應驗?
17 由於受了浸的基督徒在第一世紀努力從事公開傳道工作,有盈千累萬的人得以聽見好消息。他們相信所聽見的道理,對以往的行徑表示懺悔而受了浸,藉此作出“公開宣布而得救”。(羅馬書10:10-15,《新世》;使徒行傳2:41-44;5:14;歌羅西書1:23)無疑當時受浸的人是耶和華所贊許的,因為他以聖靈膏他們,將他們立為他屬靈的兒子。使徒保羅寫道:“他又按着自己旨意所喜悦的[eu·do·kiʹan, 尤多基安],預定我們藉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以弗所書1:5,《新譯》)這樣,就在那個世紀之内,天使在耶穌誕生時所預告的事便開始應驗了:“平安歸與他[上帝]所喜悦的人。”——路加福音2:14。
18.為甚麽受膏的基督徒不能把他們在上帝面前蒙贊許的地位視作理所當然?
18 “蒙上帝喜悦的人”若要保持這種和平,就必須繼續“恐懼戰兢的作成自己的救恩”才行。(腓立比書2:12,《新譯》)這樣行並不容易,因為他們仍然是不完美的人。他們會面對各種行差踏錯的引誘和壓力。他們若對過犯屈膝,就會失去上帝的贊許了。由於這緣故,耶和華仁愛地設立了屬靈的僕人去幫助和保護各會衆。——彼得前書5:2,3。
19,20.上帝作了甚麽安排使受了浸的基督徒能够繼續作他手下蒙贊許的僕人?
19 會衆的長老會留意聽從保羅的勸告:“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拉太書6:1)我們可以明白,一個人若採取了受浸的重要步驟,就會負有較大的責任,正如在以色列國中,受了割禮成為改信者的外族人會負有較重的責任一般。可是,受了浸的基督徒若行差踏錯,他可以在會衆裏獲得仁愛的幫助。
20 會衆裏的一群長老可以向犯了嚴重過錯的人提出幫助。猶大寫道:“有些人心裏疑惑,你們要憐憫他們;有些人你們要拯救,把他們從火中搶救出來;又有些人你們要戰戰兢兢的憐憫他們,連染上情慾污漬的衣服也應當憎惡。”(猶大書22,23,《新譯》)會衆裏一個受了浸的成員若以這種方式受到幫助,便可以繼續蒙耶和華贊許而享有天使在耶穌誕生時所談及的和平。
21,22.人若成為不肯悔改的罪人,就會招致甚麽後果?會衆裏忠貞的成員會對此有甚麽反應?
21 雖然事情並不常見,有時犯過者卻不願悔改。這樣,長老們就必須將他逐出組織以保護純潔的會衆免受污染。這種情形曾發生在哥林多一個受了浸的男子身上,這人繼續保持一種不道德的關係。保羅吩咐當地的會衆説:“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説,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哥林多前書5:9-11。
22 既然上述的哥林多男子曾採取受浸的重要步驟,受上帝所贊許而成為基督徒會衆的成員,他被逐出組織是一件嚴重的事。保羅表示基督徒不可與他來往,因為他已捨棄了他在上帝面前蒙贊許的地位。(可參閲約翰二書10,11。)彼得論及這些被逐的人説:“既然認識了義路,竟又背棄傳給他們的聖誡命,對他們來説,倒不如不認識好得多了。他們的情形,正像俗語所説的:‘狗轉過來,又吃自己所吐的。’”——彼得後書2:21,22,《新譯》。
23.在第一世紀,關於繼續蒙上帝所贊許,基督徒一般的情形如何?
23 耶和華顯然無法再把這樣的人視為他所贊許的,因為他們已由於犯過不肯悔改而被逐出組織。(希伯來書10:38;可參閲哥林多前書10:5。)看來只有少數的人被開除。大部分贏得了“來自上帝的恩惠平安”,“按照他旨意所喜悦的得着兒子名分”的人均能够保持忠信。——以弗所書1:2,5,8-10。
24.這個問題的甚麽方面值得我們進一步留意?
24 在我們的時代,基本上説來情形也是一樣。可是,讓我們考慮一下今日的“非信徒或普通人”可以怎樣獲得幫助成為上帝所贊許,也看看他們若犯了過錯,我們可以怎樣予以幫助。下一篇文章會討論這些問題。
[腳注]
a 可參閲其他譯法:“他所喜愛的人”(《現譯》);“主愛的人”(《主經》)。
b 可參閲中文《守望台》1965年4月15日刊,244-48頁。
c “亞比士托斯(apistos, ‘非信徒’)和依迪奧提(idiōtēs, ‘不明白的人’、‘詢問者’)均屬於非信徒階級而與基督教會中已得救的成員不同。”——《註釋者聖經評註》,第10卷275頁。
你記得嗎?
◻ 據聖經透露,人自從甚麽時候以來及以甚麽方式可以蒙上帝贊許?
◻ 上帝對他子民當中的外族人懷有甚麽看法?為甚麽以色列人需要在謹慎與寬容之間保持平衡?
◻ 既然“非信徒”參加基督徒在哥林多所舉行的聚會,我們從這件事實可以獲得甚麽結論?
◻ 上帝怎樣作了安排去幫助受了浸的基督徒繼續作他手下蒙贊許的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