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擄,放逐
(Exile)
根據法令把人從原居地或故鄉驅逐出去;希伯來語的字面意思是「離開」。該隱殺了弟弟亞伯後,就受到咒詛,被逐離開原居地,在地上漂泊流亡。該隱曾是種地的,但土地從此不再給他效力。(創4:2,3,11-14)
耶和華告訴以色列人,如果他們違背他通過摩西跟他們所立的約,他就必把他們驅逐到别處去。(申28:36,37,64;29:28)因此,雖然上帝容許别國的軍隊有好幾次擄走他的子民,但下令驅逐他子民的其實是他。那幾次是:(1)以色列國民被亞述人擄去(王下15:29;18:9-12);(2)猶大國民被巴比倫人擄去(王下25:8-11,21);(3)猶太人被羅馬人擄去(路21:20-24)。
以色列國 以色列王比加的統治結束於公元前759年。在此之前,提革拉比列色三世把拿弗他利的居民擄到亞述去。呂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在約旦河東的半個部族,也看來同時被亞述王擄去。(王下15:29;代上5:4-6,26)後來,撒縵以色五世圍攻撒馬利亞,三年後,公元前740年,他或他的繼位人薩爾貢二世擄走了城内大批居民,然後「把許多人從巴比倫、古特、亞瓦、哈馬、西法瓦音遷移到撒馬利亞,安置在當地的城鎮裏,代替以色列人」。(王下17:5,6,24)
猶大國 公元前617年,尼布甲尼撒王把猶大國的王室成員和首領都擄到巴比倫去。(王下24:11-16)大約十年後,公元前607年,巴比倫攻下耶路撒冷,巴比倫的侍衛長尼布撒拉旦把城裏剩餘的人、投降歸順的猶太人都擄到巴比倫去。七十年後,被擄的人中只有一小群剩餘的人返回故土。(王下25:11;耶39:9;賽10:21,22;見俘擄)
巴比倫覆亡後,許多猶太人都沒有返回故鄉,反而流散到各地。在亞哈隨魯(即波斯王薛西斯一世,他的國土從印度延伸至埃塞俄比亞,共127個省)的日子,哈曼控告猶太人,説:「有一個民族散居在全國各省的人當中」。(斯1:1;3:8)
公元1世紀 公元1世紀,猶太人散居在帖撒羅尼迦、雅典、哥林多、以弗所、羅馬、巴比倫等城市。(徒17:1,16,17;18:1,4,19)許多猶太人住在巴比倫,彼得就到當地傳道。(彼前5:13)約瑟夫斯記述,公元1世紀,巴比倫尼亞有「很多」猶太人。(《猶太古史》第15卷14節[2章2段])公元49或50年初,羅馬皇帝克勞狄把所有猶太人逐出羅馬。一些成為基督徒的猶太人也被驅逐,當中有亞居拉和百基拉。克勞狄頒令不久,約在公元50年,保羅在哥林多遇上這對夫婦。(徒18:2)後來他們隨同保羅到以弗所去。當保羅在哥林多寫信給羅馬的基督徒時(約公元56),亞居拉和百基拉顯然返回了羅馬,因為當時克勞狄已去世,新一任皇帝是尼祿。許多猶太人也回到羅馬。(徒18:18,19;羅16:3,7,11)
公元70年,耶穌在路加福音21:24的預言應驗了。當時耶路撒冷擠滿了從各地來過無酵節的猶太人,提圖斯率領羅馬軍隊把耶路撒冷重重圍住,最後摧毁了這城;有110萬猶太人喪生,9萬7000人淪為俘虜,給驅散到各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