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樂意饒恕人”的上帝
“[耶和華]啊,你本為良善,樂意饒恕人。”——詩篇86:5。
1.大衛王曾背負甚麽沉重的擔子?他怎樣為内心的傷痛尋得安慰?
古代以色列的大衛王深知良心不安可以是個多麽沉重的擔子。他寫道:“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如同重擔叫我擔當不起。我被壓傷,身體疲倦;因心裏不安,我就唉哼。”(詩篇38:4,8)可是,大衛雖然心裏不安,卻尋得所需的安慰。他知道耶和華雖然憎恨罪惡,卻不憎恨罪人——如果犯罪的人真心悔改,毅然改過自新的話。(詩篇32:5;103:3)大衛堅信耶和華樂於向衷誠悔改的人表現慈悲,因此他滿懷信心地説:“[耶和華]啊,你本為良善,樂意饒恕人。”——詩篇86:5。
2,3.(甲)我們犯了罪,就可能背負甚麽擔子?為甚麽這種情形是健康的?(乙)人被罪咎感所“吞掉”,就有甚麽危險?(丙)聖經給我們甚麽保證,耶和華是樂意饒恕人的?
2 我們犯了罪,可能良心深感不安,好像負着沉重難當的擔子一般。這種悔恨之感是正常的,甚至可説是健康的。這可以促使我們採取積極步驟去糾正自己的過錯。可是,有些基督徒卻被罪咎感所壓倒。他們的心不斷責備自己,不斷認為無論怎樣痛悔,上帝也不會完全寬恕他們。一個姊妹回想自己所做的一件錯事,説:“我以為耶和華不再愛我了,這種感覺實在可怕。”她雖然表示懺悔,虛心接受會衆長老給她的有益勸告,卻仍然覺得自己不配蒙上帝寬恕。她回憶説:“我天天懇求耶和華饒恕我。”如果我們被罪咎感所“吞掉”,撒但就可能趁機使我們心灰意懶,覺得自己沒有資格事奉耶和華,於是乾脆放棄。——哥林多後書2:5-7,11。
3 但這絶對不是耶和華對事情的看法!他的話語向我們提出保證,只要我們真心悔改,耶和華就樂意饒恕我們。(箴言28:13)所以,如果你覺得自己無法蒙上帝寬恕,也許你需要對上帝何以及如何寬恕人這個問題,了解得清楚一點。
耶和華何以“樂意饒恕人”?
4.耶和華深知人的本性是怎樣的?這對於他對待我們的方式有甚麽影響?
4 聖經告訴我們:“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為甚麽耶和華樂於憐恤人呢?經文接着回答説:“因為他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詩篇103:12-14)不錯,耶和華不會忘記我們是塵土之身,都是不完美的,所以有種種缺陷和弱點。他知道“我們的本體”這句話使我們想起,聖經把耶和華比作窰匠,把我們比作他所造的器皿。a(耶利米書18:2-6)窰匠深知各種器皿的屬性,處理這些器皿時一方面滿有把握,同時也小心翼翼。偉大的窰匠耶和華也一樣;他對待我們,會按照我們有罪、軟弱的天性行事。——可參看哥林多後書4:7。
5.羅馬書怎樣描述罪對我們墮落的肉體操有強大的影響?
5 耶和華明白罪操有多麽強大的影響。聖經把罪形容為一股把人緊緊攫住的強大力量。罪的勢力到底有多大呢?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用生動的筆觸解釋這個問題:我們“全都在罪之下”,就像士兵在軍官指揮之下一般(羅馬書3:9);罪“作王”統治全人類(羅馬書5:21);罪“住在”我們裏面(羅馬書7:17,20);罪的“律法”不斷在我們體内作祟,試圖操縱我們的一生。(羅馬書7:23,25)罪的確對我們的墮落肉體操有強大的影響,我們要多麽艱苦奮鬥才能抗拒這種惡勢力!——羅馬書7:21,24。
6.耶和華對衷心懺悔、求他寬恕的人有甚麽看法?
6 因此,慈悲為懷的上帝深知,無論我們的心多麽渴望順服他,我們也無法對他服從到十全十美的地步。(列王紀上8:46)他仁愛地向我們提出保證,只要我們懷着痛悔的心求他寬恕,他就會像慈父一樣赦免我們。詩篇的執筆者大衛説:“上帝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上帝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篇51:17)一顆因罪咎感而憂傷痛悔的心,耶和華絶不會不屑一顧。這節經文多麽美妙感人,把耶和華樂於寬恕的精神表露無遺!
7.為甚麽我們不應當妄圖利用上帝的慈悲?
7 但這是不是説,我們可以利用上帝的慈悲,以人的罪性為藉口而肆意犯罪呢?絶不是!耶和華絶不會感情用事。他的慈悲是有適當限度的。如果人硬起心來,蓄意慣常犯罪而毫無悔意,就不能蒙上帝寬恕了。(希伯來書10:26-31)在另一方面,耶和華見到一顆心真正“憂傷痛悔”,就“樂意饒恕”。(箴言17:3)現在讓我們看看聖經用甚麽生動感人的文字,描述上帝的寬恕徹底到甚麽程度。
耶和華的寬恕徹底到甚麽程度?
8.耶和華赦免我們的罪,就好像怎樣做一般?這件事應當對我們有甚麽影響?
8 衷心悔改的大衛王説:“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説: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 我的罪惡。”(詩篇32:5)“赦免”一詞譯自一個希伯來詞語,基本的意思是“舉起”、“背負”。經文用這個詞語表示“把罪咎、罪惡、過犯除去”。因此,耶和華彷彿將大衛的罪舉起、拿走一般。(參閲利未記16:20-22。)這無疑消除了大衛所背負的罪咎感。(參閲詩篇32:3。)我們也能够堅信,人只要對耶穌基督所獻的贖價犧牲懷具信心,懇求上帝寬恕,上帝就必定會赦免他的罪。(馬太福音20:28;參閲以賽亞書53:12。)耶和華一旦將人的罪“舉起、拿走”,人就無須繼續為以往所犯的罪背負沉重的罪咎感了。
9.耶穌教我們求上帝説:“寬恕我們的債。”他的話是甚麽意思?
9 耶穌曾用債主和負債者的關係去説明耶和華怎樣赦免人的罪。例如,耶穌教我們向上帝禱告祈求説:“寬恕我們的債。”(馬太福音6:12)這樣,耶穌把“罪”比作“債”。(路加福音11:4)每逢我們犯罪,我們就欠了耶和華的“債”。譯做“寬恕”的希臘動詞含有“免除債務,不要求償還”的意思。在一種意義上,耶和華寬恕我們的罪,他就把本可以歸在我們帳上的債務取消了。因此,真心悔改的罪人可以感到莫大的安慰。耶和華一旦取消了一項債務,就永不會要求人償還了!——詩篇32:1,2;參閲馬太福音18:23-35。
10,11.(甲)使徒行傳3:19所用的“塗去”一詞表達怎樣的意象?(乙)這怎樣表明耶和華的寬恕是徹底的?
10 在使徒行傳3:19,聖經用另一個生動的比喻説法去描述上帝的寬恕:“你們要悔改,回轉過來,好叫你們的罪得以塗去。”“塗去”一詞譯自一個希臘動詞;用在比喻的意義上,這個詞語可以指“抹去、取消或消滅”。據有些學者説,這個詞語所表達的意象是把字迹抹掉。人怎樣把字迹除掉呢?在古代,一般人所用的墨水是用炭、樹膠和水混和製成的。人用這樣的墨水書寫,之後不久可以用一塊濕海綿把字迹抹去。
11 這個比喻的説法美妙地説明耶和華的寬恕多麽徹底。他一旦寬恕我們的罪,就好像用海綿把罪抹乾淨一樣。我們不用擔心他以後會為了這些罪責怪我們,因為聖經透露,耶和華的慈悲還有一個令人驚訝的特色:他一旦寬恕人,就從不再念舊惡!
“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
12.聖經説耶和華會不再記念我們的罪,這話的意思是他無法記得我們的罪嗎?為甚麽你這樣回答?
12 論到在新契約裏的人,耶和華通過預言者耶利米提出這個應許:“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利米書31:34)這是不是説,耶和華赦免了人的罪之後,就不再記得這些罪是甚麽呢?當然不是。有許多人,包括大衛在内,犯了罪之後蒙耶和華寬恕,聖經卻把他們的罪記錄下來。(撒母耳記下11:1-17;12:1-13)顯然耶和華仍然清楚知道這些人所犯的罪,我們也應當知道。為了造益我們,上帝命人把他們所犯的罪,連同他們的悔改以及蒙他寬恕,都記錄下來,保存至今。(羅馬書15:4)那麽,聖經説上帝一旦赦免人的罪,就不再“記念”這些罪了,這話究竟是甚麽意思呢?
13.(甲)譯作“記念”的希伯來動詞含有甚麽意思?(乙)耶和華説,他“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他這樣説其實向我們提出甚麽保證?
13 譯作“記念”的希伯來動詞不是僅指回想過去的事而已。據《舊約神學詞彙集》説,這個詞語的含意包括“採取進一步適當的行動”。因此,在這種意義上,“記念”人的罪暗示要採取行動懲罰犯罪的人。預言者何西阿譴責忤逆不忠的以色列人,説“耶和華必記念他們的罪孽”。他的意思就是説,由於以色列人不肯悔改,耶和華會採取行動處罰他們。因此這節經文補充説:“[他必]追討他們的罪惡。”(何西阿書9:9)在另一方面,耶和華説,“[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意思就是,他一旦寬恕了衷心悔改的罪人,就不會在未來為這些罪懲罰犯過的人了。(以西結書18:21,22)因此,他不會再念舊惡的意思是,他不會再三提及我們以往所犯的罪,再三指責或懲罰我們。耶和華在這件事上為我們立下最佳的榜樣,讓我們在待人接物方面效法他。如果别人以前曾得罪你,而你已同意寬恕對方,這樣,有爭執發生的話,就最好不要舊事重提,用以往的過犯指責對方。
要承擔後果嗎?
14.即使人的罪因為悔改而得蒙赦免,為甚麽犯過者並不能免除犯罪的一切後果?
14 既然耶和華樂意寬恕人,這是不是説罪人只要悔改,就不用承擔任何犯罪的後果呢?絶不然。我們不能犯罪而不受懲罰。保羅寫道:“人撒播的是甚麽,收割的也是甚麽。”(加拉太書6:7)我們可能無法避免自己的行動或難題所帶來的後果。但是,耶和華寬恕了我們的過犯之後,並不會刻意使患難臨到我們身上作為懲罰。基督徒如果遭遇患難,不應當想道,“也許耶和華正為了我以往所犯的罪懲罰我”。(參閲雅各書1:13。)在另一方面,我們做了錯事,耶和華並不會蔭庇我們,使我們不致遭受任何不利影響。離婚、非意願的懷孕、性傳染病、失去别人的信任或尊敬——這些都可能是罪所帶來的可悲後果。耶和華並不會特别保護我們,使我們不受這些事所影響。要記住,大衛跟拔示巴通姦並害死了烏利亞之後,耶和華雖然寬恕了大衛的罪,卻沒有庇護他,使他不致遭受事情所招致的悲慘後果。——撒母耳記下12:9-14。
15,16.利未記6:1-7的律法怎樣使受害者和犯過者都得益?
15 我們的罪也可能帶來其他後果。例如,請想想利未記第6章的記載。摩西律法在這裏要處理的情勢是,人犯了嚴重的罪,以搶奪、勒索或欺騙的手段侵佔了以色列同胞的財物。可是犯過者卻否認犯了罪,甚至膽敢發假誓。案件因為沒有充分證據而未能定奪。可是,後來犯過者良心不安,自動認罪。他要蒙上帝寬恕,就得做三件事:把侵佔别人的東西物歸原主,給對方百分之二十的賠償,並且獻上一隻公綿羊作為贖愆祭。然後,律法説:“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就]必蒙赦免。”——利未記6:1-7;參閲馬太福音5:23,24。
16 這條律法是上帝一項慈悲的安排。首先得益的是受害者;他不但得回所失的財物,犯過者終於認罪,無疑也使他大為安心。這條律法也使犯過者得益,因為他的良心終於促使他承認罪咎,改過自新。如果他不肯這樣做,就不會蒙上帝寬恕了。
17.如果我們所犯的罪傷害了别人,耶和華期望我們怎樣做?
17 我們雖然不在摩西律法之下,這套律法卻可以幫助我們洞察耶和華的思想,包括他對赦罪這件事的想法。(歌羅西書2:13,14)如果我們的罪對别人造成傷害或損失,耶和華會喜歡見到我們盡力“改正”。(哥林多後書7:11)這樣做包括承認自己的罪過,甚至向受害者道歉。然後我們可以根據耶穌的犧牲,懇求耶和華寬恕。這樣,我們的良心就得以恢復清白,我們也確知自己已蒙上帝寬恕而大感舒暢。——希伯來書10:21,22。
18.耶和華雖然赦免了人的罪,卻可能同時施行甚麽管教?
18 像有愛心的父母一樣,耶和華在寬恕我們之餘,可能也施以適當程度的管教。(箴言3:11,12)衷誠悔改的基督徒由於犯了罪,可能無法繼續享有作長老、服事僕人或先驅的特權。當事人暫時失去這些寶貴的特權,也許深感痛苦。可是,這種管教並不表示他已不再蒙耶和華悦納,也不表示耶和華不願寬恕他。除此之外,我們必須記住,來自耶和華的管教其實證明他深愛我們。我們虛心接受管教,把所得的教訓付諸實行,就會對我們有最大造益而帶來永生的獎賞。——希伯來書12:5-11。
19,20.(甲)如果你做了錯事,為甚麽不應當認為自己在耶和華眼中已罪無可赦?(乙)下一篇文章會討論甚麽問題?
19 我們事奉的上帝是一位“樂意饒恕人”的上帝;知道這件事令我們多麽欣慰!耶和華不是只看見我們的罪過和錯誤。(詩篇130:3,4)他深知我們的内心情況。如果你為了以往所做的錯事傷心欲絶,不要認為自己在耶和華眼中已罪無可赦。不論你犯了甚麽錯誤,只要你衷心悔改,採取步驟糾正過犯,根據耶穌的寶血懇求耶和華寬恕,你就可以堅信約翰一書1:9的話對你適用:“要是我們宣認自己的罪,他是忠信的,是正義的,總會寬恕我們的罪,潔淨我們,叫我們全無不正義的地方。”
20 聖經勸勉我們彼此相待,要效法耶和華樂意饒恕人的美德。可是,每逢有人得罪我們,我們應當敏於寬恕、不念舊惡,到甚麽地步呢?下一篇文章會討論這個問題。
[腳注]
你會怎樣回答?
◻ 為甚麽耶和華“樂意饒恕人”?
◻ 聖經怎樣描述耶和華的寬恕是徹底的?
◻ 耶和華一旦寬恕人,在甚麽意義上説來他會不念舊惡?
◻ 我們的罪如果傷害了别人,耶和華就期望我們怎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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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罪如果傷害了别人,耶和華就期望我們作出適當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