禧年
(Jubilee)
從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起計算,每七年為一個周期,第七個七年周期之後的那一年,就是禧年。希伯來語yoh·velʹ「約貝」(或yo·velʹ「約貝勒」)的字面意思是「公綿羊的角」,指在這第五十年吹響號角,向全地宣告自由。(利25:9,10,Rbi8 腳注;見號角,角)
以色列人從進入應許之地起,六年要撒種耕田,收集出産,但第七年是安息年,土地必須完全安歇。在這第七年,他們不可撒種,也不可修整葡萄園。即使是之前一年散落地上自生的穀物,也不可收割;也不可在沒有修整的葡萄樹上摘葡萄。地上必有出産給他們吃;他們的奴隸、雇工,以及在他們那裏寄居的、僑居的和他們當中的窮人,都有食物吃;連他們的家畜和境内的走獸也有東西吃。(利25:2-7;出23:10,11)要數七個這樣的周期(7×7=49),第七個七年周期之後的那一年,即第五十年,就是禧年。
禧年的安排跟安息年類似,土地必須完全安歇;對於地裏的出産,同一法令也適用。(利25:8-12)在每50年的周期中,以色列人在第48年及其後兩年多的糧食主要靠第48年這一年的出産,直到第51年(即禧年之後一年)土地撒種後有收成為止。在每個七年周期中,耶和華必在第六年賜福給以色列人,讓土地的出産够他們食用,能安然度過安息年。(利25:20-22)同樣,以色列人要是遵守上帝的律法,上帝也必在第48年賜下豐收,讓他們有豐足的糧食,能安然度過安息年、其後的禧年,以及禧年之後一年,直到土地撒種後有收成為止。
禧年在某種意義上是個全年歡樂的時期,也是個享受自由的日子。以色列人遵守禧年的規定,就表明他們信賴耶和華上帝;那時候,他們會一面感激上帝的供應,一面喜樂地享受他的供應。
在七月(提斯利月)十日,即贖罪日,以色列人會吹響號角(希伯來語shoh·pharʹ「紹法爾」或sho·pharʹ「紹法」,指動物彎曲的角),在全地宣告自由。這意味着希伯來奴隸會重獲自由,這些人大都因欠債而賣身為奴。一般來説,他們要做奴隸六年,到第七年才可以自由離去(出21:2),但到了禧年,即使他們做奴隸還不足六年,也都可以自由離去。人賣掉(通常因為貧窮)的祖傳産業,會交還給他;各人要歸自己的家族、回自己的産業去。沒有家庭會永遠深陷於貧困中。每個家庭都該受到尊重,享有尊榮。即使一個人敗盡家産,也不會令後代永遠失去祖傳的産業。事實上,從耶和華的觀點來看,土地是耶和華的,以色列人不過是僑居和寄居的人。(利25:23,24)要是以色列人遵守上帝的律法,就會像上帝所説:「你那裏必沒有窮人」。(利25:8-10,13;申15:4,5)
根據禧年的律法,土地不可賣斷。上帝規定,人若要賣掉祖傳的産業,就得按下一個禧年來到以前土地還可有收成的年數定價;若想將祖傳的産業贖回來,也要按這個方法估價。因此土地的買賣,其實只是土地用途和收成的買賣,同時按下一個禧年來到以前土地還可有收成的年數定價。(利25:15,16,23-28)房子若四圍沒有城牆,就算做野外田地的一部分,禧年的律法對這些産業也適用;可是,房子若在城牆以内,上述的律法就不適用,到了禧年也不必交還原主。但利未人的房子卻屬例外,因為他們的房子以及在城外的牧場是他們惟一的産業,所以到了禧年,利未人會得回他們的房子,在城外的牧場也不可賣。(利25:29-34)
禧年的奇妙供應不僅造福個别以色列人,而且對以色列整個國家尤其有益;人明白這點就會更加體會禧年的安排。以色列人若遵守禧年的規定,國家就能在禧年恢復元氣,也會恢復上帝最初定意和確立的統治情況。政權穩固,國家經濟穩定,沒有外債。(申15:6)禧年也能為國家帶來穩定的土地收益,免除大量内債,既沒有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也不見經濟蕭條。
以色列人遵守禧年的規定,國家就不會漸漸陷於今天許多國家常見的可悲情況:基本上只有兩個階層——不是極富,就是極貧。人民受益也會使國家富强,因為沒有人會被剝削,也沒有人會由於經濟不景氣而無所事事,反而人人都能貢獻自己的才幹能力為國家服務。憑耶和華賜福,土地出産豐富,以色列人也受到上帝的優良教育,要是他們一心服從,就能享有繁榮興盛以及完美政府的統治,這是惟獨上帝的統治才能成就的美事。(賽33:22)
在安息年,特别在住棚節(或收藏節),上帝的律法會被宣讀出來。(申31:10-12)這樣,以色列人會跟耶和華更加親近,也會繼續享有自由。但耶和華也警告以色列人,如果他們不服從他的律法,並一再藐視律法(包括安息日和禧年的規定),就必後果堪虞。(利26:27-45)
從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起計算,他們所慶祝的第一個禧年是於公元前1424年提斯利月開始的。(利25:2-4,8-10)從以色列人於公元前1473年進入應許之地到耶路撒冷於公元前607年陷落這段時期之間,他們共慶祝了十七個禧年。可惜的是,以色列人的歷史表明,他們並不體會耶和華做他們的君王,而且最後還違抗上帝的命令,包括安息日的律法,結果失去上帝原定賜給他們的福分。他們的不忠不但在世上列國面前為上帝帶來羞辱,也妨礙自己親嘗上帝統治下的美福。(代下36:20,21)
象徵意義 《希臘語經卷》也提及禧年的安排。耶穌基督説他來是要「傳講被擄的得釋放」。(路4:16-18)後來,他談論人從罪的奴役得釋放:「要是兒子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的自由了。」(約8:36)從公元33年的五旬節起,受膏基督徒得以稱義,成為上帝的兒子,使徒保羅因此寫道:「聖靈叫人享有跟基督耶穌聯合的生命,這聖靈的律法釋放了你,讓你擺脱罪和死的律法。」(羅8:2)羅馬書8:19-21則表明,在基督的千年統治期間,受造的衆生會「獲得釋放,不再受腐敗所奴役」,他們在考驗下若證明自己對耶和華忠貞不二,就必「得享上帝兒女榮耀的自由」。他們會脱離有罪之身,得以擺脱因罪而來的死亡。大地會再次交由真正敬拜耶和華的人照料,跟他對人類的原定旨意一致。(啟21:4;創1:28;賽65: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