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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洞悉聖經(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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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10:21説:「閃是希伯所有子孫的祖先,大哥雅弗的弟弟。」(現譯的腳注説:「『希伯』就是希伯來人的祖先」。)在這裏,聖經指出希伯與閃的關係,顯然是因為希伯的後代,特别是由亞伯拉罕産生的後代,在聖經裏擔當重要角色的緣故。正如接着的經文清楚表明,這節經文並沒有將希伯來人當作閃的惟一後代。看來,希伯通過約坍衍生的後代定居於阿拉伯,通過法勒衍生的後代則分布在美索不達米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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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人洞悉聖經(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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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觀點跟聖經顯示的證據一致,認為「希伯來人」(ʽIv·riʹ,伊卜里)一詞來自「希伯」(ʽEʹver,埃貝)這個名字。希伯是閃的曾孫,亞伯拉罕的祖先。(創11:10-26)關於希伯,我們除了知道他是從閃到亞伯拉罕的世系中的一代,就一無所知了。聖經並沒有記載希伯做過甚麽大事或個人有甚麽特别之處,作為子孫後代廣泛使用他名字的依據。但值得留意的是,創世記10:21特意提到希伯,把閃稱為「希伯所有子孫的祖先」。巴蘭在公元前15世紀所説的預言顯示,希伯死去多個世紀後,人們用他的名字來指某一族人或某個地區。(民24:24)如果「希伯」是父名,加上詞綴而成為他後代的名字,那麽以色列人就跟創世記10:1-32記載的挪亞「世系」中的某一個聯繫起來了。
這個觀點跟頭兩種觀點面對的問題一樣,如果「希伯來人」一詞源於「希伯」這個名字,為甚麽這個稱呼專門用來指以色列人呢?希伯還有一個兒子叫約坍,他所生的後代跟亞伯拉罕(及以色列)的後代不是同一世系。(創10:25-30;11:16-26)看來希伯的所有後代都可以稱為「伊卜里」(希伯來人)。有些學者認為,起初情況的確是這樣,但隨着時間過去,這個稱呼開始僅用來指以色列人,因為他們在所有希伯人(或希伯來人)中是最出名的。聖經的記載中也有其他類似的情況。例如,亞伯拉罕的後代中有很多不是以色列人,包括以東人、以實瑪利人,以及亞伯拉罕的妻子基杜拉所生的後代。可是,只有以色列人才稱為「亞伯拉罕的苗裔」。(詩105:6;賽41:8;另見太3:9;林後11:22)原因顯然是,上帝謹守跟亞伯拉罕所立的契約而善待以色列人。上帝為以色列人立國,賜給他們迦南地作為産業,幫助他們戰勝許多强大的敵人,這一切使以色列人不但有别於亞伯拉罕的其他後代,也有别於希伯的其他後代。另一種可能性,是希伯的其他後代中,有很多跟外族人通婚,以致失去了「希伯人」的身份。
因此,聖經的家系記錄特意提到希伯,很可能是要表明,挪亞預言上帝會賜福給閃的話,最終會在希伯的後代中應驗。隨後的發展顯示,得福的主要是以色列人。另外,在家系記錄中提到希伯,也是為了説明上帝應許的苗裔出自甚麽世系。據創世記3:15記載,耶和華早就預言這個苗裔會出現。這樣,希伯成為聯繫閃和亞伯拉罕的重要環節。這種聯繫跟聖經將耶和華稱為「希伯來人的上帝」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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