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熟
(Maturity)
根據某個標準,完全成長、熟透、完備的狀態。(見完美)要衡量屬靈的成熟(完備),標準就在聖經之中。按照這個標準衡量,成熟的基督徒不是屬靈的嬰孩,不善變,不容易被人誤導,也不會在教義問題上受人影響。(弗4:11-14)成熟的基督徒的理解力受過鍛鍊,能明辨是非,不必有人從頭教他學習基本的道理。(來5:11-6:2)引導他的不是世俗的智慧,而是上帝的聖靈。(林前2:6,10-13,Rbi8 腳注)
聖經從沒有談到靈性成熟的不同程度或階段。可是,正如人在成年以後也會在知識、經驗、明辨事理的能力方面繼續增長,成熟的基督徒也會繼續進步。他經歷過考驗,就比以前更有信心,更能忍耐。門徒雅各説:「我的弟兄,你們遭遇各樣考驗的時候,要把這一切視為喜樂的事,因為知道,你們信心的素質經過驗證以後,就能産生忍耐。但是,要讓忍耐完全發揮作用,叫你們可以完備[字面意思是『完美』],凡事健全,毫無欠缺。」(雅1:2-4)在身體、思想、天賦方面,成年人的能力都各有不同。同樣,成熟的基督徒也會在特質方面各有所長,例如知識、判斷力、勇氣、慷慨都不一樣。(參看林前7:7;12:4-11,27-31)因此,在考慮一個基督徒是否成熟時,必須記住特别的才能並不是決定因素。
跟會衆有關的整個安排,包括設立使徒、先知、傳福音者、牧人、導師,都能幫助人成為成熟的基督徒,在靈性上長大成人。(弗4:11-14;另見西1:28,29;4:12,13)那些擔任牧人和導師的基督徒,自然必須是靈性成熟的人,而不是屬靈的嬰孩。不過,基督徒除了要在靈性上達到成人的階段,還要符合其他條件,才會獲委任為監督或助理僕人。(提前3:1-9,12,13;多1:5-9)例如,監督必須符合的條件之一,就是要「善於督導自己的家,兒女順從,凡事莊重」。(提前3:4)因此,從屬靈觀點來看,一個人可能在某些方面很成熟,但如果他的兒女桀驁不馴,他就不符合監督的資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