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上帝所賜嘅婚姻安排
“上帝既然使佢哋同負一軛,人就唔可以分開。”——馬可福音10:9
1,2. 希伯來書13:4鼓勵我哋點樣做?
我哋每個人都好想榮耀耶和華。耶和華配受榮耀同尊崇,佢承諾會尊重嗰啲尊重佢嘅人。(撒母耳記上2:30;箴言3:9;啟示錄4:11)耶和華亦都希望我哋尊重其他人,例如政府官員。(羅馬書12:10;13:7)而對我哋個人嚟講,尤其要尊重婚姻嘅安排。
2 使徒保羅寫道:“婚姻人人都應該尊重,婚姻之床不容玷污”。(希伯來書13:4)保羅唔係簡單陳述婚姻嘅安排,而係鼓勵每個基督徒要尊重婚姻,將婚姻視為一個寶貴嘅恩賜。呢個係咪你對婚姻嘅睇法呢?如果你已經結咗婚,你對自己嘅婚姻係咪都有同樣嘅睇法?
3. 關於婚姻,耶穌提出乜嘢重要勸告?(請睇吓課文開頭嘅圖片)
3 耶穌尊重婚姻嘅安排。如果你同耶穌一樣將婚姻睇得好寶貴,就係跟從佢嘅榜樣嘞。法利賽派嘅人問耶穌對離婚有乜嘢睇法嘅時候,耶穌提到上帝創立人類第一宗婚姻嗰陣所講嘅話。佢話:“所以人要離開父母,二人成為一體”。佢又話:“上帝既然使佢哋同負一軛,人就唔可以分開。”(請讀馬可福音10:2-12;創世記2:24)
4. 耶和華為婚姻定立乜嘢標準?
4 耶穌承認創立婚姻嘅就係耶和華上帝,而且婚姻應該係恆久不變嘅。上帝冇同亞當夏娃講,夫妻可以離婚。佢喺伊甸園定立一夫一妻嘅婚姻標準,夫妻“二人”應該永遠喺一齊,長相廝守。
婚姻方面暫時嘅改變
5. 死亡對婚姻有乜嘢影響?
5 亞當犯罪之後好多情況都發生改變。其中之一就係人會死亡,而死亡會影響到婚姻。使徒保羅向基督徒解釋,死亡會終止婚姻關係,而死者嘅配偶就有選擇再婚嘅自由。(羅馬書7:1-3)
6. 摩西律法點樣反映上帝對婚姻嘅睇法?
6 我哋從上帝賜俾以色列國族嘅律法,可以了解更多關於婚姻嘅細節。喺上帝賜下律法之前,就已經存在一夫多妻嘅習俗。雖然上帝嘅律法容許一個丈夫有多個妻子,但律法亦都保護婦女兒童免受唔公平嘅對待。例如,一個以色列男子娶一個奴隸為妻,之後又娶第二個妻子,呢個男子要同以前一樣為第一個妻子提供食物同衣服,亦都要滿足呢個妻子嘅性需要。上帝嘅要求係,呢個男子要繼續保護同照顧第一個妻子。(出埃及記21:9,10)雖然而家我哋唔須要遵守摩西律法,不過都可以從中睇出耶和華有幾重視婚姻。呢個可以幫助我哋更加尊重婚姻。
7,8. (甲)根據申命記24:1,律法包含邊啲同離婚有關嘅規定?(乙)耶和華對離婚有乜嘢睇法?
7 關於離婚,上帝嘅律法點樣講呢?雖然律法容許人離婚,不過上帝依然好重視婚姻。根據律法,一個以色列男子如果發現妻子“做咗醜事”,就可以同佢離婚。(請讀申命記24:1)雖然律法冇講到“醜事”指嘅係乜嘢,但一定係可恥或嚴重嘅罪行,而唔係輕微嘅小事。(申命記23:14)可惜嘅係,喺耶穌嘅日子,好多猶太人“用各種理由”離婚。(馬太福音19:3)當然,我哋唔想同佢哋有一樣嘅態度。
8 瑪拉基先知透露咗上帝對離婚嘅睇法。喺瑪拉基嘅日子,一個男子可能為咗同一個更年輕嘅異教女子結婚,就詭詐背信,同“年輕時所娶嘅妻子”離婚。瑪拉基描述上帝對呢件事嘅睇法,話:“上帝憎恨離婚。”(瑪拉基書2:14-16)上帝創立婚姻嘅時候就講過,男子要“同妻子廝守,二人成為一體”,呢個睇法自始至終都冇改變。(創世記2:24)耶穌支持天父對婚姻嘅觀點,話:“上帝使佢哋同負一軛,人就唔可以分開。”(馬太福音19:6)
離婚嘅唯一理由
9. 耶穌喺馬可福音10:11,12所講嘅話係乜嘢意思?
9 有啲人可能會問:“聖經有冇一啲關於離婚同再婚嘅原則,可以俾基督徒參考呢?”耶穌話:“邊個同妻子離婚,另外娶妻,就係通姦,對唔住妻子;婦人同丈夫離婚,另外嫁人,亦都係通姦。”(馬可福音10:11,12;路加福音16:18)顯然,耶穌好尊重婚姻,亦都希望其他人噉樣做。一個人揾藉口同佢忠貞嘅配偶離婚,然後同另一個人結婚,就係通姦。其實,佢哋離婚唔代表兩個人嘅婚姻關係已經終止,因為喺耶和華睇嚟,佢哋依然係“一體”。另外,耶穌話一個男子同佢清白嘅妻子離婚會導致妻子陷入通姦嘅危險。點解會噉?喺嗰個時代,一個女子離婚之後就會失去經濟上嘅支持,無奈之下佢可能會再婚。但係噉樣做,就相當於通姦。
10. 基督徒可以離婚同有自由再婚嘅唯一理由係乜嘢?
10 一個人基於乜嘢理由可以終止婚姻關係呢?耶穌話:“我同你哋講,如果唔係因為妻子淫亂,丈夫離婚再娶,就係通姦。”(馬太福音19:9)佢喺登山寶訓亦都提出同樣嘅觀點。(馬太福音5:31,32)耶穌喺兩個場合都提到“淫亂[希臘語詞‘波尼阿’]”。呢個詞嘅意思包括婚姻以外嘅一系列性方面嘅罪,例如通姦、賣淫、未婚性行為、同性戀同埋獸交。如果一個已婚嘅男子犯咗淫亂,噉佢嘅妻子就可以選擇係咪要同佢離婚。如果妻子決定離婚,噉喺上帝眼中,佢哋嘅婚姻就終止嘞。
11. 即使有聖經認可嘅理由,點解有啲人都選擇唔離婚?
11 值得留意嘅係,耶穌冇講一個人犯淫亂(波尼阿),佢嘅配偶就一定要同佢離婚。例如,就算丈夫犯咗淫亂,妻子可能仲係會選擇維持呢段婚姻。原因可能係,妻子依然愛自己嘅丈夫,願意原諒佢,希望大家一齊努力改善婚姻關係。妻子如果決定離婚,之後亦都冇再婚,可能就會面對某啲難題。佢喺物質同性方面嘅需要可唔可以得到滿足呢?佢會唔會感到孤單呢?佢有冇仔女?離婚嘅話,佢要幫助仔女喺真理中成長會唔會更加困難?(哥林多前書7:14)顯然,清白嘅一方離婚之後都會面對難題。
12,13. (甲)何西阿嘅婚姻出現乜嘢情況?(乙)點解何西阿贖翻歌篾?我哋從佢嘅婚姻學到乜嘢?
12 我哋從先知何西阿嘅經歷可以得到啟發。上帝叫何西阿娶一個叫歌篾嘅女子為妻。上帝話歌篾“日後必成淫婦”,又話佢嘅兒女“必從淫亂而生”。後來,“歌篾懷孕,同[何西阿]生咗一個兒子”。(何西阿書1:2,3)不過,之後佢生嘅一個女同一個仔,可能都係佢同其他男人生嘅。雖然歌篾多次通姦,何西阿仲係同佢維持婚姻關係。但係佢最終離開何西阿成為一個奴隸,而何西阿又將佢贖返嚟。(何西阿書3:1,2)耶和華通過何西阿所做嘅表明,佢點樣多次原諒屬靈上通姦嘅以色列人。我哋從中可以學到乜嘢?
13 如果一個基督徒嘅配偶犯咗淫亂,噉呢個基督徒就要面對一個抉擇。耶穌話,清白嘅一方有理由離婚,之後亦都有自由再婚。另一方面,清白嘅配偶亦都可以選擇寬恕,噉樣做並唔係錯嘅。何西阿贖返歌篾,等歌篾返翻自己身邊之後,要求佢唔可以同其他男子發生性關係。雖然何西阿暫時“唔同[歌篾]行房”,但係過咗一段時間之後,佢肯定同歌篾恢復翻夫妻之間嘅性關係。(何西阿書3:3)上帝通過呢件事表明,佢願意接受佢嘅子民返翻自己身邊,並恢復同佢哋嘅關係。(何西阿書1:11;3:3-5)呢個對今日嘅婚姻有乜嘢影響?如果清白嘅配偶決定維持婚姻關係,噉恢復夫妻之間嘅性關係就表明佢已經原諒對方,唔再有符合聖經嘅理由離婚。(哥林多前書7:3,5)之後,佢哋作為夫婦,應該努力反映上帝對婚姻嘅觀點。
即使出現難題都依然尊重婚姻
14. 根據哥林多前書7:10,11,婚姻可能會出現乜嘢問題?
14 所有基督徒都應該效法耶和華同耶穌,盡力尊重婚姻。不過,因為人唔完美,可能有啲人做唔到。(羅馬書7:18-23)公元1世紀,有啲基督徒喺婚姻方面遇到難題。雖然保羅喺信入面提到“妻子唔應該離開丈夫”,不過有時仲係會有噉樣嘅事發生。(請讀哥林多前書7:10,11)
15,16. (甲)即使婚姻出現問題,夫妻雙方都應該努力點樣做?點解?(乙)如果配偶唔係信徒,點樣應用呢個原則?
15 保羅冇解釋,一啲夫妻因為乜嘢原因而分開。不過我哋知道,佢哋分開唔係因為夫妻其中一方犯淫亂。保羅話,一個離開丈夫嘅妻子“應該安於現狀,唔再結婚,如果唔係就同丈夫重修舊好”。所以,佢哋喺耶和華眼中仲係夫妻。保羅嘅建議係,如果唔係因為配偶淫亂,噉無論潛在嘅問題係乜嘢,兩個人都應該努力和解。佢哋可以通過會衆嘅長老尋求嚟自聖經嘅幫助。長老唔會偏袒任何一方,而會根據聖經提出勸告。
16 如果夫妻當中只有其中一方係按上帝標準生活嘅信徒,噉又應該點做呢?發生問題嘅時候,分居係咪一個正當嘅解決方法呢?上文已經討論過聖經認可嘅離婚理由,不過聖經冇提及過分居嘅理由。保羅話:“任何婦人有丈夫唔信主,但係丈夫肯同佢同住,佢亦唔應該離開丈夫。”(哥林多前書7:12,13)呢個原則喺今日同樣適用。
17,18. 點解有啲基督徒即使婚姻出現難題都依然維持婚姻關係?
17 不過,某啲情況可能表明,唔信主嘅丈夫唔肯同妻子同住。可能係丈夫嚴重傷害或虐待妻子,以致妻子覺得自己嘅健康同生命受到威脅。又可能係丈夫唔肯養家,或者嚴重危害妻子嘅屬靈生命。喺呢啲情況下,基督徒妻子可能認為丈夫噉樣做就係唔肯同自己一齊生活,需要同丈夫分居。不過,有啲姊妹面對類似嘅難題就選擇繼續忍耐,努力改善婚姻關係。點解呢?
18 喺噉嘅情況下分居,兩個人都仲係夫妻。如果佢哋分開生活,噉兩個人都可能要面對之前所提到嘅難題。使徒保羅提出另一個要維持婚姻關係嘅理由,話:“丈夫雖然唔信主,但因妻子而成聖;妻子雖然唔信主,亦因弟兄而成聖。唔係嘅話,你哋嘅兒女就唔潔淨,但而家佢哋係聖潔嘅。”(哥林多前書7:14)好多忠貞嘅基督徒即使遇到非常艱難嘅情況,都仍然同不信嘅配偶喺一齊。如果佢哋嘅配偶後來成為耶和華見證人,噉佢哋一定會好開心,因為佢哋知道自己付出嘅犧牲都係值得嘅。(請讀哥林多前書7:16;彼得前書3:1,2)
19. 點解好多基督徒享有成功嘅婚姻?
19 耶穌就離婚嘅問題提出原則,而使徒保羅就分居嘅問題提出勸告。佢哋都希望上帝嘅忠僕尊重婚姻。今日,世界各地有好多弟兄姊妹都享有成功嘅婚姻。你可以喺自己嘅會衆見到好多幸福嘅基督徒夫婦。喺呢啲家庭當中,弟兄深愛自己嘅妻子,而姊妹亦都深深尊重自己嘅丈夫。我哋好開心見到,千百萬人嘅例子都證明上帝嘅話語係真實嘅:“所以人要離開父母,從此同妻子廝守,二人成為一體。”(以弗所書5: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