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好客,彼此款待」
公元1世紀的基督徒菲比遇到了麻煩。她正從希臘的堅革里往羅馬的途中,但她並不認識羅馬的信徒同工。(羅馬書16:1,2)聖經譯者埃德加·古茲匹德評論說:「[當時的]羅馬世界道德敗壞,野蠻殘暴。眾所周知,旅館是絕不適宜正派的婦女留宿的,特別是基督徒婦女。」那麼,菲比可以在哪裡過夜呢?
在聖經時代,人們經常遠行。耶穌基督和門徒就不惜長途跋涉,把好消息傳遍猶地亞和加利利。不久,保羅等人更把聖經信息傳到地中海沿岸地區,包括羅馬帝國的首都羅馬在內。當1世紀的基督徒遠行時,無論在猶太地區,還是猶太以外的地區,他們往哪裡投宿呢?在這方面,他們面對什麼困難?在好客方面,我們可以從他們身上學到什麼?
「今天我要在你家裡留宿」
好客指「樂於款待客人,對客人熱情」。長久以來,好客是真正崇拜耶和華的人所具有的一種特質。例如,亞伯拉罕、羅得和利百加都樂於款待客人。(創世記18:1-8;19:1-3;24:17-20)族長約伯回想自己對待外來人的態度說:「我從沒有讓旅客在街上過夜,我的家門總是向過路的人敞開」。(約伯記31:32)
在古代的以色列,旅客通常只要坐在城裡的廣場上等候,就會有同胞來請他們到家裡過夜。(士師記19:15-21)主人通常會為客人洗腳,給客人水和食物,還給客人的牲畜餵草料。(創世記18:4,5;19:2;24:32,33)那些不想給人加添負擔的旅客會帶備自己所需要的物品,比如麵包、葡萄酒和自己的驢子所吃的麥稈和草料。他們需要的僅是一個可以過夜的地方。
雖然聖經很少談及耶穌在傳道旅途上如何找到留宿的地方,他和門徒卻必需有地方過夜才行。(路加福音9:58)在來到耶利哥的時候,耶穌只是對撒該說「今天我要在你家裡留宿」,撒該就「歡歡喜喜地」接待耶穌。(路加福音19:5,6)耶穌經常在伯大尼他的朋友馬大、馬利亞和拉撒路的家裡作客。(路加福音10:38;約翰福音11:1,5,18)在迦百農,耶穌看來在西門·彼得的家裡留宿。(馬可福音1:21,29-35)
耶穌給十二使徒的傳道指示,充分反映在以色列境內他們預料會受到怎樣的接待。耶穌對他們說:「不要為腰包張羅金銀銅錢,也不要為旅途張羅糧袋,或兩件內袍,或鞋子,或手杖,因為工人得食物是應該的。你們不管進哪一座城、哪一個村,都要找出誰是配得的人,就住在那裡,直到起行。」(馬太福音10:9-11)善心人會接待門徒,給予他們食物、棲身之所和其他必需品。
然而,終有一天,傳福音的人不得不自付開支,自備需用的物品。耶穌知道門徒未來將會受到敵視,他們也要往以色列以外的地區傳道,就對門徒說:「現在有錢袋的要帶錢袋,有行囊的要帶行囊」。(路加福音22:36)要傳播好消息,就必須遠行和找地方過夜。
「要努力表現好客精神」
公元1世紀,羅馬帝國四海昇平,道路網四通八達,於是乎許多人經常遠行。a大量旅客產生了對旅館的大量需求。因此,沿著大路相距一天的路程就有旅館可以投宿。《在希臘和羅馬的氛圍中的使徒行傳》論述:「文獻中有關這些旅館的記載展現出一個可怕的景象。一般來說,留存下來的古代文物和文字記載顯示旅館骯髒不堪,設施殘舊,家具缺欠,床上有蚤,食物和水素質惡劣,店主和夥計不老實,旅客不三不四,而且道德敗壞。」可以理解的是,正派的旅客肯定盡可能避免在這樣的旅館過夜。
難怪當時聖經再三勸勉基督徒要對別人表現好客的精神。保羅呼籲羅馬的基督徒,說:「聖民貧乏,就要接濟。要努力表現好客精神。」(羅馬書12:13)他提醒猶太的基督徒:「不要忘記好客之道。有人樂意款待客人,不知不覺就款待了天使。」(希伯來書13:2)彼得也勸勉信徒同工說:「你們要好客,彼此款待,不發牢騷。」(彼得前書4:9)
然而,有時基督徒卻不該表現好客的精神。使徒約翰就曾這樣說:「誰搶在前頭,不時刻遵守基督的教訓……就絕不可接待他到你們家裡去,也不可向他問好。向他問好的,就分擔他惡行的罪責了。」(約翰二書9-11)保羅論及犯了罪而不肯悔改的人,說:「凡稱為弟兄的人,如果是淫亂的、貪心的、拜偶像的、咒罵的、醉酒的、敲詐的,就不要再跟他來往,連跟他一起吃飯也不可。」(哥林多前書5:11)
冒名騙子之類的人必曾想佔真基督徒的便宜。公元2世紀,一份名為《十二使徒遺訓》的基督教文獻,建議信徒接待周遊各地的傳道人留宿「一天,如果有需要就兩天」。在此之後,當他起程上路的時候,「除了食物之外,什麼都不必給他。……如果他要錢,他就是假先知」。文獻又說:「如果他想繼續住在你的家裡,而他又有一門手藝的話,就可以讓他自食其力。假若他沒有任何手藝,你可按自己的意思供給他生活所需,這樣你們中間就不致有人以基督徒為名而游手好閒。如果他不肯聽從你的意思,他就是以基督教自肥,要小心這種人。」
使徒保羅在某些城市長住期間會製造帳幕,養活自己,絕不會給主人增加重擔。(使徒行傳18:1-3;帖撒羅尼迦後書3:7-12)很明顯,早期基督徒會寫信推薦一些配受接待的信徒同工。例如,保羅介紹菲比說:「我向你們推許我們的姊妹菲比……你們要因為主而接待她……在她需要你們協助的事上協助她」。(羅馬書16:1,2)
好客帶來的福分
公元1世紀的海外傳道員仰賴耶和華供給他們生活一切所需,他們會得到信徒同工的接待嗎?呂底亞接待保羅等人到她的家過夜。在哥林多,保羅在亞居拉和百基拉的家裡留宿。在腓立比,一名獄吏為保羅和西拉擺設宴席。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得到耶孫的接待,在凱撒里亞得到腓力的接待,在從凱撒里亞到耶路撒冷的路途上得到拿孫的接待。在往羅馬的途中,得到部提奧利的弟兄們款待。對於接待保羅的人來說,好客帶來了多麼豐厚的屬靈回報!(使徒行傳16:33,34;17:7;18:1-3;21:8,16;28:13,14)
學者弗雷德里克·布魯斯評論說:「這些朋友、同工和主人之所以這樣樂意款待保羅,是因為他們愛保羅,也愛保羅所事奉的主。他們知道接待保羅就是接待主基督。」為了這個目的而表現好客的精神好極了!
今天我們仍然需要表現好客的精神。耶和華見證人數以千計奉派探訪各群會眾的弟兄,受到信徒同工熱情的款待。一些王國宣揚者自費到一些只有很少傳道員的地區傳道。邀請他們到我們家裡作客,能帶來莫大的裨益,即使我們的家也許有點簡陋。有時我們只需熱情地請客人吃一頓家常便飯,就能有大好的機會「互相鼓勵」,顯出對弟兄的愛,對耶和華的愛。(羅馬書1:11,12)主人尤其會因此深感滿足,因為「施與比接受更快樂」。(使徒行傳20:35)
[腳注]
a 據估計,到了公元100年,羅馬的道路網長約8萬公里。
[第23頁的圖片]
基督徒「要努力表現好客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