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
(Family)
希伯來語mish·pa·chahʹ「米什帕哈」(意即家庭)除了指一家一户之外,也可以引申指一個部族、民族或國家。同樣,希臘語pa·tri·aʹ「帕特里阿」也有廣義的用法。家庭制度是耶和華上帝創立的。他是天上大家庭的父親,「地上的所有家族」也都是「靠他得名的」。(弗3:14,15)人類第一個家庭是耶和華所建立的,上帝定意要通過家庭這個安排讓人類繁衍增多,遍滿地面。後來,雖然亞當犯了罪,上帝仍然讓他有自己的家庭,可以生兒育女,「樣式和形像都跟自己一樣」。(創5:3)聖經顯示,耶和華一直非常重視他賦予人的生殖能力,讓人可以傳宗接代,留名立後。(創38:8-10;申25:5,6,11,12)
家庭的結構與延續 在希伯來社會,家庭是個基本單位,也是個小型政府。身為家主兼首領的父親要向上帝負責,母親則是管家兼助手,負責照管兒女。(徒2:29;來7:4)可以説,這些小規模的家庭其實反映了上帝的大家庭。聖經將上帝比作丈夫,「在上的耶路撒冷」是他兒女的母親。(加4:26;對照賽54:5)
在某種意義上,族長時代的家庭可以比作現代的企業。家庭成員可以擁有一點私産,但大部分産業是公有的,由父親管理和分配。家裏任何成員違規犯罪,就等於得罪了全家,尤其得罪一家之主,令他蒙羞受辱。身為家庭的審判者,家主有責任採取行動加以懲辦。(創31:32,34;利21:9;申22:21;書7:16-25)
耶和華最初為家庭定下的標準是一夫一妻制。雖然後來多妻制盛行起來,但這始終背離了上帝起初提出的原則。因此,上帝指定的時候一到,他就不再容忍了,他在基督徒會衆中重新確定了一夫一妻的標準。(提前3:2;羅7:2,3)在律法之約下,上帝容許多妻制存在,但嚴加管制,確保家庭制度不致分崩離析,能繼續發揮應有的作用。耶和華説過:「人要離開父母,從此與妻子廝守,二人成為一體。」他的兒子引述這段話,並補充説:「可見他們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了。上帝使他們同負一軛,人就不可分開。」(創2:24;太19:4-6)根據聖經,亞當只有一個妻子,她後來成為「衆生之母」。(創3:20)挪亞的三個兒子都是同父同母所生的,他們渡過洪水時也各自只有一個妻子。洪水之後,他們在地上生兒育女,繁衍後代。(創8:18;9:1;彼前3:20)
在律法之約下 上帝賜給以色列人的十誡中,不少都着眼於家庭成員該彼此以忠誠相待這一點。第五條誡命説:「要孝敬父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命令。(申5:16;弗6:2)孩子忤逆父母,就是背棄上帝設立的管理安排,也等於背叛上帝。虐打父母,咒詛父母,或者桀驁不馴、無可救藥的,都一律處死。(出21:15,17;利20:9;申21:18-21)兒女對父母應該有適當的畏懼;藐視父母的,必受咒詛。(利19:3;申27:16)
第七條誡命説:「不可通姦。」因此,凡跟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的,都是犯罪。(出20:14)孩子的父母必須是合法夫妻。私生子是不被認可的,他的子孫直到第十代,也不得加入耶和華的會衆。(申23:2)
第七條誡命禁止人犯姦淫,是為了保障家庭制度。第十條誡命則更進一步禁止人心生貪念,這是為了確保家庭成員彼此以忠誠相待,也為了保護别人的財産和家庭。事實上,這條誡命照顧了家庭生活的每個方面,包括房屋、妻子、奴婢、家畜以及一切財産。(出20:17)
在摩西律法下,以色列人習慣保存詳盡的世系記錄。繼承祖業的規定也强調家庭成員彼此以忠誠相待多麽重要。對於猶大的世系,特别是猶大的後人大衛的世系,記錄是否完整尤其重要。由於上帝應許彌賽亞君王必出自這個世系,相關的世系記錄都被小心翼翼地保存下來。雖然律法沒有把多妻制廢除,卻通過法例嚴加管制,既保障家庭制度,又確保世系記錄完整無缺。上帝的律法絶不容許人行為放蕩或縱慾濫情。妾所生的兒子也都是合法的嗣子。(見妾,妃嬪)
上帝的律法明令禁止以色列人跟迦南的七個民族結親,因為這些迦南人必從地上鏟除。(申7:1-4)可惜以色列人沒有聽從吩咐,結果落入拜假神的網羅,最後更淪為敵國的俘虜。所羅門就是這方面的鑑戒。(尼13:26)後來,有些獲釋回鄉的以色列人娶了外邦女子為妻,玷污了自己的家庭和國族。以斯拉和尼希米於是大力推行改革,糾正事態。(拉9:1,2;10:11;尼13:23-27)
上帝差他獨生的兒子到世上來,讓他生於一個凡人的家庭,有一個敬畏上帝的養父和一個慈愛的母親。小時候的耶穌服在父母權下,凡事尊敬和服從他們。(路2:40,51)當耶穌被釘在苦刑柱上奄奄一息時,他仍然對已是寡婦的母親關懷備至。耶穌指着所愛的那個門徒,對母親説:「看,他是你的兒子了!」然後又對他所愛的門徒説:「看,她是你的母親了!」這樣,那個門徒照着耶穌所指示的,接耶穌的母親到自己家裏住。(約19:26,27)
聖經的甚麽話表明,家庭在基督徒會衆中是舉足輕重的?
在基督徒會衆裏,家庭是個基本單位。《希臘語經卷》中有不少勸告和指示都針對家庭關係。簡單來説,男子是一家之主,妻子要順服丈夫,在丈夫領導下勤儉持家。(林前11:3;提前2:11-15;5:14)保羅將耶穌比作丈夫和家主,將會衆比作妻子,勸勉丈夫要仁愛地行使領導權,勸勉妻子要尊重和順服丈夫。(弗5:21-33)保羅囑咐做兒女的要服從父母。父親尤其要負起責任,照耶和華的意思管教兒女,糾正兒女思想上的偏差,將兒女撫養成人。(弗6:1-4)
基督徒會衆中做監督的如果已婚,就要盡家主的責任,堅守崇高的標準,善於督導自己的家,他的兒女都服從父母,不是頑劣難馴的,也沒有人控告他們放蕩。保羅問得好:「人不知道怎樣督導自己的家,又怎能照料上帝的會衆呢?」事實上,會衆就好比一個家庭。(提前3:2-5;多1:6)聖經説,妻子要愛丈夫,愛兒女,持家有道,順服丈夫。(多2:4,5)
耶穌預告,有些人會反對上帝的真理,導致家庭分裂。(太10:32-37;路12:51-53)即使家庭分裂,使徒保羅絶不贊成基督徒因配偶信仰不同而終止婚姻關係,相反,他們應該為不信的配偶和兒女的利益着想。保羅强調家庭關係大有價值,指出即使配偶尚未信從基督,罪尚未得蒙潔淨,上帝也視他們的孩子為聖潔。事實上,保羅説,不信的配偶所做的事,有些基督徒接受王國的好消息之前也做過。(林前7:10-16;6:9-11)保羅還提醒基督徒,夫妻該在房事上盡自己的本分,合力促進家庭的團結。(林前7:3-5)
不少基督徒用事實證明,家庭成員彼此間的往來和親密關係帶來很大的益處。聖經説得不錯:「做妻子的,你怎麽知道不能救丈夫呢?做丈夫的,你又怎麽知道不能救妻子呢?」(林前7:16)還有,從使徒保羅向幾個家庭問好的話可以看出,一些信徒有榮幸讓會衆在自己的家裏聚集,一起崇拜上帝。(羅16:1-15)腓力曾往海外傳道,他的四個女兒都是忠心的基督徒。有一段日子,腓力有殊榮在凱撒里亞的家裏接待使徒保羅和他的同伴。(徒21:8-10)聖經表明,基督徒會衆就是「上帝的家」,這個家的主要成員和首領是耶穌基督,「家裏的人」都承認耶穌是應許的苗裔,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他而贏得福分。(提前3:15;弗2:19;西1:17,18;創22:18;28:14)
聖經預告,隨着基督徒會衆以外的社會分崩離析,道德淪亡,家庭制度勢必受到極大的衝擊。保羅指出「在後期」,邪靈的主張包括禁止人結婚。他預告「到了最後的日子」,忤逆父母、不忠貞、無親情的風氣必盛極一時;即使在有敬虔形式的人當中,情況也不例外。保羅告誡基督徒,務要避開這樣的人。(提前4:1-3;提後3:1-5)
「大巴比倫」跟上帝的「女人」作對(創3:15;加4:27),和基督的「新娘」為敵(啟21:9)。她是個龐大的「娼妓」組織,跟地上的列王「行淫」。她既然是「衆娼妓和地上可憎之物的母親」,她的「女兒」顯然也是「娼妓」。「大巴比倫」助長歪風,使人蔑視耶和華上帝所建立的制度和頒布的命令,包括家庭成員彼此以忠誠相待的規定。(啟17:1-6)她想方設法誘使人做「娼妓」,並且生了許許多多的「娼妓」女兒,目的是要腐化基督的「新娘」。然而,基督的「新娘」卻戰勝了;她堅守正義、聖潔無瑕,不但配成為耶和華家裏的成員,也配成為耶穌基督的「妻子」,使宇宙衆生大大蒙福,滿心歡喜。(林後11:2,3;啟19:2,6-8;見婚姻及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