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Education)
傳授或取得知識與技能。要達到教育的目的,可用的方法包括:(1)解釋及反覆教導;(2)本着愛心去管教和培訓(箴1:7;來12:5,6);(3)留心觀察(詩19:1-3;傳1:12-14);(4)責備和訓斥(詩141:5;箴9:8;17:10)。
耶和華上帝是最偉大的教育家和導師,無與倫比。(伯36:22;詩71:17;賽30:20)上帝創造他地上的兒子亞當時,賦予他説話和語言的能力(創2:19,20,23),讓他知道很多關於受造萬物的知識(創1,2章),並給了他一些指示和吩咐(創1:28-30;2:15-17)。
在族長社會 聖經由始至終表明,家庭是施行教育的基本單位。在最古老的社會裏,父親是一家之主,而「家」的規模可以很大。以亞伯拉罕為例,他的「家」就猶如一個社區那麽大。教導家人是家主的責任。(創18:19)從約瑟的表現可以看出,以撒和雅各都效法他們的父祖亞伯拉罕,悉心教導兒女。(創39:4,6,22;41:40,41)住在烏斯地的約伯(亞伯拉罕的遠親)看來頗熟悉天文地理以及當日的工業發展,他後來更有幸上了一節由耶和華親自教授的自然歷史課。(伯9:1,9;28,38-41章)
對於天文、數學、幾何、建築、科學與藝術,古埃及人的知識也相當豐富。摩西除了從母親那裏學到跟崇拜耶和華有關的事(出2:7-10),也學了「埃及人的一切智慧」,因此「説話做事都大有能力」(徒7:22)。儘管以色列人曾在埃及做奴隸,卻都能寫會讀,也十分重視對孩子的教育。他們快要進應許之地時受到囑咐,要將上帝的吩咐「寫」在房子的門柱上和城門上,也要反覆教導兒女認識上帝的律法。當時,他們説的寫的都是希伯來語。(申6:6-9;另見申27:3;書8:32)
從訂立律法之約到被擄到異地 在這段時期,教育兒女的責任依然主要落在父母身上。(出12:26,27;申4:9;6:7,20,21;11:19-21)猶太人素來重視教育,明白父母有責任從小就在靈性、道德和思想上教育下一代。瑪挪亞曾祈求上帝指教他如何將兒子參孫撫養成人。(士13:8)在家裏,父親固然是主要的導師,但母親也有責任施教,特别是幫助孩子切實聽從父親的教誨和管教。(箴1:8;4:1;31:26,27)父母清楚知道,孩子從小受到適當的訓導,長大後就不會輕易偏離正道了。(箴22:6)
兒女有義務深深尊敬父母,父母則有責任認真行使管教的權杖。(箴22:15)父母應該本着愛心施教,但孩子如果很不聽話,也許就得施行嚴厲的管教,包括責打和懲罰。(箴13:24;23:13,14)咒罵父母或打父母的,都必處死。(利20:9;出21:15)成年的兒子要是頑劣忤逆,無可救藥,以色列人就要用石頭打死他。(申21:18-21)事實上,十誡中的第五條是個帶應許的誡命:「要孝敬父母……使你在耶和華你上帝賜給你的地上活得長久,凡事順利」。(申5:16;弗6:2,3)
父母在生活每一方面都應該受上帝的律法指引,隨時並持續不斷地教導兒女。無論在家裏、在路上、或一起工作時,都應該諄諄教誨,而且不限於責罵和處罰,既要言傳也要身教。每年三次,兒女跟父母一起上耶路撒冷守節時,不但可以在路上學到地理常識,也有機會跟來自不同地方的同胞來往。(申16:16)
除了宗教知識,男孩子也要學習父親的謀生技能或别的手藝。以色列人在曠野建會幕時,上帝把教導的才能賜給比撒列和奧何利亞伯這兩個技藝精湛的工匠,讓他們懂得把知識傳授給别人。(出35:34)為了好好履行妻子的責任,女孩子不但要學習料理家務,也要學會像撒拉那樣對丈夫表現深深的尊敬。(創18:12;彼前3:5,6)關於賢妻的才德、成就以及職責,箴言31章描述得十分詳盡。
以色列人看來從小就學習音樂。聖經提到一些婦女能歌善舞,還會擊鼓彈琴。(撒上18:6,7)利未部族的男子有的會譜歌作詩,有的會彈琴唱歌。(詩87篇的題記;88篇的題記;代上25章)
另外,上帝把整個利未部族撥出來,好專責處理宗教教育的工作。公元前1512年,祭司正式就職。他們的一個主要職責就是教導人民認識上帝的律法。摩西是利未人,也是律法之約的居間人,因此順理成章是上帝律法的導師。(出18:16,20;24:12)其他祭司和非祭司的利未人則負責向國民闡明耶和華藉摩西頒布的一切條例。(利10:11;14:57;申17:10,11;代下15:3;35:3)他們要向民衆公開宣讀律法書。每逢安息年的住棚節,全國上上下下,不論男女老幼(在崇拜活動上,他們並沒有按年齡或性别被分隔開來),包括城裏僑居的人和所有聽了能明白的人,都要聚集起來,聆聽利未人朗讀律法書。(申31:9-13)約沙法王在位第三年,發起了一次全國教育運動,吩咐國中的領袖、祭司和利未人帶着上帝的律法書,走遍猶大各城去教導人。(代下17:9)
《希伯來語經卷》中有不少内容是用詩歌體裁寫的,能加强記憶,有助於學習。希伯來詩句不用字音押韻,只着重意義上的對稱和思想上的節奏。很多生動有力的隱喻都取材於大家(包括小孩)熟悉的自然景物。聖經中也有離合體詩句,這些詩句是按希伯來字母的順序做句首的(詩25,34,37,111,112,119篇;箴31:10-31;哀1-4章);有時連續幾節經文都用同一個字母開頭。以詩篇119篇為例,全篇共176節的句首是由希伯來語22個字母開頭的,即頭8節都用希伯來語的第一個字母ʼaʹleph(阿萊弗)開頭,接着8節用的都是第二個字母behth(貝特),照此類推。
獲釋回鄉後 以色列人從巴比倫返回故土、重建聖殿後,教育國民認識正確的崇拜是當務之急。受過優良教育的以斯拉是個抄經士。(拉7:1,6)他不但抄寫聖經,還把很多文獻輯錄成書,並參與了《希伯來語經卷》正典的整理工作。此外,他在以色列國大力推行教育,教導國民認識上帝的律法,忠心履行自己作為利未祭司的職責。(拉7:11,12,25)為了恢復正確的崇拜,他把所有從巴比倫回國的祭司和利未人組織起來,安排他們教導那些回鄉的以色列人及其子孫。(尼8:4-9)希伯來裔的抄經士(又稱蘇弗令)精通律法,雖然不一定是利未人,但他們在教導國民的事上的角色舉足輕重。可惜,他們後來大量引入人的傳統,結果把上帝話語的純正道理腐化了。(見抄經士,文書)
公元1世紀 公元1世紀,教育兒女的責任依然主要落在父母身上,幼兒教育尤其如此。(提後1:5;3:14,15)聖經説,耶穌在拿撒勒長大,由母親和養父撫養成人,除了身量隨年齡不斷增長之外,也充滿智慧。耶穌十二歲時顯出的悟性和對答,令當時聖殿裏的導師大感驚詫。(路2:41,46-52)在那個時代,抄經士仍然是民衆的主要導師,他們也在附屬於會堂的學堂裏公開施教。(見會堂)他們教授自然科學、摩西律法以及拉比的訓諭(這些訓諭是後來加進律法書的)。另外,父母也必須教兒女學會一門手藝。
耶穌是世上最卓越 的老師,被同時代的人公認為深具影響力的導師,廣受民衆歡迎。耶穌的門徒稱他為「拉比」,意思就是「老師」或「導師」。(可9:5;見拉比)有時候,連反對他的人也不得不承認耶穌的話説得好。有一次,法利賽派的人質問那些奉派去捉拿耶穌的差役為甚麽空手而回,差役説:「從來沒有人像他那樣講話的。」(約7:46;路20:39,40;可12:32,34)
耶穌是出色的導師,原因很多。首先,正如他自己説,他是奉父親的名而來的,父親怎麽説,他就照樣説。(約5:19,30,43;6:38;10:25)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在天上跟耶和華關係極為親密,不愧是闡明天父品德、作為和旨意的最佳人選。(太11:27)再説,耶穌也具有優秀導師的另一個必備條件:他深愛自己所教的人。(可10:21;約13:1,34;15:9,12)耶穌深愛他的門徒,甚至達到願意為他們捨命的地步,試問世間有多少老師能做到這一點呢?(約15:13)另外,耶穌洞悉人的内心和想法(約2:25),目光如炬、明察秋毫(路6:8)。耶穌從不為一己私利去施教,他心裏沒有奸詐,也沒有犯罪。(來7:26)耶穌不用抄經士的哲學理論去教人,只用日常生活的事物做比喻。正因為這個緣故,今時今日,耶穌的教誨依然好懂好讀,其中包含了很多精彩的比喻。(見比喻)
耶穌施教,有時也涉及訓斥和管教。(可8:33)耶穌既言傳也身教,全情投入傳道教人的活動。耶穌説話像有權柄的人,甚麽抄經士都無法相比。聖靈也為耶穌作證,表明他的教誨確實出於上帝,因此他可以憑着權柄和能力,命令污靈從人的身上出來。(可1:27;路4:36)假導師阻止人聽從耶穌的教誨,耶穌勇敢無畏地揭開他們的真面目,訓斥他們。(太23章)
在基督徒會衆 耶穌的門徒跟隨他的腳蹤,致力推行聖經教育工作,成績斐然。他們不但傳講 上帝王國的好消息,也教導 人學習聖經的真理。(徒2:42)他們跟耶穌一樣勇敢無畏,説話像有權威的人。(徒4:13,19,20;5:29)上帝的靈使他們大有力量,證明他們所傳所教的確實蒙上帝悦納。無論在聖殿、在會堂、在别人家裏,他們都教導人認識上帝的話語。(徒5:16,21;13:14-16;20:20)另外,他們跟其他基督徒一起聚集,好學習聖經,激發愛心,促進善行。(徒20:7,8;來10:24,25)
使徒保羅説,會衆裏成熟的男子擔起不同的職責和崗位,其中之一就是做導師。保羅指出,這一切安排旨在教育和培訓聖民,去做服事的工作,强化基督的身體。(弗4:11-16)哥林多前書14章顯示,當日的基督徒會衆持續不斷地推行聖經教育。會衆的每個成員,包括婦女,都受到培訓去教導别人,使人成為基督的門徒。(徒18:26;來5:12;羅12:7)但在會衆裏負責督導和施教的卻只能是成熟的基督徒男子,比如提摩太和提多。(提前2:12)這些監督必須具備資格在會衆裏施教,並能糾正不妥當的事。他們要格外留神,好確保自己所教的正確無誤,合乎健全的教誨。(提前4:16;提後4:2,3;多2:1)
關於體育活動的價值,聖經説的不多。使徒保羅的忠告是:「操練身體益處有限,敬虔卻事事有益,不論現在還是未來,都能叫人得着應許的生命。」(提前4:8)當然,傳道教人也得費力氣,但這種體力鍛鍊是十分可取的。耶穌在地上時走過很多路,他的門徒也一樣。以保羅為例,他往來各地傳道時肯定也得走很遠的路。
關於世俗教育,聖經同樣談的不多。聖經只提醒基督徒:不要浪費時間去鑽研人的哲學,不要糾纏於愚蠢無益的問題,也不要跟不相信上帝和他話語的人進行思想交流。(提前6:20,21;林前2:13;3:18-20;西2:8;多3:9;1:14;提後2:16;羅16:17)當然,基督徒知道上帝要求他們好好照顧家人衣食所需,而為了履行這個義務,他們往往得接受某些教育或培訓,好能就業謀生。(提前5:8)儘管如此,早期基督徒的歷史顯示,他們最關心的始終是竭盡所能去宣揚「好消息」,並讓聖經教育自己和願意學的人。(林前9:16)關於這一點,E.J.古茲匹德教授在《基督教進行印刷》(1940,111頁)中指出:
「基督徒一旦看出可利用印刷的書刊去傳播福音,就想盡辦法去善加利用了。他們不但印製新的書,還把舊的重印,不斷精益求精。但請不要誤會,基督徒不是在印刷術發明後才起步的,他們從公元70年起就一直用盡方法去傳福音的了,印刷術的成功只是讓他們如虎添翼而已。就算在異族入侵的日子以及在黑暗時代,他們這份熱情也從未冷卻。由此可見,早期基督徒的生活重心就是傳福音,他們不是單靠善言善行,而是用盡最先進的印刷術,要把福音完完整整、原原本本地傳給世上的每一個人。」(見學校;監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