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觀點
一夫多妻制有何不妥?
珍的煩惱始於父親到城裏找工幹活的時候。a在非洲一個距離鄉間住所很遙遠的地方,他開始與另一個女子同居。“我們的生活很苦,”珍解釋説。“因為父親並沒有在經濟上支持我們。他只是維持第二個妻子和她的兒女的生活。我在學的最後幾年間,時常都餓着肚子上床睡覺。我們的住所也由於日久失修而破舊不堪。在週末,我售賣水果,試圖幫助母親維持家計。可是我們仍然捉襟見肘。夜復一夜,我都在哭泣。”
珍的經驗道破了多妻的婚姻時常為無辜的成員造成多大的艱辛。在南非洲説文達語的人當中,多妻家庭的妻子會稱另一位為姆赫德津加。這個來自一個意思是“烤炙”的詞看來這正好用來描述在多妻家庭裏妻室間時常出現的難題。
‘但是’,可能你會問,‘多妻制真是不對的嗎?如果不對,為甚麽有些著名的聖經人物擁有多過一個妻子呢?’
聖經中的多妻記載
曾有一段時間,上帝容許人多妻。這是為了要實現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我必叫你成為大國。”(創世記12:2;出埃及記1:7)那時,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並沒有子女。最後她請求亞伯拉罕藉着她的女奴夏甲産生後裔。饒有興趣的是,聖經清楚指出這件事為亞伯拉罕的家庭所帶來的煩惱。——創世記16:5,6;21:8-10。
至於亞伯拉罕的孫子雅各,他原本只打算娶一個妻子拉結。(創世記44:27)由於受岳父拉班所騙,雅各結果娶了拉班的兩個女兒,拉結和利亞。(創世記29:21-28)此外,由於這兩位妻子不斷催促,雅各才與她們的使女辟拉和悉帕發生關係而産生後嗣。聖經再一次毫不隱瞞地透露多妻為雅各的大家庭所帶來的難題。——創世記29:30,31;30:1-3,15,16,20;37:2-4;44:20-29。
聖經也記載到有關撒母耳先知的父親以利加拿和兩個妻子哈拿、毗尼拿的故事。毗尼拿苛待哈拿以致她時常哭泣不吃飯。毗尼拿的行動顯然是由於以利加拿厚愛哈拿,因而對哈拿滿心嫉妒。——撒母耳記上1:4-7。
的確,多妻的習俗為人帶來苦惱。當上帝的古代子民仍然奉行多妻制時,聖經卻清楚表明上帝的原意是否要讓男子擁有多個妻子。
上帝原定的標準
若要明瞭上帝對婚姻原先所定的標準。我們必須回顧人類歷史的起初發展。當時夏娃剛剛被造,她被領到亞當面前。上帝的話語叙述亞當如何深受妻子的吸引。他説:“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聖經繼續説:“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1-24。
至於基督徒的婚姻,耶穌恢復上帝原定的標準——一夫一妻制。(馬太福音19:4,5)他還表明已婚的人應該現在就緊緊跟從這項神聖的標準。正如他解釋説:“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19:6)因此,已婚的基督徒必須保護他與合法配偶之間的“一體”盟約。b與第三者發生性關係便等於多妻,此舉會褻瀆這項神聖安排。這樣的行為在基督徒會衆中是受到禁止的。——哥林多前書5:11;6:9,16,18;希伯來書13:4。
因此,不足為怪地,聖經以嘉許的口吻談及只娶一個女子為妻的已婚基督徒男子。(哥林多前書9:5;提摩太前書3:2)聖經解釋説:“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不是多位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不是一個已經擁有合法妻子的男子)。”——哥林多前書7:2;箴言5:18。
有些人得知聖經禁止人多妻後,就採取果敢步驟使自己的生活與上帝的旨意一致。請考慮約翰的例子。c他生活在中非一個城市裏。他從前有三個妻子。但他與耶和華見證人研讀聖經之後,便着手與幾個妻子商討,然後作出一項個人決定。他作出安排在未來照顧他的第二和第三位妻子以及她們的子女,讓他們返回鄉間居住。藉此約翰得以有資格加入當地的基督徒會衆而與他們一同事奉上帝。他也經歷到其他福分。
他解釋道:“從前每夜當我回家時,家裏總是充滿了各種難題。例如,一位妻子會挑剔另一位妻子的子女,孩子們則各自支持一方。我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混亂的局面平定下來。現在我既學會與一位妻子共同生活,我的家已成為一個和平的安樂窩了。”
的確,為了享有上帝的祝福所帶來的和平,作出衷誠的努力是值得的。——羅馬書12:1,2。
[腳注]
a 非真實名字。
b 《新編國際新約神學辭典》指出,當創世記2:24的希伯來字在馬太福音19:5後半部被譯成“一體”時,其希臘文是有特别的意義的。這意味到“一個男子與一個女子的全面合夥。這種合夥是不能結束的。否則便會對合夥人造成傷害。”
c 非真實名字。
[第31頁的精選語句]
“性嫉妒和吵嘴是[多妻]家庭中常見的難題;若要家庭保持和睦,丈夫必須明智、堅強、圓滑、謹慎才行。”——《新大英百科全書》
[第31頁的圖片]
赤陶瓷製的非洲家庭塑像;爾格博族的丈夫和妻子
[鳴謝]
Courtesy of The British Muse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