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垂聽禱告的上帝
整部聖經的記載表明,人應當向耶和華禱告。(詩篇5:1,2;馬太福音6:9)耶和華是“聽禱告的主”。(詩篇65:2;66:19)他有能力幫助祈求他的人。(馬可福音11:24;以弗所書3:20)聖經也表明,人向假神和偶像禱告其實是愚不可及的,因為偶像既聽不見,也不能做甚麽。跟真神耶和華比較起來,偶像所代表的假神實在一無是處。(士師記10:11-16;詩篇115:4,6;以賽亞書45:20;46:1,2,6,7)在迦密山上,耶和華跟巴力的比試充分證明,向假神禱告是愚昧的。——列王紀上18:21-39;參閲士師記6:28-32。
有些人説,人可以向其他對象——例如上帝的兒子——禱告,但證據卻有力地表明這樣做是不對的。不錯,聖經曾記載在不尋常的情況下,有人在禱告中對天上的耶穌説話。例如,司提反在死前請求耶穌説:“主耶穌啊,求你接受我的靈。”(使徒行傳7:59)可是,記載的上下文卻顯示,司提反的話是在很特殊的情況下説的。當時,司提反剛在一個異象裏看見“耶穌站在上帝的右邊”,他感到自己彷彿在耶穌面前一樣,於是放膽向心目中的基督教元首發言。(使徒行傳7:55,56;歌羅西書1:18)類似地,使徒約翰在啟示錄的終結説:“阿們!主耶穌,來吧。”(啟示錄22:20)再一次,經文的上下文顯示,約翰在一個異象裏(啟示錄1:10;4:1,2),聽到耶穌談論自己會再來,所以他才説出上述的話,表示渴望耶穌快來。(啟示錄22:16,20)司提反和約翰這兩個事例,跟約翰在啟示錄一個異象中同天上一個個體交談的情形十分類似。(啟示錄7:13,14;參看使徒行傳22:6-22。)但我們找不到其他證據表明,基督的門徒在别的情況下也以這個方式向升天後的耶穌説話。因此,使徒保羅寫道:“凡事藉着禱告和懇切祈求,連同感謝,把你們的呼籲告知上帝。”——腓立比書4:6。
蒙上帝垂聽的人
“凡有血氣的”人都可以來到“聽禱告的主”耶和華上帝面前,向他禱告。(詩篇65:2;使徒行傳15:17)以色列人一度是上帝的“産業”,是跟他有契約關係的人民。但甚至在那個時候,外族人只要承認以色列是上帝所任用的工具,耶路撒冷的聖殿是他揀選給人獻祭的地方,他們就可以來到耶和華面前,向他禱告。(申命記9:29;歷代志下6:32,33;參看以賽亞書19:22。)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差别,後來藉着基督的死亡而永遠除去。(以弗所書2:11-16)彼得在意大利人哥尼流家裏,看出“上帝是不偏心的,無論哪個國族的人,只要畏懼他,行正義,都蒙他悦納”。(使徒行傳10:34,35)因此,事情的決定因素在於一個人的心,和他的心推動他做的事。(詩篇119:145;耶利米哀歌3:41)上帝向遵守他的誡命、做“他眼中喜悦的事”的人提出保證,他的“耳”會傾聽他們的祈求。——約翰一書3:22;詩篇10:17;箴言15:8;彼得前書3:12。
可是,蔑視上帝話語和律法、犯流血罪和慣行惡事的人,他們的禱告卻不會蒙上帝垂聽;在上帝看來,他們的祈求是“可憎”的。(箴言15:29;28:9;以賽亞書1:15;彌迦書3:4)這樣的人縱使禱告,“也算犯罪”。(詩篇109:3-7,《現譯》)掃羅王由於放肆、反叛,失去了上帝的喜悦;雖然“掃羅求問耶和華,耶和華卻沒有藉着夢,或烏陵,或先知回答他”。(撒母耳記上28:6,《新譯》)偽善的人喜歡在别人看見的地方禱告,故作虔誠;耶穌説他們已經收到“全部的報酬”了。不過他們的報酬不是來自上帝,而是來自世人。(馬太福音6:5)法利賽派的人裝出一副虔誠的樣子,故意作冗長的禱告,並以自己高人一等的操守自豪;可是,上帝卻譴責他們的偽善。(馬可福音12:40;路加福音18:10-14)他們只在口頭上親近上帝,心卻遠離他,也偏離了他那真理的話語。——馬太福音15:3-9;參看以賽亞書58:1-9。
一個人必須相信上帝,同時也深信“他會賜報酬給懇切尋求他的人”。(希伯來書11:6)他要“懷着滿有把握的信心”上前靠近上帝。(希伯來書10:22,38,39)人承認自己有罪,也是必須的。人犯了嚴重的罪,就要“懇求耶和華……施恩”。(撒母耳記上13:12;但以理書9:13,《新譯》)但他必須先軟化自己的心,謙卑悔過,痛改前非。(歷代志下34:26-28;詩篇51:16,17;119:58)這樣,上帝就會垂聽他的禱告,應允他的懇求,赦免他的罪過。(列王紀下13:4;歷代志下7:13,14;33:10-13;雅各書4:8-10)如此,他就不會感到上帝以“黑雲遮蔽自己,以致禱告不得透入”。(耶利米哀歌3:40-44)一個人如果沒有聽從上帝的勸告,即使上帝沒有完全不聽他的禱告,他的禱告仍然會受到“阻礙”。(彼得前書3:7)人向上帝尋求寬恕,他自己也必須敏於寬恕别人。——馬太福音6:14,15;馬可福音11:25;路加福音11:4。
禱告的回應
縱使上帝曾在古代跟個别的人互相交談,這卻不是常見的事。以大多數而言,上帝的交通對象也僅限於某些特别的代表,例如亞伯拉罕、摩西等。(創世記15:1-5;出埃及記3:11-15;參看出埃及記20:19。)甚至那時,除了跟在地上的愛子説話外,上帝的一切話語都是通過天使向人頒布的。(參看出埃及記3:2,4;加拉太書3:19。)此外,天使披上肉身,把信息傳達給人也不是常見的事。我們從接獲信息的人一般的不安反應,就可以看出這點。(士師記6:22;路加福音1:11,12,26-30)因此,大多數事例表明,上帝多半通過他的預言者應允人的禱告,或拒絶人的請求。耶和華垂聽人的禱告時,常有一些明確可辨的證據。例如,他拯救僕人脱離仇敵的手(歷代志下20:1-12,21-24),或在人極度窘迫的時候,向他們提供生活的必需品。(出埃及記15:22-25)不過,上帝最常用的回答方式卻是人不易察覺的,尤其是他的幫助包括:給人所需的道德力量和屬靈啟迪;幫助人持守正義的途徑;促使人完成上帝委派的任務。(提摩太後書4:17)對基督徒來説,上帝垂聽的禱告主要跟屬靈的事有關。這些事雖然不像上帝在古代所顯的大能那樣壯觀,但重要性卻絲毫不減。——馬太福音9:36-38;歌羅西書1:9;希伯來書13:18;雅各書5:13。
要禱告蒙上帝悦納,人就必須向正確的對象——耶和華上帝——禱告;他必須在禱告裏談論正當的事,即那些跟上帝業已顯示的旨意完全一致的事;他必須通過上帝所指定的途徑,即通過基督耶穌,向上帝禱告;他的禱告也必須出於正當的動機和懷着一顆潔淨的心。(參看雅各書4:3-6。)除此之外,表現鍥而不舍的態度也是必需的。正如耶穌説,我們要不斷“請求”“尋找”“敲門”,不可放棄。(路加福音11:5-10;18:1-7)耶穌還提出一個問題,就是他“來到”的時候,地上是否仍會找到對禱告力量懷具信心的人。(路加福音18:8)聖經清楚指出,上帝若看來延遲回應某些禱告,這並非由於他沒有能力或不願意的緣故。(馬太福音7:9-11;雅各書1:5,17)某些事例表明,人要等候上帝所定的適當時間來到,才會獲得回答。(路加福音18:7;彼得前書5:6;彼得後書3:9;啟示錄6:9-11)主要的原因顯然是,上帝讓懇求他的人可以表明,他們的關注有多深,他們的願望有多熱切,以及他們的動機純正到甚麽程度。(詩篇55:17;88:1,13;羅馬書1:9-11)有時,他們不得不像雅各一樣,要搏鬥多時才能獲得上帝的祝福。——創世記32:24-26。
誠然,耶和華上帝絶不會因群衆壓力而採取某個行動。可是,他會留意手下整體僕人所表現的關注有多大。只要他們萬衆一心,對事情表現深摯的關注,上帝就會採取行動。(參看出埃及記2:23-25。)不過,要是他們表現漠不關心的態度,上帝就可能不會採取行動。有一段時期,重建耶路撒冷聖殿的工程得不到猶太人的支持。(以斯拉記4:4-7,23,24;哈該書1:2-12)其間,工程更因遭人擾亂而拖延了一段日子。後來在尼希米重建城牆的時候,猶太人萬衆一心地禱告,全力支持建築工程,結果僅花了52天,工程就完成了。(尼希米記2:17-20;4:4-23;6:15)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會衆時,談及上帝搭救他脱離死亡,然後説:“你們也可以為我們懇切祈求,合力幫助我們;這樣,既然虔誠禱告的面孔多起來,我們就會得蒙仁慈的賜予,結果有許多人為我們獻上感謝。”(哥林多後書1:8-11;參看腓立比書1:12-20。)聖經時常強調代禱——不論是代一個人或一群人——所發揮的力量。關於“彼此禱告代求”,雅各説:“正義的人懇切祈求,所發揮的作用是大有效力的。”——雅各書5:14-20;參看創世記20:7,17;帖撒羅尼迦後書3:1,2;希伯來書13:18,19。
同樣值得留意的是,我們要經常為事情向至高統治主耶和華“祈求”。懇求上帝的人提出適當理由,表明何以他相信自己的請求是正確的,從而證明他懷有正當和不自私的動機。他提出的理由顯示,在他看來還有其他因素比自己的利益更為重要。這些因素也許涉及:尊榮上帝的聖名,上帝子民的福利,以及上帝採取行動或拒絶這樣行會對其他人所産生的影響。向上帝提出懇求的人可以祈求上帝表現公正、慈愛和慈悲。(參看創世記18:22-33;19:18-20;出埃及記32:11-14;列王紀下20:1-5;以斯拉記8:21-23。)基督耶穌也代他的忠心跟從者向上帝“祈求”。——羅馬書8: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