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敵
(Enemy)
希伯來語ʼoh·yevʹ(奧耶卜)和希臘語ekh·throsʹ(埃克特羅斯)都是指懷有敵意或仇恨的人。(出23:22;太5:43)宇宙中第一宗敵對事件,就是「蛇」向夏娃説話,對上帝的信實提出質疑。(創3:4,5)聖經在後來指出這條蛇就是魔鬼撒但。(啟12:9)耶穌基督把這個靈體稱為「殺人兇手」,説「他是説謊者,也是謊話之父」。(約8:44;見撒但)
上帝的仇敵 從那時起,撒但一直是上帝的主要仇敵。(太13:25,39)他對人類有很大的影響力,人類也心甘情願受他的影響,結果「全世界都受那惡者控制」。(約一5:19)因此,這個世界也是上帝的仇敵。(雅4:4)可是,上帝對他的仇敵很有耐心,憐憫仇敵當中那些希望事奉他的人,讓他們有機會通過耶穌基督的犧牲跟上帝和好。(羅5:10;西1:21,22)他把那些跟基督聯合的人任命為「大使」,在充滿敵意的世界裏肩負勸人跟上帝和好的職務。(林後5:18-21)
另一方面,上帝有許多死敵,包括:撒但和邪靈,他們召集列國跟上帝對抗(啟16:13-16);叛道的「不法的人」,他跟上帝敵對(帖後2:3,4);「大巴比倫」,「她的罪累累滔天」(啟17:5;18:5);從海裏上來的「野獸」,牠從大龍撒但那裏得到力量和權柄(啟13:1,2,6);有兩隻角的「野獸」,牠慫恿人崇拜從海裏上來的「野獸」(啟13:11,12);身上布滿褻瀆名字的「鮮紅色的野獸」(啟17:3);那些一心擁護龍和野獸的人(啟19:17-21)。這一切仇敵會通通被上帝消滅。(申32:41;賽59:18;啟20:10)
基督的仇敵 上帝的仇敵也是基督的仇敵。(約8:42-47;太10:40)在地上,耶穌基督在上帝的仇敵手中受了許多苦,但他沒有以惡報惡,也沒有想過傷害他們。(彼前2:21-23)耶穌甚至治好一個拿着武器來捉拿他的人。(路22:49-51;約18:10,11)
耶穌復活以後「坐在上帝的右邊,從此等待他的仇敵成了他的腳凳」。(來10:12,13;路20:41-43)詩篇110篇記下了這個預言,並指出耶和華吩咐他的兒子「到仇敵當中征服他們」。(詩110:2)經文顯示,跟耶和華及「他所膏立的主」對抗的仇敵包括「列國」「萬族」「地上的列王」和「大臣」。(詩2:1-9)啟示錄19:11-21描述有一位個體,稱為「忠信真實的」「上帝的話語」「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帶領天軍攻擊仇敵。經文説,他的仇敵就是「野獸、地上的列王和他們的軍隊」,以及「假先知」。這些仇敵全都會被基督消滅。
人類的仇敵 上帝的仇敵也是人類的仇敵,因為他們阻止人類跟上帝和好,也試圖阻撓上帝對人類的旨意實現。他們反對人宣揚真理,這等於違背全人類的利益;那些迫害早期基督徒的人就是個例子。(帖前2:15)
此外,由於罪通過亞當進了世間,死就傳給所有人,從此死亡就一直是人類的「仇敵」,正如聖經所説的一樣。(林前15:26;羅5:12)人不能靠自己去克服死亡。(詩89:48)只有耶和華上帝通過耶穌基督才能把人類的這個仇敵消滅。(林前15:24-26;賽25:8)
基督徒的鬥爭 使徒保羅形容基督徒的戰爭,説:「因為我們有一場角鬥,不是對抗血肉之軀,而是對抗那些執政的、當權的、統治這個黑暗世界的,對抗天上的邪靈。」(弗6:12;參看林後10:4)因此,基督徒鬥爭的對象不是人,而是那些想引誘他們離開上帝的邪靈。不過,耶穌告訴門徒,世人會憎恨甚至殺死他們(太10:22;24:9;約16:2),有時候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太10:36)
假如别人與基督徒為敵,基督徒應該持甚麽態度呢?耶穌説:「總要愛你們的仇敵,向恨你們的人行善。」(路6:27,28)他還説:「你們聽見有話説[不是聖經的話,而是傳統的話]:『要愛你的朋友,恨你的仇敵。』我倒告訴你們,總要愛你們的仇敵,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太5:43,44)使徒保羅引用箴言25:21勸勉基督徒,説:「你的仇敵餓了,就要給他吃」。(羅12:20)摩西律法清楚宣告這條原則:「你遇見仇敵的牛驢迷了路,一定要牽回去給他。你看見恨你的人的驢被重擔壓倒,不可不顧而去。你一定要跟他一起 卸下驢的重擔。」(出23:4,5)
由於耶和華的僕人恪守這些優良的原則,結果許多從前與上帝僕人為敵的人的心都軟化下來,改變了對上帝和他僕人的態度,正如箴言16:7所説的一樣:「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悦,上帝就使仇敵也跟他和睦。」(參看羅12:17,18,21;彼前2:19,20;3:9)耶穌基督對待掃羅(後來成為使徒保羅)的方式,正是以慈悲待仇敵的一個好例子。(徒9:1-16;提前1:13;參看西1:21,22)
耶和華上帝説:「我必伸冤,也必報應。」(申32:35;羅12:19;來10:30)因此,上帝的僕人不會自行報復,也不會為了泄憤而希望仇敵遭災,反倒謹記這個明智的忠告:「仇敵跌倒,你可不要歡喜;他被絆倒,你别心中喜樂」。(箴24:17)摩西律法規定,假如有人被殺,卻不肯定是被疑犯故意殺害,還是死於意外,就要考慮疑犯跟死者之間有沒有仇怨,疑犯是不是懷着敵意打人。如果兩人有仇,或者疑犯懷着敵意打人,情勢就對疑犯十分不利了。(民35:20-25)
除了要抵抗實際的敵人外,基督徒一生還要戰勝許多「仇敵」。向這些「仇敵」屈服非常危險,因為這樣做可能使基督徒成為上帝的仇敵。使徒保羅説:「思想只顧順應肉體,就是跟上帝敵對,不順服上帝的律法,也確實不能順服。」(羅8:7;加5:17)聖經描述,兩股敵對的力量會在基督徒的内心交戰:(1)「上帝的律法」,保羅説當時這種律法正支配他的思想,又説這是「聖靈的律法」,能「叫人享有跟基督耶穌聯合的生命」;(2)「身體裏罪的律法 」或「罪和死的律法 」。(羅7:22-25;8:2)使徒彼得用類似的字眼勸誡基督徒:「要時刻禁戒肉體的慾望。這些慾望是跟生命互不相容的。」(彼前2:11)耶穌的同母異父弟弟雅各也表達同一的思想,説:「貪圖享樂的慾念 在你們體内互相衝突」。(雅4:1)人必須認清這些仇敵,才能堅決加以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