驢
(Ass)〔希伯來語chamohrʹ哈莫;ʼa·thohnʹ(阿通)指母驢;ʽaʹyir(阿伊)指成年的驢。希臘語oʹnos奧諾斯;o·naʹri·on(奧納里翁)指驢駒〕
驢屬馬科動物,有堅硬的蹄。驢和馬的區别在於:驢的體積較小,鬃毛較短,但耳朵較長、尾巴的毛較短,而且只有尾巴的下半截是刷子模樣。驢蹄比馬蹄更細小更堅硬,步伐雖小卻更穩健,因此更能適應巴勒斯坦地區那些崎嶇不平的山路。儘管驢被公認為又愚笨又固執,卻其實比馬聰明,更任勞任怨,更有耐力。像其他動物一樣,驢常常遭人虐待。
古往今來,驢(學名Equus asinus)對人都非常有用,能負重物,是運輸工具,也是役畜。聖經第一次提到驢,是在關於亞伯拉罕的記載裏。(創12:16;22:3;書15:18;代下28:15;賽30:24)雅各把兒子以薩迦比作驢,顯然是指他像驢那樣刻苦耐勞。(創49:14)另外,聖經談及猶大國跟列國行淫時,也提到性慾旺盛的驢。(結23:20)
以賽亞先知在異象中看到由「毛驢拉的戰車」。(賽21:7)由此可見,驢也用於戰爭,很可能作為馱畜,或者把軍隊送到戰鬥的地方。有趣的是,希臘歷史家希羅多德的著作(第4卷,129節)確實也提到波斯軍隊使用驢隊。
根據摩西律法,驢是不潔的動物。所有頭生的動物都屬於耶和華,本來都要獻作祭物;但由於頭生的驢不能作為祭牲,因此人要麽就用綿羊贖回,要麽就把驢頸打斷。(出13:13;34:20)
叙利亞王便哈達圍困撒馬利亞時,城内發生嚴重的饑荒。儘管驢本是不潔的,不能食用,但城裏的人卻拿驢肉充飢;就連沒多少肉的驢頭也成了奢侈品,竟要賣八十塊銀子(如果單位是舍客勒,約為176美元)。(王下6:24,25)
上帝的律法規定,人要善待家畜,包括驢在内。人看到驢馱着重物站不起來,就要把重擔卸下;而且不可讓驢跟牛同軛犁地。(出23:5;申22:10)驢的體型和力氣比牛小,習性也不同,如果同軛犁地,驢就肯定很吃力了。
以色列人擁有的驢,估計數量龐大,因為單在對抗米甸人的一場戰役中,他們所得的戰利品中就有6萬1000頭驢。(民31:3,32-34)聖經常常提到驢,顯示以色列人幾乎家家都有驢。(申5:21;22:4;撒上12:3)另外,在跟隨所羅巴伯從巴比倫回鄉的以色列人和牲畜中,差不多每六個人(不包括僕婢和歌手)就有一頭驢。(拉2:1,2,64-67;尼7:66-69)驢懂得辨認主人,聖經以此天性為喻,説明不忠的以色列人不認識耶和華是多麽可責。(賽1:3)
驢死了就被人丢到城外,扔進垃圾堆去。因此上帝的先知預告,對上帝不忠、狂妄自大的約雅敬王(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被貶黜時,「人埋葬他,要像埋葬驢一樣,拖着他扔到耶路撒冷的城門外」。(耶22:19)
不論男人女人,甚至權貴,都騎過驢。(書15:18;士5:10;10:3,4;12:14;撒上25:42)大衛的兒子所羅門被膏立為王時,就騎在他父親的騾子上。(王上1:33-40)因此,更大的所羅門耶穌基督進耶路撒冷時騎的不是馬,而是「沒有人騎過」的驢駒是很恰當的,正好應驗了撒迦利亞書9:9的預言。(路19:30,35)
關於耶穌以君王身份進耶路撒冷城時騎的是驢還是驢駒,有人認為福音書的記載並不一致。根據馬可福音(11:7)、路加福音(19:35)和約翰福音(12:14,15),耶穌騎的是驢駒或小驢,並沒有提到另有一頭成年的驢。可是馬太福音(21:7)卻説,使徒「把驢和驢駒牽來,把自己的外衣放在驢背上,耶穌就坐上去」。顯然,耶穌不可能同時騎在驢和驢駒上,而外衣既然披在驢駒上,就表示他騎的必然是驢駒了。馬可、路加和約翰之所以沒有提到另一頭驢,是因為耶穌騎的是驢駒,而不是旁邊的驢。
野驢 野驢(希伯來語ʽa·rohdhʹ阿羅德;阿拉米語ʽaradhʹ阿拉德)有别於家養的驢,但分别不在於外表,而在於野驢暴烈難馴的天性。這跟聖經描述人妄圖用繩索綁住野驢是完全一致的。(伯39:5)
野驢(學名Equus hemionus)一般棲息在荒原或鹽鹼地帶,遠離煩囂的市鎮。野驢不愛接近人群,「不聽獵人的聲音」,但意思不是説野驢聽覺遲鈍。野驢的聽覺、視覺和嗅覺都很靈敏,特别機警。要跟蹤野驢並不容易,因為稍有風吹草動,一瞬間牠就跑掉了。野驢會到處尋找食物,甚至會跑到深山去找青草吃。野驢甚麽植物都愛吃,連植物的根也不放過,也愛吃鹽。(伯39:5-8)知道野驢喜歡自由自在、遠離人群的這種習性,就更能理解聖經提到的一件事,即尼布甲尼撒王在神經錯亂的七年間曾跟野驢同住。(但5:21;見斑馬)