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如何防範
雜誌編輯格蕾琴·莫根森説:“婦女絶不該天天受罪,給淫詞浪語滋擾;反過來,她們也不該期望,在工作場所,人人都動機純正,舉止得體。”值得稱讚的是,雇主和法院互相配合,共同保障工作場所的安全,雙方的努力已取得良好成果。舉例説,由於不想吃官司,環球各地的雇主雇員都力圖改善工作環境。許多公司已制定内部程序,處理員工對性騷擾的投訴。管理階層更不時舉辦座談會、研討會,指導雇員在工作場所該怎樣待人接物。
雇員熟悉公司政策,了解當地法例,凡事循規蹈矩,這顯然是明智的。(羅馬書13:1;提多書2:9)此外,基督徒也發覺,實踐聖經原則對己對人都大有造益。就對待同事而論,我們只要遵從這些受靈示的指引,就可免受性騷擾,也不致淪為好色之徒。
男子的正當行為
且討論一下男子該怎樣待女子。許多專家都告誡男子,不要觸摸異性。他們也提醒男子,即使友善地拍拍異性的背部,也很容易被對方誤解。工會律師弗蘭克·哈蒂指出,“陪審團對觸摸懷有非常嚴肅的看法。”這位律師有甚麽提議?“跟異性握手是無妨的,但不宜超出這個界限。”誠然,關於觸摸異性,聖經並沒有定下任何通則。a不過,考慮到目前的法律趨勢、時下的道德風氣,謹慎一點倒是好的。有些人跟異性交談的時候,往往不自覺地觸摸對方,他們就更要留意自己的舉動了。
無可否認,聽從這樣的忠告有時並不容易。且舉例説明。格倫從小就受西班牙文化薰陶。他説:“在家鄉,每逢朋友相遇,大家都會互相擁抱,比美國人還要熱情。我們家裏各人都會親吻朋友,以示歡迎;在這兒我們卻受到提醒,不要隨便這樣做。”關於待人處事,實踐聖經原則的確大有助益。使徒保羅吩咐年輕的提摩太説:“待年輕人要像待兄弟一樣;待年老的婦人要像待母親一樣;待年輕婦人要有純潔的心,像待姊妹一樣。”(提摩太前書5:1,2,《現譯》)這個原則不是清楚表明,挑逗性的撫摸、輕薄的態度一概沒有立足餘地嗎?
同一原則對言談也適用。聖經説得很恰當:“淫亂和各種不潔的事,或是貪心,在你們當中連提也不該提,這才跟聖民相稱;可恥的行為、愚蠢的言談、猥褻的笑話,這些不合適的事也不該提。”(以弗所書5:3,4)嘉西·欽諾伊是一位律師,專門處理性騷擾訴訟。她建議,你口出髒話之前,不妨考慮以下問題:“你想自己的母親、姐妹或女兒聽到這樣的言談嗎?”不論對講者聽者,猥褻下流、挑動情慾的言談都是有辱人格的。
防範性騷擾
人可以怎樣避免遭受性騷擾呢?耶穌首次差派門徒出外傳道的時候,所提出的勸告也可應用在這一點上:“看啊!現在我差你們出去,好像把綿羊差到狼群當中;所以,你們要像蛇一樣謹慎,像鴿子一樣清白無邪。”(馬太福音10:16)不管碰上甚麽情況,基督徒都不是孤立無援的。聖經向我們提出保證:“智慧必入你心;……謀略必護衛你;聰明必保守你。”(箴言2:10,11)因此,讓我們一同查考聖經,看看甚麽原則可以幫助你保護自己。
1.跟同事相處的時候,要留意自己的行事為人。這並不是指你要冷待同事,甚或採取敵視態度,因為聖經敦促我們要“追求同所有人和平共處”。(希伯來書12:14;羅馬書12:18)但既然聖經告誡基督徒“對外人,總要用智慧行事”,跟同事保持距離,公事公辦倒是好的;對異性同事,就更要這樣做。(歌羅西書4:5)伊利莎白·鮑威爾在《對抗性壓迫》一書勸勉在職人士,“要學會分清界線,要懂得區分甚麽是恰如其分的隨和態度,甚麽是歡迎挑逗的示好態度。”
2.衣着要端莊。别人可從你的衣着打扮看出你的為人。早在聖經時代,人要是穿着某種款式的服裝,就會給自己加上傷風敗俗的臭名。(箴言7:10)同一原則至今仍然適用;緊身、俗麗、暴露的衣着可令人想入非非。誠然,有些人也許認為,自己有權隨意選擇服裝。但正如作家伊利莎白·鮑威爾所説,“你的同事要是認為,竊取金錢沒有甚麽不妥,我就會奉勸一句,不要把皮夾子放在顯眼地方,免得他們有隙可乘。……你要知道,當今……社會的種種態度都是不健全的,所以你要設法保護自己以防吃虧。”聖經的忠告很切合目前的情況。聖經告誡女子要“服裝端整,以謙遜的態度、健全的思想裝飾自己”。(提摩太前書2:9)你的衣着要是得體大方,給淫詞浪語滋擾,或是受淫辱的機會就大為減少。
3.留意你的交往!聖經告訴我們,一個稱為底拿的少女被人姦污了。她經常出去,“要見[迦南]地的女子們”,結果引起侵犯者的注意。迦南地的女子淫蕩不貞,早已臭名遠播!(創世記34:1,2)今日的情形也類似,同事的談話如果總是流於猥褻,而你又經常跟他們聊天,聽他們説下流笑話,其他男同事就會以為,你會接受他們的挑逗。
這並不是指你要輕視同事。可是,交談一旦近乎淫穢,何不説聲“對不起”,然後轉身離開呢?值得一提的是,許多耶和華見證人都發覺,持守崇高的道德標準不但為他們贏得好名聲,還可以保護自己免受性騷擾。——彼得前書2:12。
4.避免連累自己。聖經講述一個名叫暗嫩的青年男子,刻意製造機會跟年輕的她瑪獨處,趁機會對她施暴。(撒母耳記下13:1-14)今天,好色之徒也許會耍出類似的手段,他們要不是邀請下屬喝酒,就是無故要求下屬超時工作。務要提防這樣的要求!聖經説:“機警的人一見災禍趕緊躲開。”——箴言22:3,《現譯》。
假如你遭受性騷擾
當然,女子即使品行端正、無可指責,有些男子也會心存不軌。你一旦成為騷擾對象,就該怎麽辦呢?有些人建議,處之泰然罷了!一名女子説:‘辦公室的性活動就是生活的情趣所在!’提起挑逗異性,真正的基督徒絶不會把這樣的舉動看做風趣幽默、討人歡喜;剛相反,他們覺得這是惹人反感的。他們‘切切痛恨邪惡的事’,更深深明白到,挑逗的目的通常在於誘使對方犯性不道德。(羅馬書12:9;對照提摩太後書3:6。)不管怎樣,粗野的舉止起碼有辱基督徒的尊嚴。(對照帖撒羅尼迦前書4:7,8。)碰上這樣的情形,你可以怎樣應付呢?
1.表明立場!聖經報導了敬畏上帝的約瑟,對性不道德的要求有怎樣的反應:“這事以後,約瑟主人的妻以目送情給約瑟,説:‘你與我同寢吧!’”對於女主人的求愛表示,約瑟僅是置之不理,希望難題會自動消失嗎?恰恰相反!聖經表明他勇敢地拒絶女主人的勾引,説:“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上帝呢?”——創世記39:7-9。
約瑟的行為給所有男女立下優良榜樣。你即使對淫詞浪語、侵犯行為置之不理,難題也不會自動消失。更糟的是,你可能會被對方嚇倒。你要是畏縮膽怯,對方就準會得寸進尺!瑪莎·朗厄蘭專門輔導婦女怎樣提防好色之徒的侵犯。這位顧問指出,強姦犯往往利用性騷擾來“衡量一下,女子一旦被人施暴,有多大可能會抵抗還擊;面對性騷擾,女子要是逆來順受,甚或驚惶失措,對方就會認為,女子被人強姦的時候,反應也會一樣”。因此,一有迹象表明,對方有意進行性騷擾,你就要表明立場。一位作家指出:“事實往往表明,馬上用清晰的口吻拒絶,就足以令侵犯者知難而退。”
2.你説“不”就是不!這句話出自耶穌的登山寶訓。(馬太福音5:37)既然侵犯者通常都不肯罷休,耶穌的話對這樣的場合就很適用了。你究竟要堅定到甚麽程度呢?這要視乎環境、侵犯者的反應而定。你要堅決拒絶,要清清楚楚地讓對方知道你絶不妥協。有時你只需保持冷靜,直截了當地表明立場就够了;要有目光接觸。專家提出以下的建議:(甲)清楚講出你的感覺。(“我絶不容許你……。”)(乙)具體地指出對方的冒犯行為。(“……當你滿口粗言穢語……。”)(丙)清楚説明你要求對方怎樣做。(“請你不要在我面前再説下流話!”)
朗厄蘭告誡婦女:“無論如何,對抗不該演變為實際的挑釁行動。進行反擊(侮辱、威嚇、惡言相向、出拳攻擊、啐唾沫在對方的臉上等)只會産生相反效果。惡言辱罵會引起危險;除非你身體受傷而要自衛,否則無需訴諸暴力。”這樣的勸告很切合實際,跟聖經在羅馬書12:17的建議一致:“對誰都不要以惡報惡。”
儘管你竭力阻止,侵犯者還是不肯罷休又怎麽辦?有些公司已制定程序,處理性騷擾一類的事。一般説來,當事人只是揚言要向公司内部申訴,就足以叫侵犯者住手。但説來遺憾,並不是所有主管都是富同情心的,男女雇員也很難要求上級體諒自己的處境。格倫因遭受女同事騷擾而向上級申訴。他回想説:“我向上司講述這件事,他卻滿不在乎,不加理會。事實上,他認為我愛開玩笑。我只好小心防範,想盡辦法避開那個女子。”
有些人實際起訴侵犯者。不過,你從報章讀到的巨額賠償個案,只是罕有的例子罷了。此外,《對抗性壓迫》一書也提醒説:“一旦要訴諸法律索償,受害人就要有足够的心理準備,整個訴訟程序往往曠日持久,結果把受害人弄得心力交瘁。”所以,聖經有充分理由提出以下的勸戒:“不可輕率出去與人爭訟。”(箴言25:8,《新譯》)採取法律行動對情緒和靈性可影響深遠,有些人經過一番心思熟慮,覺得還是另謀生計好了。
性騷擾不復存在
性騷擾並不是新玩意。正如人心總是不完美、奸狡詭詐、貪得無厭的,性騷擾也遍及全球、隨處可見。審查委員會、法院判例永不能把性騷擾這個社會弊病根除。世人如果想擺脱性騷擾,就非把内心情況改變過來不可。
今天,憑着上帝的話語和聖靈的幫助,環球各地都有人不斷更新自己的内心情況。正如預言者以賽亞所描述,性情像豺狼、獅子般兇猛的人正學習以禮待人,舉止要像綿羊、小牛那麽馴良。(以賽亞書11:6-9)通過聖經研究的安排,耶和華見證人每年幫助了很多“豺狼”般的人改過自新,把根深蒂固的不良習性戒除。這些人聽從聖經的吩咐,‘除掉舊品格;這種品格依循從前一貫的行為’,並且穿上“新品格;這種品格是按照上帝的旨意,在真實的正義和忠貞裏創造的”。——以弗所書4:22-24。
終有一天,大地會住滿緊守聖經標準的男女。敬畏上帝的人熱切盼望這天來臨,到時各種各樣的虐待都會不復存在。在那美好的一天臨到以前,他們仍需竭力應付目前的醜惡現實。
[腳注]
a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1提醒男子‘不可觸摸女子’。很明顯,保羅的意思是指性接觸,而不是指漫不經心的觸摸。(對照箴言6:29。)經文的上下文表明,保羅正鼓勵哥林多的基督徒保持獨身,並告誡他們不可耽於性不道德。——請參閲《守望台》1973年7月1日刊,“讀者來函”一文。
[第7頁的精選語句]
“你想自己的母親、姐妹或女兒聽到這樣的言談嗎?”
[第8頁的圖片]
得體的舉止、端莊的衣着可大大保護人免受性騷擾
[第10頁的圖片]
今天,真正的基督徒學會以禮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