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甚麽時候?’
‘現在是甚麽時候?’你多常向人提出這個問題?在現今這個步調急速、瞬息萬變的時代,我們十分留意時間。我們大部分的日常活動——早上起床、上班、用膳、約晤朋友等——均緊密地受時間所支配。我們也倚賴一大堆東西——時鐘、手錶、鬧鐘、收音機等——告訴我們現在是甚麽時候。
在聖經時代,一般人不像我們一樣有各種時計,他們的情形又如何?他們是怎樣計算時間的?對於這個問題,聖經記錄有任何提示嗎?知道某件聖經事件在日中的哪個時候發生不但使你對上帝的話語獲得嶄新的理解,而且在研讀聖經方面的樂趣也會大增。
來自上帝的時間標識
在早期的日子,人通常藉着觀察太陽和月亮——上帝安置在天上用以“分晝夜”的“兩個大光”——定出某件事件發生的時間。(創世記1:14-16)例如,兩個天使在“天快亮時候”催促羅得攜同家人逃離注定遭受毁滅的所多瑪城。(創世記19:15,16,《呂譯》)亞伯拉罕的忠信僕人抵達井旁遇見利百加的時候則是“天晚時分”。——創世記24:11,15,《呂譯》。
有時聖經卻以比較精確的説法將時間標明出來。舉個例,士師基甸那兇狠成性的兒子亞比米勒受人教唆,“到早晨太陽一出”便突襲示劍城。(士師記9:33)看來他這樣行是有戰略性理由的。由於初升旭日的光芒在亞比米勒軍隊的後面,這必然使防衛城市的示劍人很難認出這些在“山的影子”遮掩下進侵的軍隊。——士師記9:36-41。
表達時間的慣語
希伯來人以多姿多采、饒有趣味的措辭表達時間。這些字詞既使我們感受到當地的環境和風俗,也同時將行動的背景顯露出來。
例如,創世記3:8告訴我們,亞當夏娃犯罪那天,耶和華對他們説話的時候“天起了涼風”。一般人認為這是接近日落的時候,因為黃昏常有涼風吹拂,使人從日間的炎熱獲得舒解。通常,一天將盡乃是人們鬆弛一下和休息的時候。可是,耶和華卻趁仍有時間之際處理這件事;他並沒有讓這宗嚴重的司法案件留到第二天。
在另一方面,創世記18:1,2表明耶和華的天使在“一天最熱的時分”(《呂譯》)來到幔利亞伯拉罕的帳棚那裏。請想像一下,在這正午時候,猶大山地驕陽似火、烈日當頭,炎熱的氣温也許令人十分難受。習慣上,這是用膳和休息的時間。(可參看創世記43:16,25;撒母耳記下4:5。)因此,亞伯拉罕“坐在帳棚門口”——大概那裏有點風,也許他在飯後稍作休息。我們讀到他“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訪客,然後“急忙跑進帳棚”(《現譯》)吩咐撒拉預備餅,之後他“跑到牛群裏”,“急忙預備好了”。所有事情他都在日間最熱的時候做妥,這無疑使我們更賞識這位長者慷慨好客的精神。——創世記18:2-8。
希伯來人的晚上時間
希伯來人顯然將晚上分成三段稱為“更”的時間。每更的長度是從日落到日出這段時間的三分之一,或大約四小時,視乎季節而定。(詩篇63:6)基甸在“半夜更之初”,即晚上十時至凌晨二時之間,突襲米甸人的軍營。基甸在這個時間攻其不備,令米甸人的守衛完全措手不及。的確,謹慎的基甸選擇了最有利的進攻時間!——士師記7:19,《呂譯》。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耶和華“終夜用極強的東風使海退去”,於是以色列人得以從乾地走過去。埃及人追上他們的時候,已是“晨更”,耶和華使埃及軍兵陷入一片混亂之中。“天快亮時候,海水回到原流的分量。”最後,埃及人全軍覆沒。(出埃及記14:21-27,《呂譯》)因此,將海水分開讓以色列人穿過其中花了整整一夜的時間。
在第一世紀
到第一世紀,猶太人已採納了一晝十二小時(時辰)的計時方法。由於這緣故,耶穌在他的一個比喻中説:“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約翰福音11:9)這段時間是從日出開始至日落為止,亦即大約從早上六時至黃昏六時。所以,“第三時辰”(《呂譯》旁注)大約是上午九點鐘。在五旬節那天,聖靈就在這個時候傾澆下來。因此當百姓聲稱門徒“給新酒灌醉了”(《新譯》)時,彼得很快便將這項指控打消了。當然不會有人在日間這樣早的時候便喝醉了!——使徒行傳2:13,15。
耶穌有一次説,“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我們若考慮一下事情所涉及的時間因素,就更體會這番話的含意。據約翰福音4:6説“那時約在第六時辰”(《呂譯》旁注),大約正午。耶穌行了整個早上,長途跋涉走過崎嶇的撒馬利亞山地,當時他和門徒又飢又渴。因此後來門徒帶了食物回來,他們便敦促耶穌用點膳。可是他們卻不知道耶穌從執行耶和華的工作獲得莫大的力量和滋養。耶穌的話無疑不僅是比喻的説法而已。即使他已許久沒有吃過東西,執行上帝的工作卻實際使他精神煥發。——約翰福音4:31-34。
在年中不同的時候,日出日落的時間也各異。聖經通常僅向我們提供一件事發生的大約時間。因此,我們時常讀到事情發生在第三、第六、第九個時辰(小時)——許多時意指大約在這個時候。(馬太福音20:3,5;27:45,46;馬可福音15:25,33,34;路加福音23:44;約翰福音19:14;使徒行傳10:3,9,30)然而,時間因素若看來對所叙述的事情相當重要,經文便會提供較精確的時間資料。例如,有一次一個男子很渴望知道兒子的病是否真的已憑耶穌的能力有了好轉,他的奴僕回答説:“昨天第七時辰[約午後一時]、熱就退了。”——約翰福音4:49-54,《呂譯》旁注。
晚上時間的劃分
到羅馬統治的時候,看來猶太人已採納了希臘人和羅馬人將晚上分為四更的方法,取代了他們以往沿用的三更制。顯然,耶穌在馬可福音13:35(《新譯》)所指的是四更制。“黃昏”是從日落至晚上九時。第二更“半夜”約始於晚上九時,終於午夜。“雞叫”這更從午夜至大約凌晨三點鐘。最後一更“清晨”則結束於黎明,即大約六點鐘。
鑑於耶穌在馬可福音14:30對彼得所説的話,我們對“雞叫”這“更”特别感興趣。他説:“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有些學者認為“兩遍”是指某些特定的時間——分别指半夜及黎明。詹姆斯·黑斯廷斯編著的《基督與四福音辭典》一書指出,“事實表明雞一向在晚間啼叫,在東方與在世界其他地方並無二致。雞一向從半夜起便不規則地啼叫。”看來耶穌並非指彼得會在某個特定的時間不認他。他是要給彼得一個記號,將他曾對彼得説的話標明出來;這番話當晚就準確地獲得了應驗。——馬可福音14:72。
耶穌曾在加利利海的水面上行走,來到門徒那裏。當時他們在“離岸數公里”外的一艘船上,那時是“夜裏四更天”(《新譯》附注),即清晨三時至六時這段時間。這也許使我們較易了解何以門徒“很驚慌,説:‘有鬼啊!’並且恐懼得大叫起來。”(馬太福音14:23-26,《新譯》)在另一方面,這表明耶穌必然已獨自在山上禱告了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既然這件事發生於約翰被希律·安提帕斬首之後不久,當時逾越節正迅速臨近(標明了耶穌在地上執行服事職務的最後一年的起頭),他必然有許多事情要在私人禱告中向天父談及。
除了將晚上分為四更之外,將晚上分為十二個時辰(小時)的計算方法也一樣通用。為了將保羅安全地解到凱撒利亞去,千夫長克勞第·呂西亞吩咐手下的軍官在“第三時辰”預備一支由470人組成的軍隊。(使徒行傳23:23,24,《呂譯》旁注)這樣,他們得以在夜色掩蔽下安全地將保羅帶出耶路撒冷。
探知時分
閲讀和沉思這些發生在上帝古代百姓當中的記載不但是件賞心樂事,同時也可以給予我們莫大的屬靈力量。你若能在思念這些事之際將時間因素也包括在内,你在研讀聖經方面的喜樂便會隨之而增。何以故呢?因為藉此你可以更熟悉上帝的話語,例如《洞察聖經》和《聖經新世界譯本附參考資料》一類的刊物乃是這方面的珍貴良助。(兩書均由紐約守望台聖經書社出版。)每當你問自己:‘事情發生在甚麽時候?’這些參考書可以幫助你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