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教導尼哥德慕
公元30年,耶穌在逾越節期間施行了一些令人驚訝的奇事和神跡。結果有許多人信了他。猶太公會——猶太的最高法院——的成員尼哥德慕對這件事獲得深刻印象,並且希望知道多一點。因此,他在入黑之後前往探訪耶穌。很可能他害怕別人看見,因為這會大大損害他在其他猶太領袖眼中的聲望。
他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上帝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跡,若沒有上帝同在,無人能行。」耶穌回答尼哥德慕時告訴他,人若要進入上帝的國,就必須「重生」。
可是,人怎能夠重生呢?尼哥德慕問道:「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
不,這並非重生的意思。耶穌解釋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耶穌受浸時,聖靈降臨在他身上,於是他便「從水和聖靈」而生。當時耶和華從天上發出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是我所喜悅的,』由此宣布他生了一個屬靈的兒子,是有希望進入屬天王國的。後來在公元33年的五旬節,其他受了浸的人也接獲聖靈,藉此得以重生成為上帝屬靈的兒子。
可是,上帝這位特別的屬人兒子所擔任的角色十分重要。耶穌對尼哥德慕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不錯,正如古代被毒蛇所咬的以色列人必須觀望銅蛇才得以存活,全人類也必須對上帝的兒子懷具信心才能從垂死的情況中獲得拯救。
耶穌接著強調耶和華在這件事上所擔任的仁愛角色,他告訴尼哥德慕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這樣,耶穌在開始傳道工作六個月之後在耶路撒冷清楚表明,他便是耶和華上帝用來拯救人類的工具。
耶穌進一步向尼哥德慕解釋說:「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意即不是要作出不利的判決,將人類判處毀滅的懲罰。相反,正如耶穌說,他奉差「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尼哥德慕戰戰兢兢,在黑夜掩蔽下才敢來見耶穌。因此,饒有趣味的是,耶穌結束他們的對話時說:「光[由耶穌的一生和教訓體現出來]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上帝而行。」約翰福音2:23-3:21;馬太福音3:16,17;使徒行傳2:1-4;民數記21:9。
◼ 什麼促使尼哥德慕造訪耶穌?為什麼他要等到入黑之後才如此行?
◼ 「重生」是什麼意思?
◼ 耶穌怎樣說明他在拯救我們方面所擔任的角色?
◼ 耶穌說他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這話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