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基督徒與當時的世界
約兩千年前,一件極為奇妙的事件在中東發生。上帝的獨生兒子從天上的居所被差到人類世界裏,在地上生活一段短時期。大多數人類對這件事有甚麽反應?使徒約翰回答説:“他[耶穌]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他到自己的地方[以色列]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約翰福音1:10,11。
世界拒絶接受上帝的兒子耶穌。為甚麽不接納他呢?耶穌闡明其中的一個理由,説:“世[界]……恨我,因為我指證他們所做的事是惡的。”(約翰福音7:7)最後,上述的世界——由一些猶太宗教領袖、一個以東王和一個羅馬政治家所代表——將耶穌處死了。(路加福音22:66-23:25;使徒行傳3:14,15;4:24-28)耶穌的跟從者又如何?世界會較願意接納他們嗎?不會。耶穌在死前不久警告門徒説:“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翰福音15:19。
使徒時期
耶穌的話確實沒半點錯誤。耶穌死後幾個星期,他的使徒便遭逮捕、恐嚇和毆打。(使徒行傳4:1-3;5:17,18,40)此後不久,熱心的司提反被群衆拖出猶太公會,用石頭打死。(使徒行傳6:8-12;7:54,57,58)稍後,使徒雅各被希律王亞基帕一世處決。(使徒行傳12:1,2)保羅從事海外傳道工作期間,散居各地的猶太人唆使群衆對他大肆逼害。——使徒行傳13:50;14:2,19。
早期基督徒對這些反對有甚麽反應呢?起初宗教領袖禁止使徒奉耶穌的名向人傳道時,使徒便公開聲明説:“我們必須服從上帝為統治者,過於服從人。”(使徒行傳4:19,20;5:29,《新世》)無論他們在甚麽時候遭遇反對,他們都繼續懷持這樣的態度。雖然如此,保羅仍勸勉羅馬的基督徒要‘順服在上[政府]的權柄’。他同時忠告説:“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衆人和睦。”(羅馬書12:18;13:1)因此,早期基督徒需要作出很大努力才能保持平衡。他們服從上帝為他們首要的統治者;同時,他們需要順服國家的權威,並盡力與所有人和睦共處。
羅馬世界裏的基督徒
在第一世紀羅馬帝國治下的世界,基督徒無疑從羅馬軍隊所維繫的“羅馬和平”得益。穩定的法律和秩序、良好的道路、較安全的海路交通,共同構成了一個有利於擴展基督教的環境。顯然,早期基督徒承認自己對社會負有義務,因此他們聽從耶穌的訓示,將‘凱撒之物歸給凱撒’。(馬可福音12:17)殉道者查斯丁在致羅馬皇帝安東尼·庇護(公元138-161年)的信中,聲稱基督徒“比任何人更敏於”繳交税項。(《第一篇護教文》,第17章)在公元197年,德爾圖良告訴羅馬統治者們,由於基督徒在納税方面誠實負責,以致收税官員也感到“欠下基督徒一筆人情債”。(《護教文》,第42章)這是他們聽從保羅的訓示對在上權威表現尊重的方式之一。
再者,只要為基督教原則所容許,早期基督徒總是盡力與鄰人和睦共處。可是這絶非易事。他們周遭的人大多過着不道德的生活,當時的世界也充斥着希臘、羅馬的偶像崇拜,包括新近增添的帝王崇拜。異教羅馬宗教實際上就是國家宗教;因此誰拒絶信奉,便等於與國家作對。基督徒面對甚麽選擇呢?
牛津大學教授E.G.哈迪寫道:“德爾圖良臚列出忠貞的基督徒不可能接受的許多事,因為這些事都涉及偶像崇拜:例如,通常在立合同時作的誓言;節日期間在門前燃點彩燈等;所有異教儀式;格鬥和競技場;教授世俗[異教古典]文學的職業;軍事職務;政府官職。”——《基督教與羅馬政府》。
人若生活在羅馬世界而又不背棄基督教的信仰,那會是非常困難的事。法國天主教作家A.阿曼寫道:“做一件不涉及神靈的事是不可能的。基督徒的立場每日都為他帶來難題;他受到社會排斥,……無論在家裏、在街上、在市場,他所面對的難題都反覆出現。……在街上,不論是羅馬公民與否,基督徒都要在走過廟宇或神像時脱下帽子。他可以怎樣避開這些規定而不惹起别人的注意呢?此外,他又可以怎樣順從這些規定而不做出一個效忠的舉動來?他若做生意而需要借錢,就要奉諸神的名向放債人發誓。……他若接受政府官職,他便要獻祭酬神。若被徵入伍,他怎樣可以避免宣誓效忠及不參與軍隊裏的種種儀式?”——《早期基督徒的日常生活,公元95-197年》。
雖是好公民,卻飽受誣蔑
保羅在羅馬等候羅馬皇帝尼祿審訊之際,當時大約是公元60或61年。當時猶太人的首領這樣論及早期的基督徒:“關於這派别,據我們所知道,它是各處受抨擊的。”(使徒行傳28:22,《呂譯》)歷史記錄證實基督徒的確飽受抨擊——但都是不公平的責難。E.W.巴恩斯在《基督教的興起》一書中説:“在早期權威性的文獻中,以一般而言,基督教的活動被描繪為合乎道德和奉公守法。它的成員渴望成為好公民及忠貞的臣民。他們極力避免異教的種種弊端和惡行。在私人生活上,他們力求成為和睦的鄰人、可靠的朋友。他們被教導成為端正、勤懇、生活清白的人。在周遭生活腐敗放蕩的人當中,他們卻忠於自己的原則而為人忠實坦誠。他們有崇高的性道德標準:婚姻關係備受尊重,家庭生活純潔無瑕。他們既有這些美德,自不應被人視為惹事分子才對。可是,一直以來,他們都飽受歧視、誣衊和憎恨。”
正如以往世界不了解耶穌,世界也不了解基督徒,甚至因此憎恨他們。由於他們拒絶崇拜君王及異教神祇,他們被指為不信神的人。每有災難發生,人們便歸咎於他們,聲稱他們觸怒了諸神。他們絶不觀看不道德的戲劇和血腥的格鬥表演,人們便認為他們反社會,甚至‘憎恨人類’。仇敵聲稱許多家庭被基督“教派”所破壞,因此他們危害到社會的安寧。德爾圖良談及異教丈夫甚至寧願自己的妻子與人通姦,也不願她們成為基督徒。
基督徒大受非議也因為他們反對當時十分流行的墮胎。可是,仇敵反指控他們殺害兒童,甚至誣告他們在聚會中飲作祭物的兒童的血。但在另一方面,仇敵企圖強迫他們吃血香腸,因為他們知道吃血是與基督徒的良心有抵觸的。反對者由此表明,自己的指控僅是一片謊言而已。——德爾圖良,《護教文》,第9章。
被視為新教派而飽受譏嘲
歷史家肯尼恩·斯科特·拉圖雷特寫道:“還有一些指控則針對基督教由來新近一事,因為在相比之下,敵對的宗教[猶太教和希臘-羅馬的異教]的歷史悠久很多。這件事使基督教飽受譏嘲。”(《基督教擴展的歷史》,第1卷,131頁)第二世紀初期,羅馬歷史家蘇埃托尼烏斯將基督教稱為“新興的有害迷信”。德爾圖良證實,基督徒這個名字受人憎恨,他們是個不受歡迎的教派。論到第二世紀羅馬官員對基督徒的看法,羅伯特·M.格蘭特寫道:“基本的看法是,基督教僅是個多餘甚或有害的宗教。”——《早期基督教與社會》。
被人指責過度熱心傳教
索邦大學教授讓·貝爾納迪在《教會的最初幾百年》一書中寫道:“[基督徒]要出去,到處向人談論聖經,不論在公路上、在城裏、在公衆廣場或在家裏,不論受歡迎與否;他們要向貧窮的人談論,也要向被錢財累住的人談論;他們要將信息傳給卑微的平民,也傳給羅馬行省的總督;……他們要運用陸路水路,無遠弗屆。”
他們有這樣行嗎?顯然有。萊昂·奧莫教授談及早期基督徒之所以引起公衆輿論的許多批評,是因為他們那“使人歸信的熾熱精神”。拉圖雷特教授説,猶太人失去了傳道的熱忱,“但基督徒卻是十分積極的海外傳道員,因此激起了他們的憤怒。”
第二世紀羅馬哲學家塞爾蘇斯曾批評基督徒的傳道方法。他説基督教僅適合那些沒有受過教育的人,它只能‘打動愚昧之輩、為奴的人和無知的婦孺’。他譴責基督徒將自己的信仰灌輸給那些“容易受騙的人”,這些人“不假思索便相信了”。他聲稱基督徒告訴新信徒:“不要發問,只要信就行了。”可是,據奧利金説,塞爾蘇斯承認“並非只有頭腦簡單、未受教育的人才受耶穌的主張引導而採納他的宗教信仰”。
並不主張宗教聯合
早期的基督徒受人抨擊也由於他們聲稱自己擁有來自獨一的真神的真理。他們絶不接受宗教聯合的主張。拉圖雷特寫道:“與當代大部分的宗教不同,他們[基督徒]敵視其他的宗教。……這與其他教派所表現的寬容態度恰好相反;基督徒宣稱自己擁有無可否認的真理。”
公元202年,羅馬皇帝塞普蒂默斯·塞維魯頒布法令,禁止基督徒使人歸信他們的宗教。可是這卻未能阻止基督徒為自己的信仰作見證。拉圖雷特描述事情的結果説:“由於拒絶與當時流行的異教崇拜、各種社交習俗及不道德行為妥協,[早期基督教]形成了一個連繫緊密,但卻與社會對立的組織。加入這個組織的人都必須與世俗保持分離。這項規定使信徒懷有堅強的信念,在面對逼迫時有力量忍受,並在使人歸信方面孜孜不倦。”
因此,歷史記錄十分明確。大體來説,早期基督徒一方面盡力作好公民,與所有人和睦共處,但卻拒絶‘屬於世界’。(約翰福音15:19)他們對世俗權威表現尊重。但凱撒若禁止他們傳道,他們就别無選擇,只能繼續傳道。他們設法與所有人和睦共處,但卻拒絶在道德標準及異教崇拜等事上妥協。由於這種種原因,他們飽受歧視、誣衊、仇視和逼迫,情形正好像基督所預告的一般。——約翰福音16:33。
他們有繼續與世界保持分離嗎?抑或隨着時間過去,那些自稱信奉基督教的人,在這件事上改變了態度?
[第4頁的精選語句]
“基督徒的立場每日都為他帶來難題;他受到社會排斥”
[第6頁的精選語句]
“基督教由來新近,……相比之下,敵對的宗教的歷史悠久得多。這件事使基督教飽受譏嘲”
[第3頁的圖片]
由於基督徒拒絶崇拜羅馬皇帝和異教神祇,他們被指為不信神的人
[鳴謝]
Museo della Civiltà Romana, Roma
[第7頁的圖片]
人所共知,第一世紀的基督徒是王國信息的熱心宣揚者
[第2頁的圖片鳴謝]
Cover: Alinari/Art Resource, 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